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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觉得好姐像在捉弄自己,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十九。”
好姐笑眯眯看着他:“嫁人了吗?”
凌希郁闷地啃着嘴唇,默默将目光转向天花板一角,盯着那里的顶灯,努力装成了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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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好姐坚持不和大家同桌,她自诩老派人,处处要遵照老规矩做事,帮佣怎么能跟主人家一张桌子吃饭?所以她特地挑走了最大个的鲍鱼和最肥的龙虾一个人到厨房去吃了。
这个时间正好开始播放璀璨之星的节目,餐厅里有电视机,几个人边吃饭边看着。比赛开场之前,先安排了一段参赛选手的集体舞蹈,因为人数太多,镜头都是一扫而过,很多人连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好在凌希脸长得小,五官也精致,比较上镜,导播偏心给切了几个特写镜头。
切近景有利有弊,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凌希容貌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舞蹈上的缺陷。凌希身材不错,肢体也协调,学习各项运动总能很快上手,偏偏就是不擅长跳舞,同样的动作和舞步,放在他身上总显得极不协调,中间有一段甚至还把左右方向给跳错了。错也就算了,偏偏他举手投足件表现得自信满满,完全是一副“我最正确”的架势,很快就成功把前后左右几个人全都带错了。
刚开始那几个人还在疑惑地东张西望,慢慢就都跟他保持一致了,搞得他们这一组跟其他组动作完全相反,挥手抬腿难免撞到一起,结果有人摔了跤,有人笑了场,还有人同手同脚,场面混乱不堪,没等音乐结束,后面的镜头就全都被剪掉了。而始作俑者凌希虽然出了丑,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凌希就坐在旁边,其他几个人没好意思当面笑出来,蔡史墨悄悄跟林广乐耳语道:“这节目编舞是谁?认识吗?让他小心点,凌希简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林广乐憋着笑,冲凌希赞许地竖起了拇指:“恩,凌希,表现不错,我看好你。以后不能光走唱歌这条路,也要好好练舞,说不定能混个‘里岛舞王’当当。”
“乐哥,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凌希一本正经地问道,“说真的,你认为我跳得怎么样?”
林广乐忍俊反问:“你觉得呢?”
凌希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但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林广乐被凌希噎得吞了口吐沫,转头去找陆孝严:“我认识几个脑科权威,带小希弟弟去看看吧,这是正事,大意不得。”
陆孝严抬腿踹了林广乐一脚:“滚蛋,凌希跳得不错,别打击他。”
林广乐眼珠儿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吧孝严,我给你们预约双人门诊。”
凌希看节目看得很专注,吃菜也只吃摆在面前的两盘,陆孝严不得不偶尔帮他调换一下菜的位置,还亲手帮他剥了几只虾肉蘸好酱汁放在了碟子里。凌希很喜欢吃虾蟹之类的海鲜,但是非常讨厌剥壳,每每都在吃和不吃之间挣扎半天,最后还是选择委屈自己的嘴巴。
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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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M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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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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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
希觉得好姐像在捉弄自己,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十九。”
好姐笑眯眯看着他:“嫁人了吗?”
凌希郁闷地啃着嘴唇,默默将目光转向天花板一角,盯着那里的顶灯,努力装成了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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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好姐坚持不和大家同桌,她自诩老派人,处处要遵照老规矩做事,帮佣怎么能跟主人家一张桌子吃饭?所以她特地挑走了最大个的鲍鱼和最肥的龙虾一个人到厨房去吃了。
这个时间正好开始播放璀璨之星的节目,餐厅里有电视机,几个人边吃饭边看着。比赛开场之前,先安排了一段参赛选手的集体舞蹈,因为人数太多,镜头都是一扫而过,很多人连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好在凌希脸长得小,五官也精致,比较上镜,导播偏心给切了几个特写镜头。
切近景有利有弊,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凌希容貌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舞蹈上的缺陷。凌希身材不错,肢体也协调,学习各项运动总能很快上手,偏偏就是不擅长跳舞,同样的动作和舞步,放在他身上总显得极不协调,中间有一段甚至还把左右方向给跳错了。错也就算了,偏偏他举手投足件表现得自信满满,完全是一副“我最正确”的架势,很快就成功把前后左右几个人全都带错了。
刚开始那几个人还在疑惑地东张西望,慢慢就都跟他保持一致了,搞得他们这一组跟其他组动作完全相反,挥手抬腿难免撞到一起,结果有人摔了跤,有人笑了场,还有人同手同脚,场面混乱不堪,没等音乐结束,后面的镜头就全都被剪掉了。而始作俑者凌希虽然出了丑,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凌希就坐在旁边,其他几个人没好意思当面笑出来,蔡史墨悄悄跟林广乐耳语道:“这节目编舞是谁?认识吗?让他小心点,凌希简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林广乐憋着笑,冲凌希赞许地竖起了拇指:“恩,凌希,表现不错,我看好你。以后不能光走唱歌这条路,也要好好练舞,说不定能混个‘里岛舞王’当当。”
“乐哥,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凌希一本正经地问道,“说真的,你认为我跳得怎么样?”
林广乐忍俊反问:“你觉得呢?”
凌希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但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林广乐被凌希噎得吞了口吐沫,转头去找陆孝严:“我认识几个脑科权威,带小希弟弟去看看吧,这是正事,大意不得。”
陆孝严抬腿踹了林广乐一脚:“滚蛋,凌希跳得不错,别打击他。”
林广乐眼珠儿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吧孝严,我给你们预约双人门诊。”
凌希看节目看得很专注,吃菜也只吃摆在面前的两盘,陆孝严不得不偶尔帮他调换一下菜的位置,还亲手帮他剥了几只虾肉蘸好酱汁放在了碟子里。凌希很喜欢吃虾蟹之类的海鲜,但是非常讨厌剥壳,每每都在吃和不吃之间挣扎半天,最后还是选择委屈自己的嘴巴。
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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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M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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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
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