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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原殷之想要让他离开的地方,但他偏偏要选择留下。
并且是在不依附那个人的情况下。
程冬拉紧棉衣帽子,走进了渐渐势弱的雪中。
他本来担心自己会抵御不了严寒,忍不住到那个人身边汲取温暖,但好在冬天快要过去了。
原殷之半夜里醒来,他似乎做了个不太好的梦,脑中混沌,想不起内容。
窗外隐约能听到风声,饶是加厚玻璃隔音效果好,那摧枯拉朽的大风也难以避让。原殷之莫名觉得接着躺下去,还要继续那个惹人厌烦的梦,便起身到楼下喝水。
皮蛋灵得很,原殷之还没下楼它就趴着笼门了,原殷之一边喝水一边走过去将它放出来,喂东西也不吃,就蜷在他的掌心里,像是打算就这么睡一觉。
原殷之虽然觉得麻烦,但还是坐下来,把手放在桌上,另一手翻翻书页,这么度过了一个多小时,手臂也麻了,就用手指往皮蛋屁股上弹一下,把它赶下去。
皮蛋洗洗脸,又跑过来抱着他的手指,黑色的圆鼻端往上凑,胡须一颤一颤的,那双豆子眼好像也神采丰富,瞧着像是委屈。
原殷之就这么垂着眼看了他一会儿,又曲起手指将他弹开。
如此做了数次,那耗子都黏回来,原殷之心想这天竺鼠果然不是寻常耗子,又傻又大胆。就由它挨着了。
这觉是彻底没法睡了,他可不愿意把这管不住屎尿的小东西带到床上去,就这么直愣愣坐在沙发上,本来也只是为了解闷才打开电脑的,但不知怎的,就点了那个文件夹。
里头全是程冬。
青年是被打光和光圈拘住的平面,或者虽然生动真实却仍旧有距离感的镜头,不然就是听上去耳朵和下面一起发痒的歌声。
他从程冬还被叫做“剧场男神”的时候开始,到现在竟然收集了那么多只应该出现在那些少女电脑中的东西。
恋情将人一拳捣傻,可怜他这时候竟然不知悔改,还在对着屏幕发呆。
程冬的跃动,说话时候眨眼的表情,偶然羞涩便低头摸摸自己的后颈,好像那里长了根细绳子,拉一下就能把他应对无措状况的智商给拉回来似的。
原殷之不由自主笑出声,而后意识到静谧空气中那轻轻的鼻音是自己发出的,又扳下脸。
无论他此刻满脑子都是谁,青年也不会知道。
降低身段,示弱克制,数次挽留。
他活到三十几,从未对一个人做那么多,且真心实意,过去总觉得电视剧里那种“我将行掏出来给你看”的台词蠢得都让人懒得去笑,但与程冬对峙的某个瞬间,他曾经想要说这句话。
我将心掏给你看,你看看,我值不值得你留下。
然而他们的争吵似乎从未让他有机会说这句话,程冬怪他,怪的似乎不是他不真心,而是他武断*,把青年当宠物。
原殷之想到这里,瞥了一眼在他手上安稳睡着的皮蛋,心里想,我哪儿会由得宠物这么蹬鼻子上脸,恃宠而骄。
皮蛋睡舒服了,鼻子里发出嘁嘁的声音。
第一次程冬将他真正惹恼,好像就是因为这只天竺鼠,他随口说找不着皮蛋就再买一只,结果青年气鼓鼓的,说了句“不是什么都能用买的。”那副认真样甚至不像清高,而是真情实感,都要给原殷之气笑了。
说到底便是从一开始,程冬就对他们俩的这段关系埋有心患,他觉得不平等,像只有被踩过脚的刺猬,什么时候碰到那痛处了,就要竖起全身的刺来。
然而那是我能选的吗。原殷之心说,如果能选,他也愿意跟程冬普普通通地遇上,普普通通地在一块儿,甚至这时候时光倒流,他肯定不用合同诱惑程冬,程冬退圈回老家那是最好,他可以跟着去,在酒馆听程冬唱歌,然后当个在酒馆搭讪的没品味的男人。
这设想在原殷之脑子里过了一遍,他发现,自己绕着弯儿,还是想阻了程冬当艺人的道儿。
也许程冬不想留下来,就是因为这念头太根深蒂固了。原殷之想,连他自己都阻止不了自己。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将他惊醒的梦了。
梦里程冬睡在他的身旁,他一伸手便能将青年的腰捞住,他享受着那个人的气息,然后伸手去摸程冬的掌心,想要十指相交地牢牢握住他,然后他摸到了一副冷冰冰的手铐。
他意识到为什么程冬还在,原来青年已经被他绑住了。
然而涌上心头的并不是愉悦,他甚至有些恐慌。
他掰过程冬的脸,什么都看不到。
那儿是空的。
电脑屏幕上,程冬在综艺节目中,抽了一张粉丝提问卡,他拿起来念:“冬冬……唔,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他在众多注目礼中又做了那个习惯动作,摸了摸后颈,说:“喜欢看上去很成熟冷静,其实有时候还挺幼稚的人,嗯,喜欢有爱心的,狗在他裤腿儿上撒尿也不发脾气,还有……眼睛长得好看,这里”他指指眼角,“有一颗痣会很好看。”
他这番话说得生动详细,引起哄闹,被主持人缠着问,也只是笑眯眯的,原殷之第一次在这个糊里糊涂的青年脸上,看到那种有点儿得意的狡黠。
