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独家私宠:男神手到擒来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不要生气。”
“不怪你。”汪泽伊表现的落落大方。
程清璇手里握着戒指,又问:“单凭一枚戒指,你就信了我的话?”
“那倒不会。”
汪泽伊扳开程清璇的手,将戒指从她掌心里拿起来,他看着那银色的简单款指环,问程清璇:“你知道,这戒指里藏着什么奥秘吗?”
程清璇盯着戒指看了半晌,没看出任何异样来。
“不就是枚普通的戒指?”当时幽居没多少钱,这戒指也不值钱,估计就几千块的东西。东西虽然便宜,却是程清璇的宝贝。
汪泽伊笑笑,笑得有些神秘。“你仔细看,你将它放在白炽灯光下面细细瞧。”
程清璇依言照做,她举起那枚戒指,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看得仔细了,就发现了问题。“这条黑色的线,是什么东西?”
“我检查过,这东西,应该不是我们这个年代能产出来的东西。”汪泽伊指着那条线,跟程清璇解说了他的看法,“我认为,这条线是一种迷你定位发热装置。”
“那是什么东西,能追踪我的位置,就是个追踪器?”
“不,严格来说,这个不能算是追踪器。”汪泽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他搓搓双手,说:“我琢磨吧,这个定位发热装置,只有在两枚戒指要靠近彼此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这种对戒,分子戒与母戒,当子戒出现在母戒周围一定距离的时候,母戒就会产生感应,自动发热。”汪泽伊摸摸下巴,眼里露出了浓浓的好奇跟惊叹,“我不得不说,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个天才。这种戒指,都是一对一对生产的,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不过吧,我猜他们距离不能隔得太远,隔太远了就感应不到对方。”
“大概,两公里之内才能感应到对方…”最后这句话,汪泽伊说的有些不确定。“也有可能,五公里之内就能感应到对方?”
程清璇听了,便明白了汪泽伊想表达的意思了,“正因为这东西现代没有,所以你认为,这个是我从五十年后带回来的?”
“不然你有更好的解释?”汪泽伊将那枚戒指给程清璇戴上,这才说:“璇璇,这就是幽居存在过唯一的证明。好好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如果实验成功了你还活着,我会争取送你出去。活着,就当是为了幽居。”
程清璇不说话。
活着,不仅是为了幽居,也为了找到汪昊穹,替父亲与管家他们报仇!
*
这一晚的彻夜谈话之后,程清璇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她开始主动配合营养师吃饭,也会要求出去晒晒太阳,渐渐地,她不仅没有被打倒,脸上反倒有了红润之色。
研究所的那些专家将这一切现象归结为是血色蓝的作用,在他们看来,程清璇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她能活到现在,都是血色蓝在发挥作用。
一切,都该好好的,直到一个电话,将这一切打碎。
“始教授!老板要见你!”
刘博士叫醒已经睡下的始镜。
始镜慢吞吞起床,穿上他的西装,才跟着刘博士上楼。
推开研究所顶层的办公室大门,始镜刚走进去,就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长满了褶子的老头子。
始镜朝那轮椅上的大老板弯了弯身,不卑不亢问了句:“老板,你要见我?”
大老板抬起头来,露出来的那张脸,与常人不同。
他的胡子、眉毛都是白色的,他不是白化病患者,却生了比白化病更严重的病。楚夜看着面前这个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大人,面上露出不悦之色来,“始镜,血色蓝什么时候研究出来?”
“还要一段时间,之前的资料都被毁灭了,重新研发需要一段时间。八号实验体身体并不好,如果加快了进程,恐怕她会撑不住。”
“哼!那我了?我才二十九,我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若只看楚夜的外貌,谁都猜不到,这个人竟然才二十九岁。因为他看上去,几乎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无异。
楚家人,有不知名的遗传病,家里的每一代男丁都活不过三十岁。倒是二十八岁,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开始丧失机能,器官极速衰老,人的外貌也会迅速衰老,就连毛发都变成了白色。
他不想死!
