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哈利波特之凡人的崛起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饶是以乔恐怖的脑力,在强行默写完《至黑魔法》和《至高魔药》之后,也难免在魔药的帮助下休息了好几天。頂點小說,
之后乔又照葫芦画瓢,分几次默写了剩下的几本书,可惜这项工程完成之后,福灵剂只剩下一小口了,乔估计剩下的这点大概只能维持一小时的效果了。
这种极为珍贵的消耗品几乎是用一次少一次,虽然很心疼,但是很值得。依靠它,乔总算在邓布利多的眼皮底子下弄到了他渴望已久的书籍,这些都是决定他未来命运的重要资本啊!
就拿《至黑魔法》来说吧。这本书里面详细的介绍了大量恐怖的黑魔法,比如魂器,这个伏地魔用来逃避死亡的究极底牌。而且上面的知识非常详细,从咒语,分裂灵魂,到制作流程一应俱全,根据《哈7》里赫敏的判断,伏地魔当年就是从这本书上学到了关于魂器的知识。
魂器,这个魔法是指将自己的灵魂分裂开来,然后存放在某个物体中。这样,即使你的身体遭袭击或者毁坏,你也不会死。因为你还有一部分灵魂在世间未受损害。
而这个魔法的变态之处在于,存放于物体中的灵魂碎片,并非是作为主体死亡之后重生的灵魂根基,而是作为一种束缚,把你的主魂束缚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说当你拥有魂器的时候,即使是中了阿瓦达索命咒,因为有魂器的束缚力量,所以主魂也不会被送到冥界。这也是伏地魔的主魂从被反弹的索命咒下存活的原因。
伏地魔制作七个魂器(第七个是意外),并非只是简简单单的让自己多了七条命,而是给自己的生命加上了七重保险。原著里就算强大如邓布利多也只能安排哈利大费周折的消灭伏地魔的魂器之后,才去真正的决战伏地魔的主体。因为魂器不灭,巫师不死。
更变态的是,当一件物品被制作成魂器之后,它立刻就会具备自我修复,自动防御,免疫99.99%的魔法(生物魂器在这方面被大幅度削弱,但是魔抗还是要强过巨龙)的超强效果,就算是原著里也只有蛇怪的毒牙和厉火咒两大超强杀招才能消灭魂器。(格兰芬多的宝剑是因为吸收了蛇怪的毒液才具备了消灭魂器的能力)
但是这个魔法也具备巨大的缺陷。想要制作魂器,首先必须要让巫师的灵魂分裂。分裂灵魂本身就是违背自然法则的事情,可以说是逆天而行,所以同样具备了巨大的副作用。比如他会大幅度影响巫师的情绪,让巫师变得疯狂,易怒,暴躁。但是伏地魔在原著里明显用了什么方法,大幅度削弱了这方面的副作用。其次,它会让你的灵魂变得极不稳定。而且最麻烦的是,魂器很可能产生自我意识,不过魂片中拥有的记忆仅仅只到分裂出那片灵魂的那一刻,并不会和主魂同步增加。比如日记里的那个魂片,明显就是这种情况。虽然他的心计远超一般的16岁少年,可惜与主魂比较,他的作风就明显显得幼稚,傲慢,缺乏耐心。
分裂灵魂只能通过一个办法——谋杀。然后配合特定的咒语。而且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力量有限,分裂灵魂的次数也是有限的。说到这里,乔不得不赞叹,伏地魔在灵魂方面绝对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师。在他之前,也出现过不少惊才艳艳的黑魔王,但从没有哪一个巫师能制作两个以上的魂器,只有他,居然一下子制作了七个,而且还能几乎完美的保持清醒,更重要的是灵魂居然没有崩溃。乔表示,是在下输了!