不是梦中那张一无所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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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原殷之想要让他离开的地方,但他偏偏要选择留下。
并且是在不依附那个人的情况下。
程冬拉紧棉衣帽子,走进了渐渐势弱的雪中。
他本来担心自己会抵御不了严寒,忍不住到那个人身边汲取温暖,但好在冬天快要过去了。
原殷之半夜里醒来,他似乎做了个不太好的梦,脑中混沌,想不起内容。
窗外隐约能听到风声,饶是加厚玻璃隔音效果好,那摧枯拉朽的大风也难以避让。原殷之莫名觉得接着躺下去,还要继续那个惹人厌烦的梦,便起身到楼下喝水。
皮蛋灵得很,原殷之还没下楼它就趴着笼门了,原殷之一边喝水一边走过去将它放出来,喂东西也不吃,就蜷在他的掌心里,像是打算就这么睡一觉。
原殷之虽然觉得麻烦,但还是坐下来,把手放在桌上,另一手翻翻书页,这么度过了一个多小时,手臂也麻了,就用手指往皮蛋屁股上弹一下,把它赶下去。
皮蛋洗洗脸,又跑过来抱着他的手指,黑色的圆鼻端往上凑,胡须一颤一颤的,那双豆子眼好像也神采丰富,瞧着像是委屈。
原殷之就这么垂着眼看了他一会儿,又曲起手指将他弹开。
如此做了数次,那耗子都黏回来,原殷之心想这天竺鼠果然不是寻常耗子,又傻又大胆。就由它挨着了。
这觉是彻底没法睡了,他可不愿意把这管不住屎尿的小东西带到床上去,就这么直愣愣坐在沙发上,本来也只是为了解闷才打开电脑的,但不知怎的,就点了那个文件夹。
里头全是程冬。
青年是被打光和光圈拘住的平面,或者虽然生动真实却仍旧有距离感的镜头,不然就是听上去耳朵和下面一起发痒的歌声。
他从程冬还被叫做“剧场男神”的时候开始,到现在竟然收集了那么多只应该出现在那些少女电脑中的东西。
恋情将人一拳捣傻,可怜他这时候竟然不知悔改,还在对着屏幕发呆。
程冬的跃动,说话时候眨眼的表情,偶然羞涩便低头摸摸自己的后颈,好像那里长了根细绳子,拉一下就能把他应对无措状况的智商给拉回来似的。
原殷之不由自主笑出声,而后意识到静谧空气中那轻轻的鼻音是自己发出的,又扳下脸。
无论他此刻满脑子都是谁,青年也不会知道。
降低身段,示弱克制,数次挽留。
他活到三十几,从未对一个人做那么多,且真心实意,过去总觉得电视剧里那种“我将行掏出来给你看”的台词蠢得都让人懒得去笑,但与程冬对峙的某个瞬间,他曾经想要说这句话。
我将心掏给你看,你看看,我值不值得你留下。
然而他们的争吵似乎从未让他有机会说这句话,程冬怪他,怪的似乎不是他不真心,而是他武断*,把青年当宠物。
原殷之想到这里,瞥了一眼在他手上安稳睡着的皮蛋,心里想,我哪儿会由得宠物这么蹬鼻子上脸,恃宠而骄。
皮蛋睡舒服了,鼻子里发出嘁嘁的声音。
第一次程冬将他真正惹恼,好像就是因为这只天竺鼠,他随口说找不着皮蛋就再买一只,结果青年气鼓鼓的,说了句“不是什么都能用买的。”那副认真样甚至不像清高,而是真情实感,都要给原殷之气笑了。
说到底便是从一开始,程冬就对他们俩的这段关系埋有心患,他觉得不平等,像只有被踩过脚的刺猬,什么时候碰到那痛处了,就要竖起全身的刺来。
然而那是我能选的吗。原殷之心说,如果能选,他也愿意跟程冬普普通通地遇上,普普通通地在一块儿,甚至这时候时光倒流,他肯定不用合同诱惑程冬,程冬退圈回老家那是最好,他可以跟着去,在酒馆听程冬唱歌,然后当个在酒馆搭讪的没品味的男人。
这设想在原殷之脑子里过了一遍,他发现,自己绕着弯儿,还是想阻了程冬当艺人的道儿。
也许程冬不想留下来,就是因为这念头太根深蒂固了。原殷之想,连他自己都阻止不了自己。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将他惊醒的梦了。
梦里程冬睡在他的身旁,他一伸手便能将青年的腰捞住,他享受着那个人的气息,然后伸手去摸程冬的掌心,想要十指相交地牢牢握住他,然后他摸到了一副冷冰冰的手铐。
他意识到为什么程冬还在,原来青年已经被他绑住了。
然而涌上心头的并不是愉悦,他甚至有些恐慌。
他掰过程冬的脸,什么都看不到。
那儿是空的。
电脑屏幕上,程冬在综艺节目中,抽了一张粉丝提问卡,他拿起来念:“冬冬……唔,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他在众多注目礼中又做了那个习惯动作,摸了摸后颈,说:“喜欢看上去很成熟冷静,其实有时候还挺幼稚的人,嗯,喜欢有爱心的,狗在他裤腿儿上撒尿也不发脾气,还有……眼睛长得好看,这里”他指指眼角,“有一颗痣会很好看。”
他这番话说得生动详细,引起哄闹,被主持人缠着问,也只是笑眯眯的,原殷之第一次在这个糊里糊涂的青年脸上,看到那种有点儿得意的狡黠。
不是梦中那张一无所有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