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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个称号。
“弗拉维斯!你怎么躺在地上了?去打猎吗?”阿塞娅早上出来,发现林枫躺在地上,慌忙过来扶起他,她知道,一直以来养尊处优的林枫,抗寒抗病的能力很差。不过,阿塞娅知道,林枫有很强的自尊心,不能说,你这样躺着生病了怎么办,那样,林枫九成会躺在地上,直到生病了为止,她委婉地请求林枫陪他打猎。
“打猎?”林枫站起来,有些疑惑地看着阿塞娅。
“是啊,打猎。听说这里有种红鹿,奔跑灵巧迅速,能够打到红鹿的人,来年一定很幸运。”
“可是,有冬天打猎的吗?”
“冬天是最好的打猎季节啊。”阿塞娅忧伤地回答。弗拉维斯以前很喜欢打猎的,从八岁起就与她一起,冬季经常外出狩猎。
“哦,我只是觉得夏天的动物膘肥体壮,打起来才有收获啊。”
“动物最肥的时候应该是在秋季。那时候,动物都把自己养的很肥准备过冬。”
“好吧,管它是哪个季节。汉尼拔-巴卡!”
汉尼拔马上过来,林枫突然想,怪不得不少人喜欢把自己的狗啊狗啊取名为凯撒,亚历山大,拿破仑之类的,这样叫起来就是爽啊。以后再有仆人,就给他们改名为秦始皇,汉武大帝好了。
“请问有什么吩咐?”
“让哈斯-朱拔带一个唐军营,汉诺-乌尔索带一个大队的羽林军过来,就说一起去打猎。”
“就我们两个去不好吗?”
“要不,将你的蓝湖军也带过去?”
“那么,要不,将军团也带过去?”
“军团也去?”林枫脑海里面浮现出一副画面:一只老熊痛苦地捂住自己的眼睛,在它的前面,是数万帝**人的密集方阵。
“好啊,也许比打仗有意思多了。”林枫想到数万人在他的调遣下杀熊打兔子,似乎是个有趣的场面。
华历十二月,在马西尼亚(佛西尔)人睁得大大的眼睛的注视下,林枫带着从各个军里面抽调出来的六千军士进入山林,开始为期一个月名为冬训的打猎行动。
林枫下令所有部队以百人队为单位散开狩猎,每个百人队携带十天的口粮,到时候能在山林中坚持一个月的百人队将获得特别嘉奖,不能坚持的则自己返回塔罗迪斯城。
林枫身边带着全部羽林军和蓝湖军,十几个男女奴仆,以及死赖白赖跟来的卡图斯(卡里鲁斯家族派到林枫军来的奴隶贩子)。
蓝湖军作为雇佣军,经常在山林里打猎补充军粮,打猎水平大多非常高;军团士兵驻守地方,轮到休息的时候打猎为乐;羽林军大部分都是阿加利亚矿工和伐木工人,算得上山里人,打猎几乎是他们的本能;至于贵族骑兵营,打猎对于贵族来说,是最时尚的消遣,不少人出征的时候还带着猎狗。
经过桑东尼营地阿塞娅的“训练”,林枫打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天打一只鸟可以,但靠打猎养活自己几乎还是不可能的。每天看见部下带着大堆的猎物回来,而身为统帅却只能在一边指点仆人烧烤,林枫觉得,打猎对于自己来说,并不是个好主意。
在这个不幸的残留着英雄主义的年代,落后的西方不要说学会了鹰猎,狗猎,就连围猎都不知道,否则,林枫好歹也能命令士兵们将猎物驱赶到眼皮底下打靶。为了个人的颜面,林枫也不能将无耻的彰显王八之气的围猎给“发明”出来,毕竟,他不好意思让历史学家严肃地写上一笔:某年月日,弗拉维斯狩猎,日射兔子六百八十七只(《清史》?)。
无事可作的林枫开始回忆一些诸如十字弩,长弓,复合弓之类的武器,不过,仅仅是回忆,网上有帖子说长弓的杀伤力毁灭了骑士文化,火器的出现毁灭了城堡和中世纪。如果满足于目前的社会形态,还是在这个背景下面做事情的好。
“嗨,你怎么还在这里,烧烤好了吗?”
一个名叫尤莫普斯的贵族走过来,看见林枫在一边发呆喊道。
“没兴趣。”
“可是,你不烧烤,我们吃什么呀。”尤莫普斯走到林枫的身边,将手上提着的两只野兔一只山鸡扔在他面前。
“我是你们的统帅和总督,需要为你们烧烤吗?”
“这个——”尤莫普斯犹豫了一下,老实地将猎物捡起来,朝着仆人们休息的地方走去。
“汉尼拔-巴卡!”林枫大声喊了一声。
“大人,我在这里。”汉尼拔从一个树丛里面走出来,手上拿着一把弓。
“我命令你,负责营地所有人的烧烤,不许争辩,就这样。”
林枫本来在考虑解甲归田的事情,战争的刺激过去,就像电脑游戏,只是在忽然之间,他对这个游戏厌倦,以至于不想再玩下去。作为穿越人士,除了打仗,本该还有很多其它的乐趣才是,战争,太劳心劳力,没有意义的事情,何必勉强做下去?
