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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萻被通知要参加毕业典礼时, 才从修炼的状态回到现实。
毕业这种事情,她已经历过,算是熟门熟路, 毕业证领到手, 再和一些玩得好的朋友同学一起聚聚, 便各奔东西, 有缘再聚。
回校那天,钟曼梨左看右看, 没看到某人, 便问道:“你男朋友呢?”
“在家里呢。”迟萻微笑着说。
钟曼梨一听,好奇地问,“对了,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算是宅男吧。”迟萻看一群人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继续道:“闲时就见他种种玫瑰花、弹弹钢琴之类的,没怎么出门。”
这话听在众人耳里, 觉得司昂就是那种搞艺术的,天天宅在屋子里种花练习钢琴之类的,这逻辑完全没问题。
迟萻好笑地看着众人脑补, 天知道作为一个吸血鬼,宅是他们的特色,白天几乎从来不出门。虽然司昂不惧怕阳光, 但他仍是本能地不喜欢, 不管白天黑夜, 都喜欢宅在城堡里。
听说很多吸血鬼都是宅男宅女, 特别是那些高级吸血鬼,活得太久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还不如宅着睡觉或做些喜欢的事情,例如举办吸血鬼的宴会,或者是与豢养的血奴和情人玩乐。
与那些没节操的吸血鬼相比,司昂这个定居在东方的吸血鬼的生活单调得乏味。
不过自从迟萻来到他的城堡后,他的生活倒是不再单调,偶尔几次出门,也都是为迟萻,这让修斯十分欣慰。
晚上有一个聚会,迟萻推脱不了,便用手机给某人发个信息,告诉他今晚会回来很晚。
信息刚发出去,手机就响了。
迟萻看一眼来电显示,笑着接通。
“很晚是多晚?”男人低沉优美的声音响起,隔着一层音质,好听得有些失真。
迟萻看一眼正在高兴地点歌的男女,说道:“不知道,应该不会超过十二点吧。”
“我去接你。”男人毫不犹豫地说。
迟萻笑着应一声,将地址发给他,等做完这些,就见一群男男女女纷纷看过来。
“是男朋友么?”一个女生坏笑地问。
迟萻用内劲将脸憋红,故作一脸羞涩地说:“是的,他问我几时回去,到时候过来接我。”其实她觉得这男人是疑心病发作,恨不得将她拴在腰带上,片刻都不分离才好。
虽然在这个世界,司昂的神智看起来恢复了,可某些性情仍是极受影响,像疑心病和偏执这种东西,现在仍是没有转好。
特别是原主先前和杨天交往一事,对他的刺激不轻。就算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不知为何,仍是没办法接受,心里十分抑郁,于是对她的掌控欲也越发的深沉。
一群女生露出羡慕的神色,钟曼梨笑着说:“这才像一个男朋友该有的样子,那杨天简直就不合格,他以为交女朋友是当摆设的么?一边将人摆在一旁,一边在外面风流快活,女朋友有事或受伤都不见他出现,哪有这么当男朋友的?”
一群人纷纷点头,杨天这个男朋友确实做得太不合格,他的所做所为大家有目共睹,觉得他确实不好。
“不过毕业典礼时,没见杨天出现呢,他去哪里了?”突然有人问道。
“对啊,自从上次他将那个小三带走后,就没见过他。”
“或许人家已经当老板,根本不在意学生这个身份,我听中文系那边的人说,今天是杨天公司里的人过来帮他领毕业证呢。”
迟萻听到这里,怀疑杨天是不是因为龙玲儿受伤一事,被青龙组的人迁怒,所以才会这阵子都没有出现。不过这样也好,倒是省事,在她的实力没有恢复时,杨天还是慢点出现吧。
这么想着时,迟萻便没再理会杨天的事情。
一直玩到晚上十二点,一群人才散去。
迟萻喝了点酒,不过这点酒对她而言并不算什么,反倒是几个女生都喝醉,迟萻这个没醉的便安排值得信任的人送她们回去。
她扶着醉薰薰的钟曼梨离开,刚到路边,正想叫辆车,突然感觉到一阵异风扑面而来。
迟萻将软趴趴的钟曼梨往路边修剪成方块的灌木丛一放,抽出藏在乾坤袋中的剑挡住对方的攻击,剑与那人的手指摩擦出铮铮的声音,空气中似有火星亮起。
直到那人讨不到好退后,迟萻这才看清楚偷袭她的是一个金发少女。
这是一个五官精致的洋娃娃,约莫十五六岁,身材火爆,穿着像少女漫里的学生水手服,格外的性感。她的皮肤苍白,嘴唇殷红,一双红色的眼睛如同血眸,闪烁着噬人的光泽。
“你是吸血鬼?”迟萻了然地道,突然想起什么,“你是爱丽丝,为杨天而来的?”