据《至黑魔法》记载,分裂的灵魂是可以重新变得完整的,办法就是忏悔,真正的感受你的所作所为,不过据说那种痛苦就能轻而易举的让人崩溃,伏地魔显然也不会这么做。
而对于乔来说,这次行动最重要的收获是,找到了解决自己魔力稀少的方法。
其实在乔看来,第一代的巫师就是麻瓜中诞生的超能力者,如果按照生物学去定位,这些巫师的地位就和野兽中觉醒了魔法能力的神奇生物差不多。
而巫师为什么会区别于神奇生物就如同人为什么会区别于野兽一般。因为智慧。
因为智慧,巫师通过一代代的探索出如何更高效的运用体内的魔力,因为智慧,巫师学会使用魔咒去施法,而不是像神奇生物一样仅仅依赖本能。而通过巫师之间一代代的通婚,掌控魔力的血脉保留了下来,而且逐渐变得浓郁而稳定。相比较而言麻瓜出身的巫师,其定位其实就是那些第一代巫师,他们体内的血脉力量和巫师家族的成员相比要稀薄很多,而且稳定性要差,后代更容易出现哑炮。所以巫师家族出生的小巫师大多比麻瓜出身的小巫师拥有多得多的魔力和更强大的魔法天赋。
这是前代巫师们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优势,像乔这种第一代巫师是羡慕不来的。
然而,人的智慧是无穷的。于是就有人发明出了这个改造血脉的魔法——魔法变形术。它的原理就是把神奇生物的血脉移植到巫师的身体里,以此来增加巫师体内的魔法血脉浓度,当然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获得一些天赋能力。
然而与收益成正比的,是这个魔法的高风险。不说巫师,2015年,你随便拉过来一个初中生都知道,随意的移植造血干细胞会发生排异反应,也就是身体的免疫系统会把这些外来的血统当成病毒去攻击,排异反应严重的很可能会死亡,所以移植造血干细胞之前要配型,这起码还是移植人的细胞,要是移植动物的细胞排异反应不知道会有多危险。
不过魔法世界,有通过魔法解决的方法,而且还有人成功过。比如伏地魔,他就是魔法变形术的受益者。
饶是以乔恐怖的脑力,在强行默写完《至黑魔法》和《至高魔药》之后,也难免在魔药的帮助下休息了好几天。頂點小說,
之后乔又照葫芦画瓢,分几次默写了剩下的几本书,可惜这项工程完成之后,福灵剂只剩下一小口了,乔估计剩下的这点大概只能维持一小时的效果了。
这种极为珍贵的消耗品几乎是用一次少一次,虽然很心疼,但是很值得。依靠它,乔总算在邓布利多的眼皮底子下弄到了他渴望已久的书籍,这些都是决定他未来命运的重要资本啊!
就拿《至黑魔法》来说吧。这本书里面详细的介绍了大量恐怖的黑魔法,比如魂器,这个伏地魔用来逃避死亡的究极底牌。而且上面的知识非常详细,从咒语,分裂灵魂,到制作流程一应俱全,根据《哈7》里赫敏的判断,伏地魔当年就是从这本书上学到了关于魂器的知识。
魂器,这个魔法是指将自己的灵魂分裂开来,然后存放在某个物体中。这样,即使你的身体遭袭击或者毁坏,你也不会死。因为你还有一部分灵魂在世间未受损害。
而这个魔法的变态之处在于,存放于物体中的灵魂碎片,并非是作为主体死亡之后重生的灵魂根基,而是作为一种束缚,把你的主魂束缚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说当你拥有魂器的时候,即使是中了阿瓦达索命咒,因为有魂器的束缚力量,所以主魂也不会被送到冥界。这也是伏地魔的主魂从被反弹的索命咒下存活的原因。
伏地魔制作七个魂器(第七个是意外),并非只是简简单单的让自己多了七条命,而是给自己的生命加上了七重保险。原著里就算强大如邓布利多也只能安排哈利大费周折的消灭伏地魔的魂器之后,才去真正的决战伏地魔的主体。因为魂器不灭,巫师不死。