他要活!
所以,他将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始镜绑到了他的私人研究所来研发长生药。
这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背后,是丧失神智的人。
听到楚夜的怒吼,始镜表情很淡定,“抱歉,老板,如果强行加快进程,八号实验体很快就会死去。那样做,太不划算了。你可以多给我几个月的时候,我会研发出第二份血色蓝成品,到时候,既能治好老板的病,还能高价外售。”始镜说的,是之前楚夜的计划。
可现在,楚夜等不及了。
“我感觉到我就快撑不下去了,我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我还想看着他长大!”楚夜抬头,目光灼灼望着始镜,突然说:“我有大把的钱,我现在要的是命!我要你尽快想到办法,研究出一个可以直接将八号实验体身上的血色蓝转移到我体内的法子!”
闻言,始镜大惊,脸色都变了。“这样做,八号会死的!”
“之前死过七个了,你觉得我会在意一个八号不成?”阴鸷冷眸盯着始镜看,只要始镜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楚夜就要让他好看。“楚夜,我看过八号的资料,她身体各方面的数据都跟我相配,我就算是要她心脏也没问题。你别跟我耍花招,你永远要记得,你的老婆还在我的手里,而你那参军的儿子,也时刻被我的人监控着…”
阴测测的话吹进始镜耳朵里,始镜再也不想跟这个令人作呕的老东西呆一起了。
始镜气冲冲跑回自己的房间,他想到自己正值年少参军的儿子,又想到重病在身的老婆,认命叹了口气。
。
三天后,程清璇的房间里迎来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程清璇面无表情望着始镜,也不说话。
始镜在屋子里转了转,忽然说:“我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小。”
程清璇一愣,这是想干什么?
这男人该不会是寂寞了,想找她聊天?
“他是个军人,也是我跟我爱人的骄傲。可是我没用,没保护好他,有没有保护好我的爱人。”始镜走到软体椅子上坐下来,他看着程清璇充满了戒备的脸蛋,忽然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程清璇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始镜一直盯着自己看,她只好摇头。
“我叫始镜,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
程清璇愣住,问了句:“所以这是国家生物研究所?想要拿我命做实验的,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果是,那她真就要骂一声操他大爷了。
始镜摇头,“不,这里是私人研究所。我们都负责为一个大老板研发血色蓝。”
“你不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吗?你竟然会为一个私人工作?”
程清璇的质疑,令始镜心中苦涩。“不,我现在已经不是院长了,在公众眼里,我应该是被绑架消失,或者是意外事故而死的上一任院长了。”总之,在警察局内的人员档案里,他应该被抹去了名字。
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一天起,他注定无法离开了。
程清璇被始镜这话搞懵了。“什么意思?”
“我的老婆被大老板绑走藏起来了,我的儿子身旁充满了大老板的眼线,我若不为他工作,我老婆孩子都得死。”这事,是始镜的痛,也是他的耻辱。程清璇看着始镜,心情变得很复杂。
他错了吗?
他或许没错,他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那他就是个好人吗?
好人是不会拿活人做实验的。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始镜呵呵一笑,笑容莫名的沧桑颓废,“我就是来看看你。”
始镜说了就走出去了,他站在门外,抹了把脸,心里一阵愧疚。
孩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
又一次被带出房间,程清璇并没有多想。
直到被带到一间不一样的实验室以后,她才疑惑起来。
看到今日的专家竟是始镜,程清璇忽然感到不安。
所谓的大实验,到底是要做什么?
程清璇被摁在床上,始镜对刘博士说:“检查药剂用量,三分钟之后给她注射麻醉。”
“是。”
始镜戴上无菌手套,他面前摆着一排排手术刀,明晃晃的刀子让人心里发毛。程清璇看出今天这局面不简单,便谨慎问了句:“你们要做什么?”
