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替爱娇妻:高冷BOSS的蜜宠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可是人家毕竟结婚了,婆婆带着闺女住在她家,她还真不好意思给她打电话。
本来她是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的,那就是南宫素素,不管之前发生了怎样的不愉快,其实她在心里始终留一个位置给她,只是只从上次闹的不愉快之后,俩人再也没有说过话。
现在,可以去的地方除了邓清轩家,别无选择了。看着电话薄中邓清轩的电话号码,她试图拨了过去。
刚拨出去,她又给挂断了,好像还没有想好这个电话该不该打。犹豫了一会儿,她又重新拨通了这个熟悉的号码。
南宫宁墨对胡双玉而言,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对他的爱宛若电脑遭遇到木马病毒一样,潜伏渗透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当她走在大街上看到吃冰激凌的小孩儿,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伤心抹眼泪的时候,南宫宁墨总会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怜惜的用他暖暖的小手帮她拭去泪水,于是,她撒娇般的闹着要吃冰激凌,只要能让她破涕为笑,南宫宁墨从来没有迟疑过,她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俩人一起吃冰激凌时,南宫宁墨偷偷的亲吻了她,那个吻是羞涩的,凉凉的,甜甜的,就像冰激凌的味道,住进了她的心里。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
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她对他的感情渗透到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床头的那个发卡,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南宫宁墨给她买的。他知道胡双玉最喜欢小兔子了,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他买了一对精致的粉色小兔发卡作为生日礼物给她。
其实,女孩子就是这样容易满足,不管你送的是什么,有那份心已经足够了。而现在他真的变了,好像自己成了他的绊脚石,而这一切都跟那个叫公孙雨晴的女孩儿有关系。
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南宫宁墨根本不会这么冷落她,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中,除了拉拢苏爸爸和苏妈妈,她已经没有太多的胜算。
“别以为冒出来一个公孙雨晴,我就会退缩,不会,不会的。”她不断在心里提醒自己,让自己坚强面对。在这场你争我夺的爱情拉锯战中,她决定捍卫自己的地位,她一直希望和南宫宁墨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婚礼,如今,就近在迟尺,怎么可以拱手相让给公孙雨晴呢?也太便宜她了。
她试图用喝酒来麻醉自己,如果喝醉之后可以让她得到暂时的解脱她也愿意,如果酒精可以治愈她心里的伤痛,那就痛痛快快的让自己大醉一场吧。
当酒吧遭遇猥琐男,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南宫宁墨像小时候一样,好像他就是上帝派来的护花使者,只要她收到委屈时,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救场,就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王子好像有一种心理感应,胡双玉小时候最爱看这种童话故事,以至于好多年之后,她依然相信,她的王子也会和她步入结婚的殿堂。
是的,如果没有公孙雨晴的出现,南宫宁墨和她会顺理成章的步入结婚的殿堂。
如果能结婚,要她现在喝到酒精中毒她都在所不惜,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有他出现。她希望自己做一个乖巧听话知书达理的女人,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南宫宁墨。
现在,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她的嘴角挂着隐藏不住的微笑,好像是一个小孩子终于在哭闹中得到了一颗糖。
是的,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那么,这证明他还是爱自己的,是的,一定是的。他一定猜到了我会伤心我会流泪,他也一定感觉到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她一样如此全心全意的爱着他。
公孙雨晴除了南宫宁墨,不是还有一个邓清轩的吗?她跟那个男人的关系,看起来很不一般,如果不是看上南宫宁墨的钱,说白了,公孙雨晴喜欢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钱。
如果,南宫宁墨知道公孙雨晴背着他在爱另一个男人,那他不就彻底看清公孙雨晴的真面目了吗?
