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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和白素素小天使呆久了,向晚晚差点都忘了,那只是个例。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小孩子都是像路亦杰一样的,调皮捣蛋,唯恐天下不乱,让他安安静静坐下来认真学习简直比杀了他还要困难。有时候向晚晚甚至会想,是不是小孩子或多或少都是患有多动症的呢?
其实也怨不得他们,好动不喜静是小孩子的天性,向晚晚想其她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甚至那个爱玩的灵魂或许还潜藏在内心深处没有消散。但也正因为这样,正因为大人们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才会对同他们小时候如出一辙的小孩子如此地……恨铁不成钢。
小时候,在被家长管教的时候,向晚晚也曾想过,如果她以后当了家长,一定不会管东管西嫌这嫌那的,会让自家的小孩痛痛快快地玩。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成为家长的人们又会觉得,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天真呢?花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再无意义的事情上面,有什么意义?
有什么意义?可是玩需要什么意义?
………………
对不起啦,路亦杰小朋友。向晚晚想,作为拿工资的家庭教师,即使再理解再同情,那她也是不敢玩忽职守对他的管教松懈片刻的。
向晚晚也曾发誓说如果以后自己有了孩子,绝对不会像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家长和老师那样管教孩子的。
但是真的轮到你的时候,即使再小心谨慎,在管教孩子这件事上,必定会有不可忍之时。
一个小孩子的字能写得多好,向晚晚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白素素写字是写得认真,但是那也是一般小孩子一笔一划的工整,多漂亮倒是真说不上。但是一个小孩子的字写得能有多烂,向晚晚倒是天天都在刷新世界观。
路亦杰的字——实在是太丑了!作为他的家庭教师,作为花了大力气练过毛笔字的姑娘,作为从小到大被夸说字写得不错的向晚晚,真的有叫他擦掉重新写的冲动。
要淡定,要淡定,向晚晚决心与他好好谈谈。
………………
“其实你是可以把字写得好一点的,对吧?不求你写得漂亮,但是工整总没问题吧?是因为对写字没有兴趣吗?”向晚晚问道。
路亦杰先是点了点头,然后仔细想了想,表示:“我又不是不会写!但是……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很浪费时间吗?”
“如果把你学过的每一个字的构造、原理还有变化的道理都像讲故事一样的告诉你,会不会让你对写字有多一点点的兴趣呢?”向晚晚继续问道。
这次路亦杰小朋友想都没有想,马上见到地说道:“不会。”
“为什么?”
“这和懂得不懂得、故事不故事的没有关系呀!我知道我的字写的很丑啊!”
向晚晚被他的不要脸震慑道了,愣了愣才结巴问道:“那、那你为什么不想把字写得漂亮一点呢?”
“我想把字写得让人看懂就可以了。”路亦杰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不觉得字写得漂亮一点、好看一点、帅一点,自己看着也舒服吗?”
“就跟你老实说吧——”路亦杰说,“好看的人很好,会比较喜欢他;好看的字没感觉,而且很浪费时间。这样你懂了吗?”
“作为一个小孩子,你还会思考浪不浪费时间的问题这真让我感动,但是我算是明白了——”向晚晚道,“反正你的意思就是要先玩够了才会去练字学习,对吧?”
路亦杰似乎很是慎重地想了一下:“你这样就懂我的意思了。而且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总会有玩够的时候。”
总有玩够的时候……向晚晚觉得路亦杰这话满满的既视感。
啊,对。
向晚晚想起来了。
一般花花公子富二代也是这样,在外面拈花惹草出入*,家里人劝其收心结婚的时候便是这套说辞——
“我还年轻,想多玩玩,而且爸/妈/哥/姐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总会有玩够的时候。”
“男人这种生物啊……”向晚晚情不自禁感叹道,“无论多大年纪,都是一个德行。”
路亦杰:“……???”
………………
和小孩子相处,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乐趣,至少要比面对成人世界上那些纷繁的人事要好得多。对于虚长到二十几岁,却还在念书且不知道还得念多少年的前医学生向晚晚,这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了。
总的来说,教路亦杰和教白素素有时候是相似的,有时候是不同的。
相同的是小孩子的疑问一旦发展到最后,作为回答者的向晚晚总是只剩下一个答案——我不知道。
向晚晚有时候会疑心在几十年之后,不管她是不是还在这里,无论是白素素还是路亦杰,长大以后能... -->>
第四十六章
和白素素小天使呆久了,向晚晚差点都忘了,那只是个例。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小孩子都是像路亦杰一样的,调皮捣蛋,唯恐天下不乱,让他安安静静坐下来认真学习简直比杀了他还要困难。有时候向晚晚甚至会想,是不是小孩子或多或少都是患有多动症的呢?