“孩子,有人要你的脊髓救命,我们也是分明行事。”
“要抽多少?”一点点倒不会致命。
“抽到…你体内再无脊髓为止!”
闻言,程清璇脸煞白煞白的。
抽了脊髓,人还能活吗?
“你是在谋杀!”程清璇冲始镜大骂,活该他老婆孩子被人控制!
谋杀二字,令始镜手抖了抖。
始镜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再睁开是,目光一片平静。
“准备注射麻醉。”
“好。”
刘博士开始配药剂,始镜拿起消过毒的手术刀打量,这时,程清璇忽然说了句:“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始镜想着她就快要死了,临死之前总不能还让人憋着话走,便问了句:“谁?”
“一个叫做,始宇的孩子。”
“倒是跟我一个姓。”始镜没有想太多,手术刀来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程清璇看着始镜的背影,心里升起一个微妙的想法来,便试探说了句:“那孩子的爷爷,也有一双狐狸一样的眼睛,好像狐狸眼是他们家的一个标志一样。”
始镜没有吭声。
“他爷爷可厉害了,是一名军人。”
这时,始镜敲打手术刀的手微微一滞。
将他的反应收紧眼底,程清璇心里的想法越发肯定了起来,又说:“他爷爷叫始天一,一辈子军功赫赫,战绩不凡,最后成了一名将军。”
听到始天一三个字,始镜握着手术刀的双手忽然泛白。
“始天一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始末,一个叫始守。说来你们都姓始,不过,始天一是Z市人,你却是H市人。”程清璇故意说出始天一是Z市人,因为他猜到,始镜的家乡也是在Z市。
果然,始镜彻底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你说,那个叫始天一的孩子,是个将军?”
“是啊!”
“骗人!他才二十二岁,怎么可能是将军!”始镜突然转过身来,低头看着程清璇,脸上有了怒气。
程清璇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来,她看了眼刘博士,问了句:“你能先出去一会儿么?我有些遗言想跟始教授说。”
是的,就要被解剖了,这一番话,多半就是遗言了。
刘博士望向始镜,目光带着询问。始镜平复了激烈的心情,才对刘博士点头。“出去吧,别让人靠近。”
“是。”刘博士退出实验室以后,始镜才俯下身一把拽住程清璇的手腕,逼问她:“你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嘛?你怎么我儿子的名字?”
程清璇眉头一蹙,手腕被他捏疼了。
“先放开我。”
略微犹豫,始镜松了开她的手腕。
程清璇揉了揉手腕,说:“我也是猜的,我跟你重孙是很好的朋友,他跟你长得很像,你们始家人的眼睛都像狐狸。”
“我孙子?”始镜讥讽笑之,“小丫头,我才四十八岁,你跟我说重孙?”他儿子都还没结婚,他哪里来的重孙,这不扯淡么?“小丫头,虽然你能准确说出我儿子的名字,这一点我很惊讶。但你不是一个很好的撒谎者,你的谎言错漏百出。”
程清璇知道自己不说出实情,是很难取得他信任的,便将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五十年之后发生的所有事跟他说了一遍。
听完她的话,始镜有些将信将疑。
“你是说,你服用了血色蓝以后,灵魂穿越了?”
“是的,我怀疑这药根本就没有什么长生的作用,或许血色蓝的作用不在长生,而是滋补灵魂的灵药。”当灵魂强大到不可估测的情况下,灵魂就有可能脱离肉体,继续存活下去。
这说来玄幻,但程清璇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始镜意外的沉默了。
她的猜测,不无可能。
“之前也有八个人服用过血色蓝,但最后都疯疯癫癫的死的。我们不断的研发改进,终于制造出了第九号血色蓝,当时我们有将血色蓝注入过垂死的猴子身上,结果那猴子竟然重新活了下来。我们都以为血色蓝被我们成功研发出来,听你这么说,看来我们终究是没有研究出成品血色蓝。”
那么,即便抽走她身上的所有脊髓,拿走她的心脏给楚夜换上,楚夜也不可能活下去。
“你刚才说,我儿子成了将军?”