想到这儿,胡双玉觉得自己胜算的把握又大了一些。那张侦探拍下的公孙雨晴和邓清轩拥抱的照片她还保存着。
胡双玉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上齿咬着下唇,一个计谋升上心头。
公孙雨晴背着她的超级大背包,两个胳膊上分别挎着两个大袋子,吃力的向前走着,她像一个十足的女汉子,路上的行人见了都朝她这边看,试图挤上公交车,可惜,随身携带的东西太多了,根本挤不上去,开车的师傅不耐烦的说:“不行不行,你这还拿着锅碗瓢盆,当我这是搬家公司的车呢?赶快下去下去,别耽误其他乘客上车。”
公孙雨晴无奈之下,把刚刚迈上公交车台阶的脚给收了回去,走了几步,实在是走不动了,胳膊勒的又紫又红,这里距邓清轩住的地方还有好远呢,如果徒步走下去,一个小时也到不了地方,如果放平时走路也就二十多分钟就到了,现在身上带了这么多东西,真是举步维艰。
算了,还是打的过去吧,虽然比公交车贵多了,总比搬家公司要的钱少一些,说实话,她的全部家当也卖不了几百块钱,如果让她掏出200块钱把这些东西运到邓清轩那,她哪怕自己拎着去也不会请搬家公司的。
好在这个时候出租车比较多,她站在路边,看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赶快伸手去拦,准备坐上去,好解放一下自己的手脚,看着东西不多,怎么收拾起来一堆一堆的,有些东西虽然暂时用不上,还是舍不得扔掉。
只是,出租车司机看到一个姑娘拿了这么多东西,谁也不愿停下来载她,现在公孙雨晴有点儿后悔了,不该这么恋旧,像上学时候的书啊还有一些不怎么穿的衣服应该统统扔掉才对,如今却成了累赘。
她开始有些想念南宫宁墨了,如果他在多好,这么晚了,为什么给他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呢?
算了,既然自己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还是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吧,胡双玉马上就要跟他结婚了,人家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无论是学识还是家庭,她跟胡双玉比起来差远了,也许南宫宁墨只是一时冲动才喜欢上自己的。
想到这儿,她把南宫宁墨的电话号码从手机上删除了,她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再给他联系,不管怎样,她不想伤害胡双玉,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给南宫宁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正想着,电话响了,是邓清轩打来的,她慌忙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又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可是人家毕竟结婚了,婆婆带着闺女住在她家,她还真不好意思给她打电话。
本来她是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的,那就是南宫素素,不管之前发生了怎样的不愉快,其实她在心里始终留一个位置给她,只是只从上次闹的不愉快之后,俩人再也没有说过话。
现在,可以去的地方除了邓清轩家,别无选择了。看着电话薄中邓清轩的电话号码,她试图拨了过去。
刚拨出去,她又给挂断了,好像还没有想好这个电话该不该打。犹豫了一会儿,她又重新拨通了这个熟悉的号码。
南宫宁墨对胡双玉而言,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对他的爱宛若电脑遭遇到木马病毒一样,潜伏渗透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当她走在大街上看到吃冰激凌的小孩儿,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伤心抹眼泪的时候,南宫宁墨总会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怜惜的用他暖暖的小手帮她拭去泪水,于是,她撒娇般的闹着要吃冰激凌,只要能让她破涕为笑,南宫宁墨从来没有迟疑过,她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俩人一起吃冰激凌时,南宫宁墨偷偷的亲吻了她,那个吻是羞涩的,凉凉的,甜甜的,就像冰激凌的味道,住进了她的心里。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
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她对他的感情渗透到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床头的那个发卡,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南宫宁墨给她买的。他知道胡双玉最喜欢小兔子了,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他买了一对精致的粉色小兔发卡作为生日礼物给她。
其实,女孩子就是这样容易满足,不管你送的是什么,有那份心已经足够了。而现在他真的变了,好像自己成了他的绊脚石,而这一切都跟那个叫公孙雨晴的女孩儿有关系。
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南宫宁墨根本不会这么冷落她,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中,除了拉拢苏爸爸和苏妈妈,她已经没有太多的胜算。