更变态的是,当一件物品被制作成魂器之后,它立刻就会具备自我修复,自动防御,免疫99.99%的魔法(生物魂器在这方面被大幅度削弱,但是魔抗还是要强过巨龙)的超强效果,就算是原著里也只有蛇怪的毒牙和厉火咒两大超强杀招才能消灭魂器。(格兰芬多的宝剑是因为吸收了蛇怪的毒液才具备了消灭魂器的能力)
但是这个魔法也具备巨大的缺陷。想要制作魂器,首先必须要让巫师的灵魂分裂。分裂灵魂本身就是违背自然法则的事情,可以说是逆天而行,所以同样具备了巨大的副作用。比如他会大幅度影响巫师的情绪,让巫师变得疯狂,易怒,暴躁。但是伏地魔在原著里明显用了什么方法,大幅度削弱了这方面的副作用。其次,它会让你的灵魂变得极不稳定。而且最麻烦的是,魂器很可能产生自我意识,不过魂片中拥有的记忆仅仅只到分裂出那片灵魂的那一刻,并不会和主魂同步增加。比如日记里的那个魂片,明显就是这种情况。虽然他的心计远超一般的16岁少年,可惜与主魂比较,他的作风就明显显得幼稚,傲慢,缺乏耐心。
分裂灵魂只能通过一个办法——谋杀。然后配合特定的咒语。而且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力量有限,分裂灵魂的次数也是有限的。说到这里,乔不得不赞叹,伏地魔在灵魂方面绝对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师。在他之前,也出现过不少惊才艳艳的黑魔王,但从没有哪一个巫师能制作两个以上的魂器,只有他,居然一下子制作了七个,而且还能几乎完美的保持清醒,更重要的是灵魂居然没有崩溃。乔表示,是在下输了!
据《至黑魔法》记载,分裂的灵魂是可以重新变得完整的,办法就是忏悔,真正的感受你的所作所为,不过据说那种痛苦就能轻而易举的让人崩溃,伏地魔显然也不会这么做。
而对于乔来说,这次行动最重要的收获是,找到了解决自己魔力稀少的方法。
其实在乔看来,第一代的巫师就是麻瓜中诞生的超能力者,如果按照生物学去定位,这些巫师的地位就和野兽中觉醒了魔法能力的神奇生物差不多。
而巫师为什么会区别于神奇生物就如同人为什么会区别于野兽一般。因为智慧。
因为智慧,巫师通过一代代的探索出如何更高效的运用体内的魔力,因为智慧,巫师学会使用魔咒去施法,而不是像神奇生物一样仅仅依赖本能。而通过巫师之间一代代的通婚,掌控魔力的血脉保留了下来,而且逐渐变得浓郁而稳定。相比较而言麻瓜出身的巫师,其定位其实就是那些第一代巫师,他们体内的血脉力量和巫师家族的成员相比要稀薄很多,而且稳定性要差,后代更容易出现哑炮。所以巫师家族出生的小巫师大多比麻瓜出身的小巫师拥有多得多的魔力和更强大的魔法天赋。
这是前代巫师们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优势,像乔这种第一代巫师是羡慕不来的。
然而,人的智慧是无穷的。于是就有人发明出了这个改造血脉的魔法——魔法变形术。它的原理就是把神奇生物的血脉移植到巫师的身体里,以此来增加巫师体内的魔法血脉浓度,当然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获得一些天赋能力。
然而与收益成正比的,是这个魔法的高风险。不说巫师,2015年,你随便拉过来一个初中生都知道,随意的移植造血干细胞会发生排异反应,也就是身体的免疫系统会把这些外来的血统当成病毒去攻击,排异反应严重的很可能会死亡,所以移植造血干细胞之前要配型,这起码还是移植人的细胞,要是移植动物的细胞排异反应不知道会有多危险。
不过魔法世界,有通过魔法解决的方法,而且还有人成功过。比如伏地魔,他就是魔法变形术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