“对。”金发吸血鬼少女十分干脆,一只手放在嘴边舔着,一边用诱惑的眼神看她,用着有些古怪的外国腔调的中文说道:“我一直好奇杨的正牌女朋友,听说是杨十分珍爱的存在,不过可惜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连青龙组的大小姐都不如。”
迟萻持着剑,弹了弹衣服,说道:“我和他已经分手了,别将我和他扯到一块。”省得某个大魔王又不高兴。
她轻慢的态度让爱丽丝有些不高兴,不过想到她刚才的反应,便将那情绪压下,继续道:“我原本以为你是个普通人,没想到你是东方的那些修士。”
爱丽丝说着,看向她的神色多了几分贪婪。
对于以血为食的吸血鬼而言,人类的血都是有味道的,不同的人血的味道也不同,最诱人的血是处女和孩子的鲜血,因为处女和孩子身上的污渍比其他人要少得多。不过在知道修士后,发现修士的血才是最鲜美的,因为修士用灵气修身,身上的杂质比普通人类少,血液自然也比普通人类更美味。
爱丽丝当初就是想要狩猎杨天才会被他捉住,后来索性成为他的女人,代价是杨天每次给她放一些血让她尝尝味道。
如今迟萻随着修为的精进,身上的灵气充盈,在吸血鬼眼里,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美味,她身上被灵气洗涤过的血液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他们。
爱丽丝舔... -->>
迟萻被通知要参加毕业典礼时, 才从修炼的状态回到现实。
毕业这种事情,她已经历过,算是熟门熟路, 毕业证领到手, 再和一些玩得好的朋友同学一起聚聚, 便各奔东西, 有缘再聚。
回校那天,钟曼梨左看右看, 没看到某人, 便问道:“你男朋友呢?”
“在家里呢。”迟萻微笑着说。
钟曼梨一听,好奇地问,“对了,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算是宅男吧。”迟萻看一群人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继续道:“闲时就见他种种玫瑰花、弹弹钢琴之类的,没怎么出门。”
这话听在众人耳里, 觉得司昂就是那种搞艺术的,天天宅在屋子里种花练习钢琴之类的,这逻辑完全没问题。
迟萻好笑地看着众人脑补, 天知道作为一个吸血鬼,宅是他们的特色,白天几乎从来不出门。虽然司昂不惧怕阳光, 但他仍是本能地不喜欢, 不管白天黑夜, 都喜欢宅在城堡里。
听说很多吸血鬼都是宅男宅女, 特别是那些高级吸血鬼,活得太久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还不如宅着睡觉或做些喜欢的事情,例如举办吸血鬼的宴会,或者是与豢养的血奴和情人玩乐。
与那些没节操的吸血鬼相比,司昂这个定居在东方的吸血鬼的生活单调得乏味。
不过自从迟萻来到他的城堡后,他的生活倒是不再单调,偶尔几次出门,也都是为迟萻,这让修斯十分欣慰。
晚上有一个聚会,迟萻推脱不了,便用手机给某人发个信息,告诉他今晚会回来很晚。
信息刚发出去,手机就响了。
迟萻看一眼来电显示,笑着接通。
“很晚是多晚?”男人低沉优美的声音响起,隔着一层音质,好听得有些失真。
迟萻看一眼正在高兴地点歌的男女,说道:“不知道,应该不会超过十二点吧。”
“我去接你。”男人毫不犹豫地说。
迟萻笑着应一声,将地址发给他,等做完这些,就见一群男男女女纷纷看过来。
“是男朋友么?”一个女生坏笑地问。
迟萻用内劲将脸憋红,故作一脸羞涩地说:“是的,他问我几时回去,到时候过来接我。”其实她觉得这男人是疑心病发作,恨不得将她拴在腰带上,片刻都不分离才好。
虽然在这个世界,司昂的神智看起来恢复了,可某些性情仍是极受影响,像疑心病和偏执这种东西,现在仍是没有转好。
特别是原主先前和杨天交往一事,对他的刺激不轻。就算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不知为何,仍是没办法接受,心里十分抑郁,于是对她的掌控欲也越发的深沉。
一群女生露出羡慕的神色,钟曼梨笑着说:“这才像一个男朋友该有的样子,那杨天简直就不合格,他以为交女朋友是当摆设的么?一边将人摆在一旁,一边在外面风流快活,女朋友有事或受伤都不见他出现,哪有这么当男朋友的?”
