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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夜。
古以沫环着手立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辉煌的灯火,嘈杂的人群,黝黑的眸子略沉,墨色的光波在其中缓缓流淌,思考着什么。
她的脑海中那人的样子不停的闪过,那人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腹黑时勾唇的表情,关心时面瘫的模样。一笔一划,她在那人精致的棱角勾过,迷了眼,醉了心。
是不是自己太久没谈恋爱,所以才这么容易地就被吸引了?
但自己身边从来都不乏追求者。
各大企业的公子哥排着队想把她娶回家,却都被她冷冷地回绝。
她不是太久没谈恋爱,而是太久没动过心,而一旦动心,那情感便似海浪般汹涌袭来,瞬间那满满地爱慕便一浪打过来,湮没了自己,措手不及。
不可否认,沈默是一个十分有吸引力的女子,不论从外貌还是心地。
而大多数人只有幸窥得她的容貌,却无缘与她更进一步。
古以沫应该是庆幸的,她得此助理,借得能窥得她的一丝真性情,实是幸运。
这么说可能对古以沫有些贬低,但如若有谁能得沈默的心,那便是一生的幸福。
这样生性孤独然而心性却仍未失纯粹的人,必定是从一而终之人,即使不能从一而终,爱上,便会付出所有关心。
她这样的人,不爱便不爱,爱了便是爱了。
简单,而真心。
古以沫自然也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但是在商场上混迹多年,心里的纯真自是所剩无几。身边虽是有着朋友,但谁说,有朋友就不会孤独呢。
她被沈默散发的孤独气息吸引,被她的纯粹吸引,前者是同类相吸,而后者,便是不可多得的品德,她见惯了尔虞我诈,有这样的品德之人,她必定会被其吸引,不可自拔。
“唉,罢了。”古以沫抬眸,看着黑沉沉的天空,叹口气,夹杂着无奈妥协的情绪。
喜欢便喜欢了罢。
那么,要追么?
要是对方不喜欢女人,那该如何是好?
古以沫有些伤神地抬手揉了揉太阳穴,颇有些惆怅。
而沈默此时则是很淡然地靠在床头看着书,全然不知自己的上司竟在纠结要不要追自己的问题,若是知道,不知这人会是怎么一副表情。
“砰!”
“萧譞艺你给我把鞋穿上!”自己对面传来巨大的关门声,马上又响起某个熟悉的清冽嗓音,沈默翻页的手顿了顿,望向卧室外,眸中思索。
好似是对面的那个生得一副好皮囊的小女生,模样虽还未长开,但也可窥见长大后那副妖冶的样子。
“我叫你站住,把鞋穿上再跑!不喝药便不喝,你跑什么鬼!”林兮拿着一双雪白的毛绒拖鞋,套着一件青色的羽绒服,内里是一条红色的睡裙,雪白的小腿露在外面,冰出了满腿的鸡皮疙瘩。
她拿着拖鞋在走廊奔跑着,追赶着前方不远处穿着一条白色睡裙的长发女孩,那人高挑的身姿,俨然是萧譞艺。
“哈哈······我说,不就,喝碗中药,你······跑什么。”萧譞艺环着手臂站在走廊,林兮跑到她跟前单手撑着膝盖,呼出一口口白气。显然是跑得厉害了,有些喘。
“行了,不喝便不喝,你那病怏怏的身体,喝得还少了么,怎的许久没喝了,这会儿叫你喝一碗,你就跑,快过来把鞋穿上。”林兮支起身子,喘着气。她白了萧譞艺一眼,将拖鞋放到对方被冻得通红的脚前,催促道,然后同时直起身子脱下了自己的羽绒服,绕过对方的肩,搭到了萧譞艺的身上。
“穿上,感冒了怎么办。”萧譞艺安静的穿上拖鞋,看着一边数落自己一边给自己穿衣服的林兮,灯光下的双眸中,是柔和的温软和爱意。
“兮,我身体现下没事,不需要喝药,那药······太苦,我不喜欢。”萧譞艺抬手温柔地抚着林兮因奔跑而有些泛红的脸颊,眼波流转,软软的语气,到最后竟有了撒娇的意味。
“良药苦口,还要你喜欢?好了好了,不喜欢我们就不喝了,不喝了。真是,我熬了一下午啊。走了,回家,冻死了。”林兮看着对面那人温柔的眉眼,接受着她的撒娇和少见的任性,拉下她抚摸自己的脸的手,紧紧地握着,牵着对方走向两人的家。
沈默听着对面又传来的说话声和关门声,想起那名叫萧譞艺的女孩在进门时说的“兮熬了一下午的,那我便喝了吧,但是没有下次了,还有我要吃酸奶味的糖。”这句满是妥协和撒娇的话语,淡淡地勾起了唇,满脸的柔和。
这两人的关系,自己或多或少看出来了。
同进同出,牵手,喂食,各种不经意地对对方流露的温柔和爱意,她虽然不是故意去观察,只是邻里邻居的,或多或少会看到一些,不过她并不在意,这世间,能遇到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谈何容易,如若有,那便还去在意什么性别,真是能在一起,感激还来不及,为何还去因他人的眼光而放弃呢。
爱了便是爱了,又分什么异性同性,世间这些人的想法,真是颇让她费解。
第十章:
夜。
古以沫环着手立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辉煌的灯火,嘈杂的人群,黝黑的眸子略沉,墨色的光波在其中缓缓流淌,思考着什么。
她的脑海中那人的样子不停的闪过,那人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腹黑时勾唇的表情,关心时面瘫的模样。一笔一划,她在那人精致的棱角勾过,迷了眼,醉了心。
是不是自己太久没谈恋爱,所以才这么容易地就被吸引了?
