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重生]七年痒,带球跑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p;穿好毛衣,常乐歪头在镜子里照了一下,伸手把穿衣服弄起来的额发往后拨,然后带着手机和钱包就出了门。
早几天在电视上跟着美食节目学了个菜,一直都想做来着,却总也抽不出时间,今儿可算是能做了。常乐熟门熟路的到了菜市场,早上八点多,菜市场里人影稀疏,常乐特别喜欢这种环境,不知道是不是宅的久了,一到人多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进了门,常乐没有多转,熟门熟路的到了一家铺子,穿着白色厨师装的妇人坐在摊位里面垂着脑袋打盹儿,看起来疲惫极了。
“老板娘,猪肉不要钱白拿了啊!”常乐笑了一下,轻声冲着她说了句。
老板娘立刻醒了过来,先是警惕的看了一眼,见面前的人是常乐,紧绷的身形才又放松了下来,一边那抹布擦菜刀一边埋怨道:“你这臭小子,干白拿就剁手!”
常乐指了指早就看好的一块肉给老板娘看,然后笑着说:“怎么一大清早的就打瞌睡啊,收钱收累了?最近变天了,睡了会着凉的。”
“你懂什么?”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手上动作麻利的把常乐要的肉切好然后找塑料袋装,一边说:“开菜场很辛苦的,我们每天早上差不多四点多就起来了,也就是你这种公子哥儿会觉得这活清闲。”
常乐把肉接过来,跟着说:“哪儿有公子哥自己买菜做饭的,我顶天了也就是个灰小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家在市里可是有房子的。”常乐从钱包里抽出钱递过去,又不好意思地说:“送我点儿上回的那种骨头…………呗~”
常乐一说,老板娘说行,就去后面拿了。
昨天晚上乔津天睡觉的时候磨牙了,常乐一直记着。就想弄点儿板子骨熬来补补钙。这还是老板娘教他的,板子骨熬好了,一嚼就能碎成渣渣,不仅那味道香的不得了,而且还能蘸着醋吃,比什么钙片都管用。
常乐站在柜台前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有点儿心急,也有点儿担心,就一边嘴里喊着老板娘,一边往后边走。
刚一走到后面,常乐身处的地方就在他眼前变了,一排排凌乱的货架像是水银一样变形、流动,最后堆积在地上,慢慢的变成暗红色的地毯,白墙上的墙皮一片片剥落,被铂金色的墙壁所代替。
随着常乐的踏足,墙上华丽的壁灯一盏盏亮起,菜市场所独有的味道消失殆尽,身边凭空变出一群香衣佳人,笑语晏晏觥筹交错。
常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却听到一声娇呼,原来是不小心撞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大露背的酒红色晚礼服,头上小巧玲珑的发卡被常乐的毛衣勾住,柔顺乌黑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发扫过常乐的脸颊时,他感觉很痒。
女人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被常乐一幢,一杯酒整的倾泻而出,大多数洒到了她面前的女伴儿胸前,女人大呼小叫起来。等她看清楚了常乐之后,抬手就是一巴掌,常乐下意识的攥住她的手腕,现在才看清楚……
是奚黎……
不等常乐做出什么反应,奚黎就突然尖叫起来,这女人所独有的尖利嗓音像是一把剑一样刺入常乐的耳膜。
常乐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女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在做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有人跑到了常乐的身边,一把打开他攥着奚黎的那只手,常乐看了一眼,发生来的人是乔津天,他的眉眼是如此的熟悉,可却又是如此的陌生。
奚黎满脸通红,既尴尬又难堪,一双眼睛泫然欲泣,就连常乐看了,都忍不住想帮她声讨那个欺负了她的人。
更何况是乔津天呢。
乔津天轻声软语的安慰奚黎:“别哭,别哭。没事的,去把衣服换一换,我在这儿等着你。”
“你要帮我出了这口恶气才行!”奚黎蛮横的指着常乐,然后一跺脚走了。
常乐战战兢兢的看着乔津天,刚开了口:“我……”他想说,我没碰着她,但是乔津天的巴掌就落了下来。
