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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 -->>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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