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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为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模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贱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他可以把收购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舂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舂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这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地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有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珠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便是这棵大树的枝叶。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卖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这回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的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材。“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四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在舂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涯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选中了绿林军。刘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前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得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的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了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来事态的发展不对,可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毕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她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没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有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主动宣称“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而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时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做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碌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她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尝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地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五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的那一句吗?老板勾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醒来,老板倒是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入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为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模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贱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他可以把收购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舂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舂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这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地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有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珠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便是这棵大树的枝叶。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卖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这回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的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材。“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四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在舂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涯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选中了绿林军。刘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前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得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的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了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来事态的发展不对,可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毕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她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没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有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主动宣称“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而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时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做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碌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她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尝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地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五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的那一句吗?老板勾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醒来,老板倒是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入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