尤莫普斯的随意之语却惊醒了林枫,林枫意识到,不论在哪个时代,如果不能有所作为,不能站在成功的阶梯上,没有人会在乎这个人的存在。
“能够被关注,只是因为你站的足够高。现在,我可以对这里的人生杀予夺,但如果我没有了军队,只是个普通的贵族,也许,这个营地里有很多丘八能当街给我难堪。”
喜欢这个称号。
“弗拉维斯!你怎么躺在地上了?去打猎吗?”阿塞娅早上出来,发现林枫躺在地上,慌忙过来扶起他,她知道,一直以来养尊处优的林枫,抗寒抗病的能力很差。不过,阿塞娅知道,林枫有很强的自尊心,不能说,你这样躺着生病了怎么办,那样,林枫九成会躺在地上,直到生病了为止,她委婉地请求林枫陪他打猎。
“打猎?”林枫站起来,有些疑惑地看着阿塞娅。
“是啊,打猎。听说这里有种红鹿,奔跑灵巧迅速,能够打到红鹿的人,来年一定很幸运。”
“可是,有冬天打猎的吗?”
“冬天是最好的打猎季节啊。”阿塞娅忧伤地回答。弗拉维斯以前很喜欢打猎的,从八岁起就与她一起,冬季经常外出狩猎。
“哦,我只是觉得夏天的动物膘肥体壮,打起来才有收获啊。”
“动物最肥的时候应该是在秋季。那时候,动物都把自己养的很肥准备过冬。”
“好吧,管它是哪个季节。汉尼拔-巴卡!”
汉尼拔马上过来,林枫突然想,怪不得不少人喜欢把自己的狗啊狗啊取名为凯撒,亚历山大,拿破仑之类的,这样叫起来就是爽啊。以后再有仆人,就给他们改名为秦始皇,汉武大帝好了。
“请问有什么吩咐?”
“让哈斯-朱拔带一个唐军营,汉诺-乌尔索带一个大队的羽林军过来,就说一起去打猎。”
“就我们两个去不好吗?”
“要不,将你的蓝湖军也带过去?”
“那么,要不,将军团也带过去?”
“军团也去?”林枫脑海里面浮现出一副画面:一只老熊痛苦地捂住自己的眼睛,在它的前面,是数万帝**人的密集方阵。
“好啊,也许比打仗有意思多了。”林枫想到数万人在他的调遣下杀熊打兔子,似乎是个有趣的场面。
华历十二月,在马西尼亚(佛西尔)人睁得大大的眼睛的注视下,林枫带着从各个军里面抽调出来的六千军士进入山林,开始为期一个月名为冬训的打猎行动。
林枫下令所有部队以百人队为单位散开狩猎,每个百人队携带十天的口粮,到时候能在山林中坚持一个月的百人队将获得特别嘉奖,不能坚持的则自己返回塔罗迪斯城。
林枫身边带着全部羽林军和蓝湖军,十几个男女奴仆,以及死赖白赖跟来的卡图斯(卡里鲁斯家族派到林枫军来的奴隶贩子)。
蓝湖军作为雇佣军,经常在山林里打猎补充军粮,打猎水平大多非常高;军团士兵驻守地方,轮到休息的时候打猎为乐;羽林军大部分都是阿加利亚矿工和伐木工人,算得上山里人,打猎几乎是他们的本能;至于贵族骑兵营,打猎对于贵族来说,是最时尚的消遣,不少人出征的时候还带着猎狗。
经过桑东尼营地阿塞娅的“训练”,林枫打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天打一只鸟可以,但靠打猎养活自己几乎还是不可能的。每天看见部下带着大堆的猎物回来,而身为统帅却只能在一边指点仆人烧烤,林枫觉得,打猎对于自己来说,并不是个好主意。
在这个不幸的残留着英雄主义的年代,落后的西方不要说学会了鹰猎,狗猎,就连围猎都不知道,否则,林枫好歹也能命令士兵们将猎物驱赶到眼皮底下打靶。为了个人的颜面,林枫也不能将无耻的彰显王八之气的围猎给“发明”出来,毕竟,他不好意思让历史学家严肃地写上一笔:某年月日,弗拉维斯狩猎,日射兔子六百八十七只(《清史》?)。
无事可作的林枫开始回忆一些诸如十字弩,长弓,复合弓之类的武器,不过,仅仅是回忆,网上有帖子说长弓的杀伤力毁灭了骑士文化,火器的出现毁灭了城堡和中世纪。如果满足于目前的社会形态,还是在这个背景下面做事情的好。
“嗨,你怎么还在这里,烧烤好了吗?”
一个名叫尤莫普斯的贵族走过来,看见林枫在一边发呆喊道。
“没兴趣。”
“可是,你不烧烤,我们吃什么呀。”尤莫普斯走到林枫的身边,将手上提着的两只野兔一只山鸡扔在他面前。
“我是你们的统帅和总督,需要为你们烧烤吗?”
“这个——”尤莫普斯犹豫了一下,老实地将猎物捡起来,朝着仆人们休息的地方走去。
“汉尼拔-巴卡!”林枫大声喊了一声。
“大人,我在这里。”汉尼拔从一个树丛里面走出来,手上拿着一把弓。
“我命令你,负责营地所有人的烧烤,不许争辩,就这样。”
林枫本来在考虑解甲归田的事情,战争的刺激过去,就像电脑游戏,只是在忽然之间,他对这个游戏厌倦,以至于不想再玩下去。作为穿越人士,除了打仗,本该还有很多其它的乐趣才是,战争,太劳心劳力,没有意义的事情,何必勉强做下去?
尤莫普斯的随意之语却惊醒了林枫,林枫意识到,不论在哪个时代,如果不能有所作为,不能站在成功的阶梯上,没有人会在乎这个人的存在。
“能够被关注,只是因为你站的足够高。现在,我可以对这里的人生杀予夺,但如果我没有了军队,只是个普通的贵族,也许,这个营地里有很多丘八能当街给我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