“是。”
毒辣的一双眼从程清璇脸上每一寸扫过,始镜又问:“你就没想过,我不会信你的话?”
程清璇有片刻的沉默。
始镜信不信,那不是程清璇可以控制的事。她结束沉默,目光望进始镜的双眼,说:“你是亲自参与血色蓝研究的专家,你连长生这种缥缈的东西都相信,却不相信灵魂穿越?”
始镜哑然。
这世界很大,无奇不有,她说的这些虽然玄幻,却并不是没有可能。
怕他还有怀疑,程清璇便伸出自己的左手中指,“手中指上的这枚订婚戒指,就是我去过五十年后的最好的证明。”
始镜朝那戒指看了一眼,戒指平平无奇,造型也很简单,他没看出什么问题来。
“这戒指里面装有定位热感应系统,只有我跟另一枚戒指靠近,另一枚戒指就会发热,察觉到我的存在。这个我可没有撒谎,是汪泽伊发现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他会为我证实我不是在说谎。”摸了摸那枚戒指,程清璇目光带着怀念。“这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对我许下的承诺,他还在等着我,我如果就这么死了,他会活不下去的。”
始镜痴痴看着程清璇脸上的幸福与落寞,心上的弦忽然被撩动。
为了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牺牲掉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人,这难道不是畜生才该做的事吗?
如果自己做了这样的事,岂不是给自己的后辈蒙羞?
始镜叹了口气,他摘下手套,转身走了出去。
程清璇劫后余生一般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她心说,自己命真大,又他妈的活着去阴曹地府走了一圈。
------题外话------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貌似这样的设定一般都是男主…
嘿嘿,我幽宝送的戒指都是高科技,这是歌儿提供的创意,有感兴趣的高科技宅男宅女们,不妨去研发研发,说不定也能申请个专利…
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不要生气。”
“不怪你。”汪泽伊表现的落落大方。
程清璇手里握着戒指,又问:“单凭一枚戒指,你就信了我的话?”
“那倒不会。”
汪泽伊扳开程清璇的手,将戒指从她掌心里拿起来,他看着那银色的简单款指环,问程清璇:“你知道,这戒指里藏着什么奥秘吗?”
程清璇盯着戒指看了半晌,没看出任何异样来。
“不就是枚普通的戒指?”当时幽居没多少钱,这戒指也不值钱,估计就几千块的东西。东西虽然便宜,却是程清璇的宝贝。
汪泽伊笑笑,笑得有些神秘。“你仔细看,你将它放在白炽灯光下面细细瞧。”
程清璇依言照做,她举起那枚戒指,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看得仔细了,就发现了问题。“这条黑色的线,是什么东西?”
“我检查过,这东西,应该不是我们这个年代能产出来的东西。”汪泽伊指着那条线,跟程清璇解说了他的看法,“我认为,这条线是一种迷你定位发热装置。”
“那是什么东西,能追踪我的位置,就是个追踪器?”
“不,严格来说,这个不能算是追踪器。”汪泽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他搓搓双手,说:“我琢磨吧,这个定位发热装置,只有在两枚戒指要靠近彼此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这种对戒,分子戒与母戒,当子戒出现在母戒周围一定距离的时候,母戒就会产生感应,自动发热。”汪泽伊摸摸下巴,眼里露出了浓浓的好奇跟惊叹,“我不得不说,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个天才。这种戒指,都是一对一对生产的,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不过吧,我猜他们距离不能隔得太远,隔太远了就感应不到对方。”
“大概,两公里之内才能感应到对方…”最后这句话,汪泽伊说的有些不确定。“也有可能,五公里之内就能感应到对方?”
程清璇听了,便明白了汪泽伊想表达的意思了,“正因为这东西现代没有,所以你认为,这个是我从五十年后带回来的?”
