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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真是太过分了!”刘樱笑道,随即想了一下,又道,“什么时候回来,我真不敢肯定呢,反正回去了肯定约你出来就是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么?是去度蜜月么?程砚觉得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沉得很低很低。为什么会这样呢?
“小樱,我们准备检票进站了。”就在程砚有些发愣的时候,电话里传来一道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成年男声。
是那个小周!程砚一下子猜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你在小樱手机里说话,是因为我吗?
“哎呀,程砚,我得检票进站了,到时有空咱们再聊了。拜拜!”刘樱抬头看了一下前面,还隔几个人就到自己了,于是连忙手忙脚乱,准备挂电话。
小周见状,心中甚是满意,他伸出手,把刘樱的背包拿了下来,让刘樱顿时一阵轻松。
“嗯,那你路上小心。回来的时候,记得给哥哥带特产啊,哈哈……”程砚用手捂住脸。故作愉快地说道。
“好的,我知道的。你赶紧回家休息吧,听你的声音,似乎很累。”
挂完电话,程砚半晌起不了身。他坐在地板上,想着自己和刘樱认识的日子。
似乎并不是很长,接触起来也不是很多,可是,什么时候,她已经占了自己大脑这么多空间了?
第一次见面。是这个叫刘樱的女孩子。认错了车子。坐进了自己的驾驶座。她那般不经意,坐进来之后,轻轻地说了“走吧”两个字,可真够迷糊的。
那时候。刚刚空窗期的自己,陡然与这一场美丽的艳遇遭逢,心中生起了浓浓的兴味。于是没有听话地发动车子,而是笑眯眯地看着她,看她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一张白玉一般的俏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在他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容易害羞脸红的女子!
后来在平洲。她言笑晏晏地,和林家二少拍下了一块巨无霸玻璃种帝王绿。那一刻,站在玻璃种帝王绿旁的她,看起来比号称世纪美少年的林子枫还要耀眼,还要光彩夺目!
之后。在赌石街和她再度狭路相逢,一起赌石。再之后,就是自己饶有目的地接近她,和她走在一起,看着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青涩……
“咯咯——”
高跟鞋的声音响起,越来越大声,慢慢地,走到了程砚的面前。
程砚低着头,看向眼前的一双高跟鞋,这是一双大红色的鞋子,鞋跟又高又细。他记得,刘樱是不爱穿高跟鞋的,她说穿着不习惯,很容易会扭伤脚。
大红色的高跟鞋,停在程砚面前,一动不动。
是来找我的么?a市会有谁知道我回来?
程砚慢慢抬起头,看到一张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脸,这张脸,正用一种吃惊的表情看着自己。
“程砚,你怎么了?”那个女子收敛了脸上的吃惊,有些慌张地说道。
程砚扶着身后的柱子站了起来,终于认出这个女子了,“方芳?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听说你要回a市,所以,想过来接你……”犹豫了一会儿,方芳开口道。
“你怎么知道我回a市的?”程砚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方芳垂下眼睑,然后像是豁出去一般,抬头直视程砚,“我和jack聊天,所以知道的。我想着你这么早就到达,肯定不会叫人来接的,所以我来了。”
看着眼前这张美丽的脸,程砚沉默了。良久他张了张口,可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似乎很久没有看过这张脸了,他甚至不大记得这张脸的真正样子。在他心中,更加生动的是这张脸的青涩版本。那时候,她还很年轻,正在读人生最重要的高三。
南方城市多花,a市更是其中翘楚。那是夏日,即将高考,少女似乎和家里闹别扭,自己一个人骑了车上学。他们相遇的地方,是一条有些破旧的小街道。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了,他只记得,这条小街道两旁都是拥挤的店铺,有成衣的、药材的、水果的、零食的,除此之外,这条小小的街道非常浪漫,它的两旁,长满了金急雨。
那时候,他正在路上走着,突然对面一道年轻且略带慌张的声音叫道,“你不要动。”
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青涩的女孩,穿着校服,长得很是好看。风吹过来,金急雨像骤雨一般落下来,她骑在车上,显然车技不好,被漫天的金急雨弄得有些狼狈,最后车子直冲自己,并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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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真是太过分了!”刘樱笑道,随即想了一下,又道,“什么时候回来,我真不敢肯定呢,反正回去了肯定约你出来就是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么?是去度蜜月么?程砚觉得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沉得很低很低。为什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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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小周!程砚一下子猜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你在小樱手机里说话,是因为我吗?