就在那宽大的手掌落在脸上的一刹那,室内响起了啪的一声,常乐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睡迷糊了的平生扇了他爹一巴掌之后,抓抓肚皮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常乐好气又好笑,可却是再也睡不着了,摁亮了灯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是两点多,理智上告诉自己要睡觉,明天还有事情等着自己去做,可大脑却异常的清醒。他靠在床头,随手拿起看到一半的书来继续看。
刚才那个梦境却挥之不去,固执的萦绕在常乐的脑海里,他的眉心越皱越紧,最后叹了口气有些妥协的把书合上放在一边,披了件衣服趿拉着拖鞋走到了阳台上,冷风一下子就砸到脸上了,让常乐乱成一麻的头脑瞬间清醒了不少。
城市的霓虹,如同j□j的口红,妆点了美丽,掩盖了本色。常乐看了一会儿,慢慢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点了好几次才点起来,就这样用手指夹着,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
常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这种味道的,他觉得烟草是有温度的,灌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温暖了自己的五脏六腑,这感觉很好。这么多年他都没学会抽烟,就是上一世曾经被乔赶走,他失魂落魄地在餐馆打工,乃至到这辈子他重活一世面对种种喜悦与愤怒的挣扎,他都没有学会抽烟,反而是最近到S市重新和乔津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竟然忽然生出抽烟的想法。
初试很难受,他还记得那第一口烟雾进入肺部鼻腔的感觉,呛人难忍,如同被人在呼吸道灌入辣椒水的感觉。可如今才几个月,他已经能娴熟享受这个味道,孤独又醉人。
此时万籁俱寂,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凌晨两点,高楼的阳台上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地灯,那灯是暖色的,让这个冷硬风格的阳台柔和了不少。一个异常清瘦的男人睡的头发都歪了,胡乱的披着家居外套,两只胳膊半屈着撑在阳台上,一下一下的抽着烟,他夹着烟的手指修长又均匀,看着好看极了。
常乐脑海里一刻不停的翻滚着那些刻骨的画面,有时候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忘了这些,和乔津天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也不是不可以,人生一世,谁不是身不由己呢。
可是忘不掉,无论如何也忘不了。不管人生是否重新来过,那些已经发生过了的,就的的确确是发生了,不是说你不承认,就没有了。
“爹爹?”常平生迷迷糊糊的伸手往旁边摸,结果摸空了,他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唰的一下坐直了身子,条件反射的叫出了声:“爹爹?!”
“唉!在这儿呢。”常乐感觉把烟头在栏杆上摁了然后丢在一边的花盆里,打算明天起来了再打扫,然后快步的进屋回到了床上,习惯性的伸出手在平生的脑袋上揉了揉:“瞎嚷嚷什么呢,我这不是好好的在这儿呢嘛。”
说着翻身上了床,仔仔细细的把被子改好,俩人一睡到天明。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啊……艾玛,还有呢!
p;穿好毛衣,常乐歪头在镜子里照了一下,伸手把穿衣服弄起来的额发往后拨,然后带着手机和钱包就出了门。
早几天在电视上跟着美食节目学了个菜,一直都想做来着,却总也抽不出时间,今儿可算是能做了。常乐熟门熟路的到了菜市场,早上八点多,菜市场里人影稀疏,常乐特别喜欢这种环境,不知道是不是宅的久了,一到人多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进了门,常乐没有多转,熟门熟路的到了一家铺子,穿着白色厨师装的妇人坐在摊位里面垂着脑袋打盹儿,看起来疲惫极了。
“老板娘,猪肉不要钱白拿了啊!”常乐笑了一下,轻声冲着她说了句。
老板娘立刻醒了过来,先是警惕的看了一眼,见面前的人是常乐,紧绷的身形才又放松了下来,一边那抹布擦菜刀一边埋怨道:“你这臭小子,干白拿就剁手!”