“不然你有更好的解释?”汪泽伊将那枚戒指给程清璇戴上,这才说:“璇璇,这就是幽居存在过唯一的证明。好好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如果实验成功了你还活着,我会争取送你出去。活着,就当是为了幽居。”
程清璇不说话。
活着,不仅是为了幽居,也为了找到汪昊穹,替父亲与管家他们报仇!
*
这一晚的彻夜谈话之后,程清璇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她开始主动配合营养师吃饭,也会要求出去晒晒太阳,渐渐地,她不仅没有被打倒,脸上反倒有了红润之色。
研究所的那些专家将这一切现象归结为是血色蓝的作用,在他们看来,程清璇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她能活到现在,都是血色蓝在发挥作用。
一切,都该好好的,直到一个电话,将这一切打碎。
“始教授!老板要见你!”
刘博士叫醒已经睡下的始镜。
始镜慢吞吞起床,穿上他的西装,才跟着刘博士上楼。
推开研究所顶层的办公室大门,始镜刚走进去,就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长满了褶子的老头子。
始镜朝那轮椅上的大老板弯了弯身,不卑不亢问了句:“老板,你要见我?”
大老板抬起头来,露出来的那张脸,与常人不同。
他的胡子、眉毛都是白色的,他不是白化病患者,却生了比白化病更严重的病。楚夜看着面前这个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大人,面上露出不悦之色来,“始镜,血色蓝什么时候研究出来?”
“还要一段时间,之前的资料都被毁灭了,重新研发需要一段时间。八号实验体身体并不好,如果加快了进程,恐怕她会撑不住。”
“哼!那我了?我才二十九,我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若只看楚夜的外貌,谁都猜不到,这个人竟然才二十九岁。因为他看上去,几乎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无异。
楚家人,有不知名的遗传病,家里的每一代男丁都活不过三十岁。倒是二十八岁,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开始丧失机能,器官极速衰老,人的外貌也会迅速衰老,就连毛发都变成了白色。
他不想死!
他要活!
所以,他将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始镜绑到了他的私人研究所来研发长生药。
这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背后,是丧失神智的人。
听到楚夜的怒吼,始镜表情很淡定,“抱歉,老板,如果强行加快进程,八号实验体很快就会死去。那样做,太不划算了。你可以多给我几个月的时候,我会研发出第二份血色蓝成品,到时候,既能治好老板的病,还能高价外售。”始镜说的,是之前楚夜的计划。
可现在,楚夜等不及了。
“我感觉到我就快撑不下去了,我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我还想看着他长大!”楚夜抬头,目光灼灼望着始镜,突然说:“我有大把的钱,我现在要的是命!我要你尽快想到办法,研究出一个可以直接将八号实验体身上的血色蓝转移到我体内的法子!”
闻言,始镜大惊,脸色都变了。“这样做,八号会死的!”
“之前死过七个了,你觉得我会在意一个八号不成?”阴鸷冷眸盯着始镜看,只要始镜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楚夜就要让他好看。“楚夜,我看过八号的资料,她身体各方面的数据都跟我相配,我就算是要她心脏也没问题。你别跟我耍花招,你永远要记得,你的老婆还在我的手里,而你那参军的儿子,也时刻被我的人监控着…”
阴测测的话吹进始镜耳朵里,始镜再也不想跟这个令人作呕的老东西呆一起了。
始镜气冲冲跑回自己的房间,他想到自己正值年少参军的儿子,又想到重病在身的老婆,认命叹了口气。
。
三天后,程清璇的房间里迎来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程清璇面无表情望着始镜,也不说话。
始镜在屋子里转了转,忽然说:“我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小。”
程清璇一愣,这是想干什么?
这男人该不会是寂寞了,想找她聊天?
