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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眯了眯眼睛,没有去追,说:楚洁小姐,这个给老人分猪肉的男人,是干嘛的啊?
“他啊?杀猪的。”楚洁顺着我们的目光看去,“挺好的一个人,我们大家都叫他老钱,看起来挺娘的,我们大家平常都叫他——优雅猪肉哥!他特别的有格调。”
哈?
我说杀猪佬还能有格调吗?
楚洁说:“必须的啊!他经常干活儿回来,就把一些猪肉分给我们这些街坊邻里,人也特别善良,见到乞丐会上去给五块钱,那明明是骗子,他还会给,这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活得很讲究。”
楚洁给我们形容了一下这个老钱,是怎么个讲究。
这老钱是一个杀猪佬,但他和其他杀猪佬不同,这是一位会拉小提琴的猪肉佬。
每天像是一位绅士一样,拿着锅碗瓢盆做完饭菜,一个人晚上吃完饭,换上一件洗得很久的黑色西服,踩着擦得油亮的破皮鞋,搬着板凳在门口坐得笔直,拉着小提琴,特别特别的优雅。
除此之外,他干活的时候,也很讲究。
他上班的地方在郊区,要做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别人都只会穿换上衣服,穿上一条围身,但他都会穿上一件自己准备的淡蓝色透明雨衣,杀猪那么粗暴残忍的活儿,在他手里像是弹钢琴一样优雅。
老钱觉得自己干的活儿,很神圣,所以每天都会把他的雨衣洗得干干净净。
楚洁说:我一直都有心理洁癖,我作为一名妇科医生,整天接触很脏的地方,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下贱,我后来看到了老钱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职业真的是不分贵贱的,他的工作很低等,却活得那么热情精致,让我改变了观念。
楚洁很坚定的说:“我觉得谁都可能害我,但是他——绝对不可能!这个小巷,之前死气沉沉,正因为他住在这里三年多了,他对我们家家户户的热情,传染了我们,也唤醒了老人对生活的热爱,才出来摆摊,营造我们这个小区那么好的氛围。”
我点点头,说:这个老钱,他很让人敬佩,这种最底下的重复乏味的生活,被他活出了格外的精彩。
我敬佩过很多人。
绝大多数成功的老板和商人,他们都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有自己的手腕,但那是绝少数人。
一些但是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很多人每天都很麻木的朝九晚五,机械化的重复这种生活,死气沉沉,没有乐趣,但是这一位,很把平庸的生活活得很精彩。
“阴气重,是因为杀猪,手上绑着绷带,据说是前一阵被猪啃掉了手指。”楚洁主动的为他澄清道。
我眨了眨眼睛,说:“那是挺好的人啊,楚洁小姐,你觉得这个老钱怎么样?”
“他?不是我的菜!他的优雅和热情让我敬佩,不过那和爱情没多大关系,他不是我的理想型。”楚洁笑了笑。
我们聊着天,讨论着老钱继续往里走。
不过这时,旁边一个咧着嘴,盘着腿的乞丐忽然冷笑了几声:“哼哼哼,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顿时停驻了脚步,说:几个意思?
“呸!我什么都没说。”乞丐摇头晃脑,坐在地上,捧着碗摇晃。
“别理他,讹钱的。”楚洁对我们说:这个家伙,假乞丐,每天换衣服来这一片乞讨,我们都不给他钱,但每天路过,老钱都会丢给他五块钱,他还不懂知恩图报,现在对我们嚼舌根子骗钱。
我听到这,还真是觉得这个人可真够恶劣的。
“我心里坦荡荡,我做乞丐只是一份职业,我用我膝盖和尊严来换钱,不像是某些人,男盗女娼!”乞丐很不屑的说。
我问这个乞丐:那个老钱,似乎有些奇怪?
