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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妻子的日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吴媚丽自初中开始就喜欢写作,在所有学科中语文学得最好,她还养成记日记的习惯,每晚睡觉前必写上一篇日记叙述当日所做所思;在她家书橱上整整齐齐摆满各式各样的日记本,结婚前她写的日记本大多存放在娘家住过的卧室里,每次写完她一定小心翼翼锁好日记本,从不给别人看,包括同在一室生活、平时无话不说的姐姐吴媚梅。日记是一个人最隐私的东西,不给别人看很正常;父母不经允许也不能擅自翻看子女的日记,老公可以看老婆的日记吗?

    从庐山旅游回到县城,吴媚丽就一鼓作气写了一篇游记,详细介绍自己与老公许明强一起游庐山的点滴感想,她一气呵成写完,又润色了好几遍,自己觉得写得不错,于是交给老公看,明强读了又读,只称赞文笔优美,除帮忙改了三个错别字外,没有做其它任何改动。毕竟明强不是毕业于中文系,对文字、写作没有太多的研究。

    吴媚丽酷爱写作,许明强从不反对,他全力支持妻子的爱好;只要妻子喜欢做的事,他双手赞同。可是妻子这个爱好恰恰害了媚丽,让她认识了大作家陶伯权,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假如当初明强知道结局会这样,他绝对坚决反对她搞什么狗屁写作。吴媚丽以前并不认识陶伯权,根本不可能认识!一个是男村中心小学这样乡村小学任教的乡村女教师,另一个是县著名作家还出版二本长篇专著、多次获奖的省专业作家,两个地位相差如此悬殊的人怎么可能认识?

    吴媚丽认识陶伯权是媚丽的妈妈亲自引见的,这该死的引见害了媚丽,早知会害她,吴妈妈打一棍也不会“引狼入室”,把不安好心的大作家介绍给自己纯洁无暇的女儿。在媚丽当天的长篇日记中记载着当时的情景,她当时心里很矛盾,她刚刚结婚一心只想与爱人明强过两口子的小日子,她天生单纯不想认识陌生人,但又碍于妈妈的面子不好拒绝。

    那天是星期天,陶伯权推着他的老式永久牌自行车来到吴妈妈单车修理店补胎,因为他早几年就认识吴媚丽的妈妈,他是吴妈妈舅舅的远房堂兄,一见到媚丽的妈妈,陶伯权都叫得特别亲热,“姐姐”喊个不停,这个油腔滑调的老作!他心里面很清楚每次修单车吴妈妈从不收他的工钱。陶伯权虽是“大作家”但喜欢贪点小便宜,所以他再远也总要推着单车到吴妈妈修理店修单车。

    这个陶伯权经历十分不平凡,简直可以说非常传奇:他早年在本县最偏僻的营峰乡插队六年,据认识他的街坊透露他现在的结发妻子就是陶伯权插队时住家的老乡田老汉的女儿田招弟。田招弟生于某年夏天,皮肤偏黑,个子偏矮,整个人偏瘦,上下很不协调,她的外貌那是超乎想象的丑,田老汉有五个闺女,田招弟排行老二,她老爸给她起名“招弟”希望田招弟的妈妈尽快生个带把的宝贝弟弟。

    按着当地传统和风俗,田老汉一心想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在当地谁家没有儿子谁家将会受村民欺负,这田老汉把生儿子当作头等大事,可事与愿违田老汉的娘婆连生五个女儿,直到五十岁才生个儿子田耀祖。陶伯权在营峰乡插队六年一直住在田招弟家里,这田招弟人的长相太一般了,一般人一般看不上,但她特别会做家务,洗衣做饭样样行,她最拿手的就是菜炒,会炒各式农家菜。

    陶伯权经常上她的家蹭饭,田招弟的菜炒得相当香,陶伯权特别爱吃她炒的菜,这样他们就顺其自然地接触多了、勾搭上了。聪明的田招弟先管住他的胃,经常给他做好吃的;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皎洁的夜晚,陶伯权就彻底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又据认识陶伯权的街坊透露他把田招弟的肚子搞大了,后来被迫与田招弟结婚,不管陶伯权多么不情愿。聪明的读者,请你告诉我陶伯权与田招弟会幸福吗?陶伯权会喜欢本来就这么丑的结发妻子吗?

    返城不久陶伯权去了县城附近的女村中学做一名语文代课老师,在那里待了四年,他开始慢慢嫌弃结发妻子,很少回家与她生活,听说陶伯权在女村中学看上另一个语文老师,说尽花言巧语哄这位老师,后来得知他已婚,她大骂他“不要脸”。

    陶伯权不甘于平庸,他靠写作寻求机会改变自己,这几年因写了二本长篇小说出版并获奖而被提拔为县文学委员会副主任,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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