“别以为冒出来一个公孙雨晴,我就会退缩,不会,不会的。”她不断在心里提醒自己,让自己坚强面对。在这场你争我夺的爱情拉锯战中,她决定捍卫自己的地位,她一直希望和南宫宁墨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婚礼,如今,就近在迟尺,怎么可以拱手相让给公孙雨晴呢?也太便宜她了。
她试图用喝酒来麻醉自己,如果喝醉之后可以让她得到暂时的解脱她也愿意,如果酒精可以治愈她心里的伤痛,那就痛痛快快的让自己大醉一场吧。
当酒吧遭遇猥琐男,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南宫宁墨像小时候一样,好像他就是上帝派来的护花使者,只要她收到委屈时,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救场,就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王子好像有一种心理感应,胡双玉小时候最爱看这种童话故事,以至于好多年之后,她依然相信,她的王子也会和她步入结婚的殿堂。
是的,如果没有公孙雨晴的出现,南宫宁墨和她会顺理成章的步入结婚的殿堂。
如果能结婚,要她现在喝到酒精中毒她都在所不惜,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有他出现。她希望自己做一个乖巧听话知书达理的女人,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南宫宁墨。
现在,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她的嘴角挂着隐藏不住的微笑,好像是一个小孩子终于在哭闹中得到了一颗糖。
是的,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那么,这证明他还是爱自己的,是的,一定是的。他一定猜到了我会伤心我会流泪,他也一定感觉到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她一样如此全心全意的爱着他。
公孙雨晴除了南宫宁墨,不是还有一个邓清轩的吗?她跟那个男人的关系,看起来很不一般,如果不是看上南宫宁墨的钱,说白了,公孙雨晴喜欢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钱。
如果,南宫宁墨知道公孙雨晴背着他在爱另一个男人,那他不就彻底看清公孙雨晴的真面目了吗?
想到这儿,胡双玉觉得自己胜算的把握又大了一些。那张侦探拍下的公孙雨晴和邓清轩拥抱的照片她还保存着。
胡双玉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上齿咬着下唇,一个计谋升上心头。
公孙雨晴背着她的超级大背包,两个胳膊上分别挎着两个大袋子,吃力的向前走着,她像一个十足的女汉子,路上的行人见了都朝她这边看,试图挤上公交车,可惜,随身携带的东西太多了,根本挤不上去,开车的师傅不耐烦的说:“不行不行,你这还拿着锅碗瓢盆,当我这是搬家公司的车呢?赶快下去下去,别耽误其他乘客上车。”
公孙雨晴无奈之下,把刚刚迈上公交车台阶的脚给收了回去,走了几步,实在是走不动了,胳膊勒的又紫又红,这里距邓清轩住的地方还有好远呢,如果徒步走下去,一个小时也到不了地方,如果放平时走路也就二十多分钟就到了,现在身上带了这么多东西,真是举步维艰。
算了,还是打的过去吧,虽然比公交车贵多了,总比搬家公司要的钱少一些,说实话,她的全部家当也卖不了几百块钱,如果让她掏出200块钱把这些东西运到邓清轩那,她哪怕自己拎着去也不会请搬家公司的。
好在这个时候出租车比较多,她站在路边,看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赶快伸手去拦,准备坐上去,好解放一下自己的手脚,看着东西不多,怎么收拾起来一堆一堆的,有些东西虽然暂时用不上,还是舍不得扔掉。
只是,出租车司机看到一个姑娘拿了这么多东西,谁也不愿停下来载她,现在公孙雨晴有点儿后悔了,不该这么恋旧,像上学时候的书啊还有一些不怎么穿的衣服应该统统扔掉才对,如今却成了累赘。
她开始有些想念南宫宁墨了,如果他在多好,这么晚了,为什么给他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呢?
算了,既然自己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还是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吧,胡双玉马上就要跟他结婚了,人家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无论是学识还是家庭,她跟胡双玉比起来差远了,也许南宫宁墨只是一时冲动才喜欢上自己的。
想到这儿,她把南宫宁墨的电话号码从手机上删除了,她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再给他联系,不管怎样,她不想伤害胡双玉,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给南宫宁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正想着,电话响了,是邓清轩打来的,她慌忙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又响起了熟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