常乐指了指早就看好的一块肉给老板娘看,然后笑着说:“怎么一大清早的就打瞌睡啊,收钱收累了?最近变天了,睡了会着凉的。”
“你懂什么?”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手上动作麻利的把常乐要的肉切好然后找塑料袋装,一边说:“开菜场很辛苦的,我们每天早上差不多四点多就起来了,也就是你这种公子哥儿会觉得这活清闲。”
常乐把肉接过来,跟着说:“哪儿有公子哥自己买菜做饭的,我顶天了也就是个灰小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家在市里可是有房子的。”常乐从钱包里抽出钱递过去,又不好意思地说:“送我点儿上回的那种骨头…………呗~”
常乐一说,老板娘说行,就去后面拿了。
昨天晚上乔津天睡觉的时候磨牙了,常乐一直记着。就想弄点儿板子骨熬来补补钙。这还是老板娘教他的,板子骨熬好了,一嚼就能碎成渣渣,不仅那味道香的不得了,而且还能蘸着醋吃,比什么钙片都管用。
常乐站在柜台前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有点儿心急,也有点儿担心,就一边嘴里喊着老板娘,一边往后边走。
刚一走到后面,常乐身处的地方就在他眼前变了,一排排凌乱的货架像是水银一样变形、流动,最后堆积在地上,慢慢的变成暗红色的地毯,白墙上的墙皮一片片剥落,被铂金色的墙壁所代替。
随着常乐的踏足,墙上华丽的壁灯一盏盏亮起,菜市场所独有的味道消失殆尽,身边凭空变出一群香衣佳人,笑语晏晏觥筹交错。
常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却听到一声娇呼,原来是不小心撞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大露背的酒红色晚礼服,头上小巧玲珑的发卡被常乐的毛衣勾住,柔顺乌黑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发扫过常乐的脸颊时,他感觉很痒。
女人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被常乐一幢,一杯酒整的倾泻而出,大多数洒到了她面前的女伴儿胸前,女人大呼小叫起来。等她看清楚了常乐之后,抬手就是一巴掌,常乐下意识的攥住她的手腕,现在才看清楚……
是奚黎……
不等常乐做出什么反应,奚黎就突然尖叫起来,这女人所独有的尖利嗓音像是一把剑一样刺入常乐的耳膜。
常乐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女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在做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有人跑到了常乐的身边,一把打开他攥着奚黎的那只手,常乐看了一眼,发生来的人是乔津天,他的眉眼是如此的熟悉,可却又是如此的陌生。
奚黎满脸通红,既尴尬又难堪,一双眼睛泫然欲泣,就连常乐看了,都忍不住想帮她声讨那个欺负了她的人。
更何况是乔津天呢。
乔津天轻声软语的安慰奚黎:“别哭,别哭。没事的,去把衣服换一换,我在这儿等着你。”
“你要帮我出了这口恶气才行!”奚黎蛮横的指着常乐,然后一跺脚走了。
常乐战战兢兢的看着乔津天,刚开了口:“我……”他想说,我没碰着她,但是乔津天的巴掌就落了下来。
就在那宽大的手掌落在脸上的一刹那,室内响起了啪的一声,常乐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睡迷糊了的平生扇了他爹一巴掌之后,抓抓肚皮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常乐好气又好笑,可却是再也睡不着了,摁亮了灯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是两点多,理智上告诉自己要睡觉,明天还有事情等着自己去做,可大脑却异常的清醒。他靠在床头,随手拿起看到一半的书来继续看。
刚才那个梦境却挥之不去,固执的萦绕在常乐的脑海里,他的眉心越皱越紧,最后叹了口气有些妥协的把书合上放在一边,披了件衣服趿拉着拖鞋走到了阳台上,冷风一下子就砸到脸上了,让常乐乱成一麻的头脑瞬间清醒了不少。
城市的霓虹,如同j□j的口红,妆点了美丽,掩盖了本色。常乐看了一会儿,慢慢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点了好几次才点起来,就这样用手指夹着,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
常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这种味道的,他觉得烟草是有温度的,灌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温暖了自己的五脏六腑,这感觉很好。这么多年他都没学会抽烟,就是上一世曾经被乔赶走,他失魂落魄地在餐馆打工,乃至到这辈子他重活一世面对种种喜悦与愤怒的挣扎,他都没有学会抽烟,反而是最近到S市重新和乔津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竟然忽然生出抽烟的想法。
初试很难受,他还记得那第一口烟雾进入肺部鼻腔的感觉,呛人难忍,如同被人在呼吸道灌入辣椒水的感觉。可如今才几个月,他已经能娴熟享受这个味道,孤独又醉人。
此时万籁俱寂,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凌晨两点,高楼的阳台上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地灯,那灯是暖色的,让这个冷硬风格的阳台柔和了不少。一个异常清瘦的男人睡的头发都歪了,胡乱的披着家居外套,两只胳膊半屈着撑在阳台上,一下一下的抽着烟,他夹着烟的手指修长又均匀,看着好看极了。
常乐脑海里一刻不停的翻滚着那些刻骨的画面,有时候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忘了这些,和乔津天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也不是不可以,人生一世,谁不是身不由己呢。
可是忘不掉,无论如何也忘不了。不管人生是否重新来过,那些已经发生过了的,就的的确确是发生了,不是说你不承认,就没有了。
“爹爹?”常平生迷迷糊糊的伸手往旁边摸,结果摸空了,他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唰的一下坐直了身子,条件反射的叫出了声:“爹爹?!”
“唉!在这儿呢。”常乐感觉把烟头在栏杆上摁了然后丢在一边的花盆里,打算明天起来了再打扫,然后快步的进屋回到了床上,习惯性的伸出手在平生的脑袋上揉了揉:“瞎嚷嚷什么呢,我这不是好好的在这儿呢嘛。”
说着翻身上了床,仔仔细细的把被子改好,俩人一睡到天明。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啊……艾玛,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