“他是个军人,也是我跟我爱人的骄傲。可是我没用,没保护好他,有没有保护好我的爱人。”始镜走到软体椅子上坐下来,他看着程清璇充满了戒备的脸蛋,忽然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程清璇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始镜一直盯着自己看,她只好摇头。
“我叫始镜,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
程清璇愣住,问了句:“所以这是国家生物研究所?想要拿我命做实验的,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果是,那她真就要骂一声操他大爷了。
始镜摇头,“不,这里是私人研究所。我们都负责为一个大老板研发血色蓝。”
“你不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吗?你竟然会为一个私人工作?”
程清璇的质疑,令始镜心中苦涩。“不,我现在已经不是院长了,在公众眼里,我应该是被绑架消失,或者是意外事故而死的上一任院长了。”总之,在警察局内的人员档案里,他应该被抹去了名字。
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一天起,他注定无法离开了。
程清璇被始镜这话搞懵了。“什么意思?”
“我的老婆被大老板绑走藏起来了,我的儿子身旁充满了大老板的眼线,我若不为他工作,我老婆孩子都得死。”这事,是始镜的痛,也是他的耻辱。程清璇看着始镜,心情变得很复杂。
他错了吗?
他或许没错,他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那他就是个好人吗?
好人是不会拿活人做实验的。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始镜呵呵一笑,笑容莫名的沧桑颓废,“我就是来看看你。”
始镜说了就走出去了,他站在门外,抹了把脸,心里一阵愧疚。
孩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
又一次被带出房间,程清璇并没有多想。
直到被带到一间不一样的实验室以后,她才疑惑起来。
看到今日的专家竟是始镜,程清璇忽然感到不安。
所谓的大实验,到底是要做什么?
程清璇被摁在床上,始镜对刘博士说:“检查药剂用量,三分钟之后给她注射麻醉。”
“是。”
始镜戴上无菌手套,他面前摆着一排排手术刀,明晃晃的刀子让人心里发毛。程清璇看出今天这局面不简单,便谨慎问了句:“你们要做什么?”
“孩子,有人要你的脊髓救命,我们也是分明行事。”
“要抽多少?”一点点倒不会致命。
“抽到…你体内再无脊髓为止!”
闻言,程清璇脸煞白煞白的。
抽了脊髓,人还能活吗?
“你是在谋杀!”程清璇冲始镜大骂,活该他老婆孩子被人控制!
谋杀二字,令始镜手抖了抖。
始镜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再睁开是,目光一片平静。
“准备注射麻醉。”
“好。”
刘博士开始配药剂,始镜拿起消过毒的手术刀打量,这时,程清璇忽然说了句:“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始镜想着她就快要死了,临死之前总不能还让人憋着话走,便问了句:“谁?”
“一个叫做,始宇的孩子。”
“倒是跟我一个姓。”始镜没有想太多,手术刀来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程清璇看着始镜的背影,心里升起一个微妙的想法来,便试探说了句:“那孩子的爷爷,也有一双狐狸一样的眼睛,好像狐狸眼是他们家的一个标志一样。”
始镜没有吭声。
“他爷爷可厉害了,是一名军人。”
这时,始镜敲打手术刀的手微微一滞。
将他的反应收紧眼底,程清璇心里的想法越发肯定了起来,又说:“他爷爷叫始天一,一辈子军功赫赫,战绩不凡,最后成了一名将军。”
听到始天一三个字,始镜握着手术刀的双手忽然泛白。
“始天一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始末,一个叫始守。说来你们都姓始,不过,始天一是Z市人,你却是H市人。”程清璇故意说出始天一是Z市人,因为他猜到,始镜的家乡也是在Z市。
果然,始镜彻底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你说,那个叫始天一的孩子,是个将军?”
“是啊!”