其实也怨不得他们,好动不喜静是小孩子的天性,向晚晚想其她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甚至那个爱玩的灵魂或许还潜藏在内心深处没有消散。但也正因为这样,正因为大人们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才会对同他们小时候如出一辙的小孩子如此地……恨铁不成钢。
小时候,在被家长管教的时候,向晚晚也曾想过,如果她以后当了家长,一定不会管东管西嫌这嫌那的,会让自家的小孩痛痛快快地玩。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成为家长的人们又会觉得,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天真呢?花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再无意义的事情上面,有什么意义?
有什么意义?可是玩需要什么意义?
………………
对不起啦,路亦杰小朋友。向晚晚想,作为拿工资的家庭教师,即使再理解再同情,那她也是不敢玩忽职守对他的管教松懈片刻的。
向晚晚也曾发誓说如果以后自己有了孩子,绝对不会像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家长和老师那样管教孩子的。
但是真的轮到你的时候,即使再小心谨慎,在管教孩子这件事上,必定会有不可忍之时。
一个小孩子的字能写得多好,向晚晚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白素素写字是写得认真,但是那也是一般小孩子一笔一划的工整,多漂亮倒是真说不上。但是一个小孩子的字写得能有多烂,向晚晚倒是天天都在刷新世界观。
路亦杰的字——实在是太丑了!作为他的家庭教师,作为花了大力气练过毛笔字的姑娘,作为从小到大被夸说字写得不错的向晚晚,真的有叫他擦掉重新写的冲动。
要淡定,要淡定,向晚晚决心与他好好谈谈。
………………
“其实你是可以把字写得好一点的,对吧?不求你写得漂亮,但是工整总没问题吧?是因为对写字没有兴趣吗?”向晚晚问道。
路亦杰先是点了点头,然后仔细想了想,表示:“我又不是不会写!但是……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很浪费时间吗?”
“如果把你学过的每一个字的构造、原理还有变化的道理都像讲故事一样的告诉你,会不会让你对写字有多一点点的兴趣呢?”向晚晚继续问道。
这次路亦杰小朋友想都没有想,马上见到地说道:“不会。”
“为什么?”
“这和懂得不懂得、故事不故事的没有关系呀!我知道我的字写的很丑啊!”
向晚晚被他的不要脸震慑道了,愣了愣才结巴问道:“那、那你为什么不想把字写得漂亮一点呢?”
“我想把字写得让人看懂就可以了。”路亦杰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不觉得字写得漂亮一点、好看一点、帅一点,自己看着也舒服吗?”
“就跟你老实说吧——”路亦杰说,“好看的人很好,会比较喜欢他;好看的字没感觉,而且很浪费时间。这样你懂了吗?”
“作为一个小孩子,你还会思考浪不浪费时间的问题这真让我感动,但是我算是明白了——”向晚晚道,“反正你的意思就是要先玩够了才会去练字学习,对吧?”
路亦杰似乎很是慎重地想了一下:“你这样就懂我的意思了。而且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总会有玩够的时候。”
总有玩够的时候……向晚晚觉得路亦杰这话满满的既视感。
啊,对。
向晚晚想起来了。
一般花花公子富二代也是这样,在外面拈花惹草出入*,家里人劝其收心结婚的时候便是这套说辞——
“我还年轻,想多玩玩,而且爸/妈/哥/姐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总会有玩够的时候。”
“男人这种生物啊……”向晚晚情不自禁感叹道,“无论多大年纪,都是一个德行。”
路亦杰:“……???”
………………
和小孩子相处,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乐趣,至少要比面对成人世界上那些纷繁的人事要好得多。对于虚长到二十几岁,却还在念书且不知道还得念多少年的前医学生向晚晚,这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了。
总的来说,教路亦杰和教白素素有时候是相似的,有时候是不同的。
相同的是小孩子的疑问一旦发展到最后,作为回答者的向晚晚总是只剩下一个答案——我不知道。
向晚晚有时候会疑心在几十年之后,不管她是不是还在这里,无论是白素素还是路亦杰,长大以后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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