“哎呀,程砚,我得检票进站了,到时有空咱们再聊了。拜拜!”刘樱抬头看了一下前面,还隔几个人就到自己了,于是连忙手忙脚乱,准备挂电话。
小周见状,心中甚是满意,他伸出手,把刘樱的背包拿了下来,让刘樱顿时一阵轻松。
“嗯,那你路上小心。回来的时候,记得给哥哥带特产啊,哈哈……”程砚用手捂住脸。故作愉快地说道。
“好的,我知道的。你赶紧回家休息吧,听你的声音,似乎很累。”
挂完电话,程砚半晌起不了身。他坐在地板上,想着自己和刘樱认识的日子。
似乎并不是很长,接触起来也不是很多,可是,什么时候,她已经占了自己大脑这么多空间了?
第一次见面。是这个叫刘樱的女孩子。认错了车子。坐进了自己的驾驶座。她那般不经意,坐进来之后,轻轻地说了“走吧”两个字,可真够迷糊的。
那时候。刚刚空窗期的自己,陡然与这一场美丽的艳遇遭逢,心中生起了浓浓的兴味。于是没有听话地发动车子,而是笑眯眯地看着她,看她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一张白玉一般的俏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在他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容易害羞脸红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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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赌石街和她再度狭路相逢,一起赌石。再之后,就是自己饶有目的地接近她,和她走在一起,看着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青涩……
“咯咯——”
高跟鞋的声音响起,越来越大声,慢慢地,走到了程砚的面前。
程砚低着头,看向眼前的一双高跟鞋,这是一双大红色的鞋子,鞋跟又高又细。他记得,刘樱是不爱穿高跟鞋的,她说穿着不习惯,很容易会扭伤脚。
大红色的高跟鞋,停在程砚面前,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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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砚慢慢抬起头,看到一张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脸,这张脸,正用一种吃惊的表情看着自己。
“程砚,你怎么了?”那个女子收敛了脸上的吃惊,有些慌张地说道。
程砚扶着身后的柱子站了起来,终于认出这个女子了,“方芳?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听说你要回a市,所以,想过来接你……”犹豫了一会儿,方芳开口道。
“你怎么知道我回a市的?”程砚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方芳垂下眼睑,然后像是豁出去一般,抬头直视程砚,“我和jack聊天,所以知道的。我想着你这么早就到达,肯定不会叫人来接的,所以我来了。”
看着眼前这张美丽的脸,程砚沉默了。良久他张了张口,可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似乎很久没有看过这张脸了,他甚至不大记得这张脸的真正样子。在他心中,更加生动的是这张脸的青涩版本。那时候,她还很年轻,正在读人生最重要的高三。
南方城市多花,a市更是其中翘楚。那是夏日,即将高考,少女似乎和家里闹别扭,自己一个人骑了车上学。他们相遇的地方,是一条有些破旧的小街道。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了,他只记得,这条小街道两旁都是拥挤的店铺,有成衣的、药材的、水果的、零食的,除此之外,这条小小的街道非常浪漫,它的两旁,长满了金急雨。
那时候,他正在路上走着,突然对面一道年轻且略带慌张的声音叫道,“你不要动。”
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青涩的女孩,穿着校服,长得很是好看。风吹过来,金急雨像骤雨一般落下来,她骑在车上,显然车技不好,被漫天的金急雨弄得有些狼狈,最后车子直冲自己,并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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