“骗人!他才二十二岁,怎么可能是将军!”始镜突然转过身来,低头看着程清璇,脸上有了怒气。
程清璇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来,她看了眼刘博士,问了句:“你能先出去一会儿么?我有些遗言想跟始教授说。”
是的,就要被解剖了,这一番话,多半就是遗言了。
刘博士望向始镜,目光带着询问。始镜平复了激烈的心情,才对刘博士点头。“出去吧,别让人靠近。”
“是。”刘博士退出实验室以后,始镜才俯下身一把拽住程清璇的手腕,逼问她:“你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嘛?你怎么我儿子的名字?”
程清璇眉头一蹙,手腕被他捏疼了。
“先放开我。”
略微犹豫,始镜松了开她的手腕。
程清璇揉了揉手腕,说:“我也是猜的,我跟你重孙是很好的朋友,他跟你长得很像,你们始家人的眼睛都像狐狸。”
“我孙子?”始镜讥讽笑之,“小丫头,我才四十八岁,你跟我说重孙?”他儿子都还没结婚,他哪里来的重孙,这不扯淡么?“小丫头,虽然你能准确说出我儿子的名字,这一点我很惊讶。但你不是一个很好的撒谎者,你的谎言错漏百出。”
程清璇知道自己不说出实情,是很难取得他信任的,便将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五十年之后发生的所有事跟他说了一遍。
听完她的话,始镜有些将信将疑。
“你是说,你服用了血色蓝以后,灵魂穿越了?”
“是的,我怀疑这药根本就没有什么长生的作用,或许血色蓝的作用不在长生,而是滋补灵魂的灵药。”当灵魂强大到不可估测的情况下,灵魂就有可能脱离肉体,继续存活下去。
这说来玄幻,但程清璇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始镜意外的沉默了。
她的猜测,不无可能。
“之前也有八个人服用过血色蓝,但最后都疯疯癫癫的死的。我们不断的研发改进,终于制造出了第九号血色蓝,当时我们有将血色蓝注入过垂死的猴子身上,结果那猴子竟然重新活了下来。我们都以为血色蓝被我们成功研发出来,听你这么说,看来我们终究是没有研究出成品血色蓝。”
那么,即便抽走她身上的所有脊髓,拿走她的心脏给楚夜换上,楚夜也不可能活下去。
“你刚才说,我儿子成了将军?”
“是。”
毒辣的一双眼从程清璇脸上每一寸扫过,始镜又问:“你就没想过,我不会信你的话?”
程清璇有片刻的沉默。
始镜信不信,那不是程清璇可以控制的事。她结束沉默,目光望进始镜的双眼,说:“你是亲自参与血色蓝研究的专家,你连长生这种缥缈的东西都相信,却不相信灵魂穿越?”
始镜哑然。
这世界很大,无奇不有,她说的这些虽然玄幻,却并不是没有可能。
怕他还有怀疑,程清璇便伸出自己的左手中指,“手中指上的这枚订婚戒指,就是我去过五十年后的最好的证明。”
始镜朝那戒指看了一眼,戒指平平无奇,造型也很简单,他没看出什么问题来。
“这戒指里面装有定位热感应系统,只有我跟另一枚戒指靠近,另一枚戒指就会发热,察觉到我的存在。这个我可没有撒谎,是汪泽伊发现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他会为我证实我不是在说谎。”摸了摸那枚戒指,程清璇目光带着怀念。“这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对我许下的承诺,他还在等着我,我如果就这么死了,他会活不下去的。”
始镜痴痴看着程清璇脸上的幸福与落寞,心上的弦忽然被撩动。
为了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牺牲掉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人,这难道不是畜生才该做的事吗?
如果自己做了这样的事,岂不是给自己的后辈蒙羞?
始镜叹了口气,他摘下手套,转身走了出去。
程清璇劫后余生一般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她心说,自己命真大,又他妈的活着去阴曹地府走了一圈。
------题外话------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貌似这样的设定一般都是男主…
嘿嘿,我幽宝送的戒指都是高科技,这是歌儿提供的创意,有感兴趣的高科技宅男宅女们,不妨去研发研发,说不定也能申请个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