“必须奇怪!”乞丐说:你们都没有去养猪场那一块儿,怎么会知道呢?在小区里人们都以... -->>
我眯了眯眼睛,没有去追,说:楚洁小姐,这个给老人分猪肉的男人,是干嘛的啊?
“他啊?杀猪的。”楚洁顺着我们的目光看去,“挺好的一个人,我们大家都叫他老钱,看起来挺娘的,我们大家平常都叫他——优雅猪肉哥!他特别的有格调。”
哈?
我说杀猪佬还能有格调吗?
楚洁说:“必须的啊!他经常干活儿回来,就把一些猪肉分给我们这些街坊邻里,人也特别善良,见到乞丐会上去给五块钱,那明明是骗子,他还会给,这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活得很讲究。”
楚洁给我们形容了一下这个老钱,是怎么个讲究。
这老钱是一个杀猪佬,但他和其他杀猪佬不同,这是一位会拉小提琴的猪肉佬。
每天像是一位绅士一样,拿着锅碗瓢盆做完饭菜,一个人晚上吃完饭,换上一件洗得很久的黑色西服,踩着擦得油亮的破皮鞋,搬着板凳在门口坐得笔直,拉着小提琴,特别特别的优雅。
除此之外,他干活的时候,也很讲究。
他上班的地方在郊区,要做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别人都只会穿换上衣服,穿上一条围身,但他都会穿上一件自己准备的淡蓝色透明雨衣,杀猪那么粗暴残忍的活儿,在他手里像是弹钢琴一样优雅。
老钱觉得自己干的活儿,很神圣,所以每天都会把他的雨衣洗得干干净净。
楚洁说:我一直都有心理洁癖,我作为一名妇科医生,整天接触很脏的地方,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下贱,我后来看到了老钱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职业真的是不分贵贱的,他的工作很低等,却活得那么热情精致,让我改变了观念。
楚洁很坚定的说:“我觉得谁都可能害我,但是他——绝对不可能!这个小巷,之前死气沉沉,正因为他住在这里三年多了,他对我们家家户户的热情,传染了我们,也唤醒了老人对生活的热爱,才出来摆摊,营造我们这个小区那么好的氛围。”
我点点头,说:这个老钱,他很让人敬佩,这种最底下的重复乏味的生活,被他活出了格外的精彩。
我敬佩过很多人。
绝大多数成功的老板和商人,他们都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有自己的手腕,但那是绝少数人。
一些但是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很多人每天都很麻木的朝九晚五,机械化的重复这种生活,死气沉沉,没有乐趣,但是这一位,很把平庸的生活活得很精彩。
“阴气重,是因为杀猪,手上绑着绷带,据说是前一阵被猪啃掉了手指。”楚洁主动的为他澄清道。
我眨了眨眼睛,说:“那是挺好的人啊,楚洁小姐,你觉得这个老钱怎么样?”
“他?不是我的菜!他的优雅和热情让我敬佩,不过那和爱情没多大关系,他不是我的理想型。”楚洁笑了笑。
我们聊着天,讨论着老钱继续往里走。
不过这时,旁边一个咧着嘴,盘着腿的乞丐忽然冷笑了几声:“哼哼哼,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顿时停驻了脚步,说:几个意思?
“呸!我什么都没说。”乞丐摇头晃脑,坐在地上,捧着碗摇晃。
“别理他,讹钱的。”楚洁对我们说:这个家伙,假乞丐,每天换衣服来这一片乞讨,我们都不给他钱,但每天路过,老钱都会丢给他五块钱,他还不懂知恩图报,现在对我们嚼舌根子骗钱。
我听到这,还真是觉得这个人可真够恶劣的。
“我心里坦荡荡,我做乞丐只是一份职业,我用我膝盖和尊严来换钱,不像是某些人,男盗女娼!”乞丐很不屑的说。
我问这个乞丐:那个老钱,似乎有些奇怪?
“必须奇怪!”乞丐说:你们都没有去养猪场那一块儿,怎么会知道呢?在小区里人们都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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