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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小说可是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想当讨人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x)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
【兰戎很伤心,婉婉姐姐明明亲他亲了那么多次,还不愿意娶他。
他决定偷偷喜欢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问他了,他也装作不喜欢她。】
——迷之尴尬,怎么又看到兰戎心理活动了?所以兰戎现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乱想中?
——噗,“娶他”是什么鬼啦,为什么有一种隐约的怨妇感?还有你装作不喜欢有什么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来的甜美少女音将花知婉吓得浑身一颤。
犹如见了鬼一样地,她抬起头。
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彩裙的熟悉面孔牵着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赶来。
她喊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热情,宛如正在参加一场田野里的粉丝见面会。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电脑盖上,藏到身后。
僵硬着身体,她思考着到底是要跑回密道,还是原地不动。
已知:密道=会碰见兰戎,会暴露地窖,他们的脸彻底成为天辰派之敌
同理可证:不动=兰戎还是会出来,还是会暴露地窖,还是会成为天辰派之敌
结论:早死晚死都得死。
宁柔,娇俏可爱的美女小读者宁柔。跑得飞快的她,牵着她那只跑得飞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唤着“丸大大”,一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第一次见到宁柔,她也带了那只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这一次,那只狗分明是寻着她方向嗅来的。
花知婉蹿地站起来、背过身,把电脑塞进裙子,双手捂着肚子。
犹如一只屁股被火烧的猴子,她奋力地往远离密道出口的方向,往一无所知的新地图远方狂奔。
“诶嘿嘿嘿,丸大大,跑得很卖力呢!”
宁柔的声音越追越近,她气息平稳、大气不喘,甚至还有闲工夫跟前方的花知婉聊天。好像她们是一对相约出来跑步的好姐妹,在夕阳下你追我赶地放肆奔跑,挥洒汗水与青春。
“丸大大刚才看着电脑,在笑什么呢?”
“我看到你笑得,好开心哦。”
花知婉没跑几步已经喘得犹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这不妨碍她听到这句话时,从后背到脖颈冒出来一片惊悚的鸡皮疙瘩。
——宁柔看到电脑了。
——妈个鸡,抱电脑的手要没力了。
“丸大大,你吃早茶了吗?”
田野中,奋力勾搭大大的读者再接再厉地抛出一个温馨的话题,活泼欢乐的语调在此刻听上去却是那么的恐怖。
——对不起,我知道我没和你们一起吃早茶。
——现在已经傍晚了,所以咱们忘了早茶的事情重新做朋友好吗。
事实证明,读者的每一个留言、每一声关切,作者都听见了。
作者看上去没有回复,只是因为她很忙,或者她很喘,其实她已经在心里为你更新了三万字。
肩膀被手指碰到了……
肩膀被手掌碰到了……
少女的手从后方环过肩膀,彻底地抓住了汗如雨下的她。
“铛铛!捕捉到一只野生的大大!”
她自带语音特效地说。
狗的绳索被解开,宁柔直接用它捆住了她的手腕。
其实她根本不必这么做,花知婉现在已经没力到推一把就能直接倒地了。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同时呐喊。
——兰戎,救我。
——兰戎,快走。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小说可是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想当讨人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x)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
【兰戎很伤心,婉婉姐姐明明亲他亲了那么多次,还不愿意娶他。
他决定偷偷喜欢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问他了,他也装作不喜欢她。】
——迷之尴尬,怎么又看到兰戎心理活动了?所以兰戎现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乱想中?
——噗,“娶他”是什么鬼啦,为什么有一种隐约的怨妇感?还有你装作不喜欢有什么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来的甜美少女音将花知婉吓得浑身一颤。
犹如见了鬼一样地,她抬起头。
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彩裙的熟悉面孔牵着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赶来。
她喊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热情,宛如正在参加一场田野里的粉丝见面会。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电脑盖上,藏到身后。
僵硬着身体,她思考着到底是要跑回密道,还是原地不动。
已知:密道=会碰见兰戎,会暴露地窖,他们的脸彻底成为天辰派之敌
同理可证:不动=兰戎还是会出来,还是会暴露地窖,还是会成为天辰派之敌
结论:早死晚死都得死。
宁柔,娇俏可爱的美女小读者宁柔。跑得飞快的她,牵着她那只跑得飞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唤着“丸大大”,一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第一次见到宁柔,她也带了那只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这一次,那只狗分明是寻着她方向嗅来的。
花知婉蹿地站起来、背过身,把电脑塞进裙子,双手捂着肚子。
犹如一只屁股被火烧的猴子,她奋力地往远离密道出口的方向,往一无所知的新地图远方狂奔。
“诶嘿嘿嘿,丸大大,跑得很卖力呢!”
宁柔的声音越追越近,她气息平稳、大气不喘,甚至还有闲工夫跟前方的花知婉聊天。好像她们是一对相约出来跑步的好姐妹,在夕阳下你追我赶地放肆奔跑,挥洒汗水与青春。
“丸大大刚才看着电脑,在笑什么呢?”
“我看到你笑得,好开心哦。”
花知婉没跑几步已经喘得犹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这不妨碍她听到这句话时,从后背到脖颈冒出来一片惊悚的鸡皮疙瘩。
——宁柔看到电脑了。
——妈个鸡,抱电脑的手要没力了。
“丸大大,你吃早茶了吗?”
田野中,奋力勾搭大大的读者再接再厉地抛出一个温馨的话题,活泼欢乐的语调在此刻听上去却是那么的恐怖。
——对不起,我知道我没和你们一起吃早茶。
——现在已经傍晚了,所以咱们忘了早茶的事情重新做朋友好吗。
事实证明,读者的每一个留言、每一声关切,作者都听见了。
作者看上去没有回复,只是因为她很忙,或者她很喘,其实她已经在心里为你更新了三万字。
肩膀被手指碰到了……
肩膀被手掌碰到了……
少女的手从后方环过肩膀,彻底地抓住了汗如雨下的她。
“铛铛!捕捉到一只野生的大大!”
她自带语音特效地说。
狗的绳索被解开,宁柔直接用它捆住了她的手腕。
其实她根本不必这么做,花知婉现在已经没力到推一把就能直接倒地了。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同时呐喊。
——兰戎,救我。
——兰戎,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