一群人纷纷点头,杨天这个男朋友确实做得太不合格,他的所做所为大家有目共睹,觉得他确实不好。
“不过毕业典礼时,没见杨天出现呢,他去哪里了?”突然有人问道。
“对啊,自从上次他将那个小三带走后,就没见过他。”
“或许人家已经当老板,根本不在意学生这个身份,我听中文系那边的人说,今天是杨天公司里的人过来帮他领毕业证呢。”
迟萻听到这里,怀疑杨天是不是因为龙玲儿受伤一事,被青龙组的人迁怒,所以才会这阵子都没有出现。不过这样也好,倒是省事,在她的实力没有恢复时,杨天还是慢点出现吧。
这么想着时,迟萻便没再理会杨天的事情。
一直玩到晚上十二点,一群人才散去。
迟萻喝了点酒,不过这点酒对她而言并不算什么,反倒是几个女生都喝醉,迟萻这个没醉的便安排值得信任的人送她们回去。
她扶着醉薰薰的钟曼梨离开,刚到路边,正想叫辆车,突然感觉到一阵异风扑面而来。
迟萻将软趴趴的钟曼梨往路边修剪成方块的灌木丛一放,抽出藏在乾坤袋中的剑挡住对方的攻击,剑与那人的手指摩擦出铮铮的声音,空气中似有火星亮起。
直到那人讨不到好退后,迟萻这才看清楚偷袭她的是一个金发少女。
这是一个五官精致的洋娃娃,约莫十五六岁,身材火爆,穿着像少女漫里的学生水手服,格外的性感。她的皮肤苍白,嘴唇殷红,一双红色的眼睛如同血眸,闪烁着噬人的光泽。
“你是吸血鬼?”迟萻了然地道,突然想起什么,“你是爱丽丝,为杨天而来的?”
“对。”金发吸血鬼少女十分干脆,一只手放在嘴边舔着,一边用诱惑的眼神看她,用着有些古怪的外国腔调的中文说道:“我一直好奇杨的正牌女朋友,听说是杨十分珍爱的存在,不过可惜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连青龙组的大小姐都不如。”
迟萻持着剑,弹了弹衣服,说道:“我和他已经分手了,别将我和他扯到一块。”省得某个大魔王又不高兴。
她轻慢的态度让爱丽丝有些不高兴,不过想到她刚才的反应,便将那情绪压下,继续道:“我原本以为你是个普通人,没想到你是东方的那些修士。”
爱丽丝说着,看向她的神色多了几分贪婪。
对于以血为食的吸血鬼而言,人类的血都是有味道的,不同的人血的味道也不同,最诱人的血是处女和孩子的鲜血,因为处女和孩子身上的污渍比其他人要少得多。不过在知道修士后,发现修士的血才是最鲜美的,因为修士用灵气修身,身上的杂质比普通人类少,血液自然也比普通人类更美味。
爱丽丝当初就是想要狩猎杨天才会被他捉住,后来索性成为他的女人,代价是杨天每次给她放一些血让她尝尝味道。
如今迟萻随着修为的精进,身上的灵气充盈,在吸血鬼眼里,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美味,她身上被灵气洗涤过的血液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他们。
爱丽丝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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