但自己身边从来都不乏追求者。
各大企业的公子哥排着队想把她娶回家,却都被她冷冷地回绝。
她不是太久没谈恋爱,而是太久没动过心,而一旦动心,那情感便似海浪般汹涌袭来,瞬间那满满地爱慕便一浪打过来,湮没了自己,措手不及。
不可否认,沈默是一个十分有吸引力的女子,不论从外貌还是心地。
而大多数人只有幸窥得她的容貌,却无缘与她更进一步。
古以沫应该是庆幸的,她得此助理,借得能窥得她的一丝真性情,实是幸运。
这么说可能对古以沫有些贬低,但如若有谁能得沈默的心,那便是一生的幸福。
这样生性孤独然而心性却仍未失纯粹的人,必定是从一而终之人,即使不能从一而终,爱上,便会付出所有关心。
她这样的人,不爱便不爱,爱了便是爱了。
简单,而真心。
古以沫自然也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但是在商场上混迹多年,心里的纯真自是所剩无几。身边虽是有着朋友,但谁说,有朋友就不会孤独呢。
她被沈默散发的孤独气息吸引,被她的纯粹吸引,前者是同类相吸,而后者,便是不可多得的品德,她见惯了尔虞我诈,有这样的品德之人,她必定会被其吸引,不可自拔。
“唉,罢了。”古以沫抬眸,看着黑沉沉的天空,叹口气,夹杂着无奈妥协的情绪。
喜欢便喜欢了罢。
那么,要追么?
要是对方不喜欢女人,那该如何是好?
古以沫有些伤神地抬手揉了揉太阳穴,颇有些惆怅。
而沈默此时则是很淡然地靠在床头看着书,全然不知自己的上司竟在纠结要不要追自己的问题,若是知道,不知这人会是怎么一副表情。
“砰!”
“萧譞艺你给我把鞋穿上!”自己对面传来巨大的关门声,马上又响起某个熟悉的清冽嗓音,沈默翻页的手顿了顿,望向卧室外,眸中思索。
好似是对面的那个生得一副好皮囊的小女生,模样虽还未长开,但也可窥见长大后那副妖冶的样子。
“我叫你站住,把鞋穿上再跑!不喝药便不喝,你跑什么鬼!”林兮拿着一双雪白的毛绒拖鞋,套着一件青色的羽绒服,内里是一条红色的睡裙,雪白的小腿露在外面,冰出了满腿的鸡皮疙瘩。
她拿着拖鞋在走廊奔跑着,追赶着前方不远处穿着一条白色睡裙的长发女孩,那人高挑的身姿,俨然是萧譞艺。
“哈哈······我说,不就,喝碗中药,你······跑什么。”萧譞艺环着手臂站在走廊,林兮跑到她跟前单手撑着膝盖,呼出一口口白气。显然是跑得厉害了,有些喘。
“行了,不喝便不喝,你那病怏怏的身体,喝得还少了么,怎的许久没喝了,这会儿叫你喝一碗,你就跑,快过来把鞋穿上。”林兮支起身子,喘着气。她白了萧譞艺一眼,将拖鞋放到对方被冻得通红的脚前,催促道,然后同时直起身子脱下了自己的羽绒服,绕过对方的肩,搭到了萧譞艺的身上。
“穿上,感冒了怎么办。”萧譞艺安静的穿上拖鞋,看着一边数落自己一边给自己穿衣服的林兮,灯光下的双眸中,是柔和的温软和爱意。
“兮,我身体现下没事,不需要喝药,那药······太苦,我不喜欢。”萧譞艺抬手温柔地抚着林兮因奔跑而有些泛红的脸颊,眼波流转,软软的语气,到最后竟有了撒娇的意味。
“良药苦口,还要你喜欢?好了好了,不喜欢我们就不喝了,不喝了。真是,我熬了一下午啊。走了,回家,冻死了。”林兮看着对面那人温柔的眉眼,接受着她的撒娇和少见的任性,拉下她抚摸自己的脸的手,紧紧地握着,牵着对方走向两人的家。
沈默听着对面又传来的说话声和关门声,想起那名叫萧譞艺的女孩在进门时说的“兮熬了一下午的,那我便喝了吧,但是没有下次了,还有我要吃酸奶味的糖。”这句满是妥协和撒娇的话语,淡淡地勾起了唇,满脸的柔和。
这两人的关系,自己或多或少看出来了。
同进同出,牵手,喂食,各种不经意地对对方流露的温柔和爱意,她虽然不是故意去观察,只是邻里邻居的,或多或少会看到一些,不过她并不在意,这世间,能遇到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谈何容易,如若有,那便还去在意什么性别,真是能在一起,感激还来不及,为何还去因他人的眼光而放弃呢。
爱了便是爱了,又分什么异性同性,世间这些人的想法,真是颇让她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