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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从外表看最后胜负毫无悬念的对决就这样闪电般地结束了,而且落败的是原本被看好的一方,这是大家全然没有想到的,所以当威廉姆斯被黎杰打倒,并跌入人群中后,观战的人们都没反应过来,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叫喊,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依然气定神闲站在原地的黎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整个甲板上安静得就像午夜的坟墓。
直到马提斯叫了一声“好!”并带头鼓掌,人们才意识到这场较量是眼前这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胜了,于是整个人群沸腾了,鼓掌声、尖叫声、口哨声就像来自海面的飓风,在短时间内接踵而至,而且其高昂的分贝响彻云霄,在极短的时间内一浪高过一浪。
喧嚣拥挤的人群中,林肯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走向黎杰,在黎杰面前站定,然后向黎杰友好地伸出右手。
“中国台湾海军第四师直属陆战营中尉林海。”林肯自我介绍,他报的是在台湾时所属的部队番号以及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中尉黎杰。”黎杰同样伸出右手,与林海的右手相握。
“我代表我个人向你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相信,对于你,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都将引以为豪。”林海说话时眼里闪着泪花,那是激动的泪花。
“既然是同胞,互帮互助就是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犯不着这么客气,对了,你的伤不要紧吧。”黎杰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林海的肩膀。他听得出来林海所说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但是他不习惯听这种赞扬和客气话,所以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没事的,一点皮外伤而已,很快就会好的,洋鬼子的拳头虽然厉害,但我皮粗肉厚的,所以还受得了。”林海笑着回答道。
黎杰笑了笑,就没有再说什么。黎杰曾经在医科大学呆了三年,对于战场救护,他自然非常在行,他粗看了一下,林海受的确实是一些较轻的皮外伤,这种伤不碍事,只要休息两天就能好的,连包扎和消毒都可免了。
这时午餐的铃声在甲板上响起,大家就都很快散开,各自回规定的餐厅里进餐。
黎杰和林海挥手告别后,在马提斯等一帮同班战友的簇拥下前往本连的用餐地点。马提斯的那张嘴根本闲不住,一路上一直在不停地说着赞扬黎杰的话,并缠着黎杰说是要拜他为师,并号召班里其他的外籍战友们都来拜黎杰为师,对马提斯的话黎杰只是笑了笑,并不置可否。
现在,黎杰无疑成了本班的核心人物,在马提斯等外籍军人中享有了极高的威望,就连班长维克特,对黎杰也心存感激,杰克和威廉姆斯这两个刺头让维克特也一直感到头痛,现在黎杰帮忙修理了一下,他们应该会有所收敛的,这将给维克特减少很多的麻烦。
舰上的进餐基本上是以连为单位,每个连都设有专属的餐厅,马克特连的餐厅位于整个团的正中位置,这已是黎杰第二次光顾了,第一次是今天的早餐时间。
中餐是自助餐,这在美**队的条例中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在军舰上也不例外。中餐食品的种类很多,不仅有各种各样的菜肴,还有各种各样的饮料和啤酒,显得非常丰盛,美**队在战时是不允许饮酒的,而啤酒却例外,也许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啤酒根本不能称之为酒,只不过是普通的饮料而已,与可乐、橙汁等没有什么区别。
今天中午马克特连餐厅里的气氛很特别,大家一边喝着啤酒饮料,一边开始高谈阔论。餐厅里面的人似乎被一条无形的界限分成了两派,一派以杰克和威廉姆斯为中心,另一派则是黎杰的拥趸。这两派人脸上的表情虽然截然不同,一派兴高采烈,一派忧郁沮丧,但他们谈论的话题却相同,那就是黎杰和杰克以及威廉姆斯刚才在甲板上的那场比武。
黎杰虽是这次话题的中心人物,但他并没有参与谈论,他只是在一门心思地认真地消灭着自己盘子里自己喜欢的食品,旁人的话好了好坏也罢,他似乎根本就不关心。
杰克和威廉姆斯也来了餐厅,他们坐在餐厅的一角,一边进餐,一边在瞪着眼睛看着黎杰。
在刚才的比试中,杰克和威廉姆斯虽然受了点轻伤,却无大碍,并不影响他们进餐,影响他们进餐的是他们此时的心情。刚才两人虽然比武输了招,而且输得还很窝囊,但他们输得并不心甘。特别是威廉姆斯,简直连出拳的机会都没抓住,就莫名其妙地被黎杰踢飞了,自己的功夫根本就没有得到发挥,这哪里是在比武?这简直就是在拍电影、在表演。在威廉姆斯的心目中,黎杰这种打法并不是真功夫,只不过是投机取巧罢了,要论真实功夫,黎杰离自己也许还差一大截。
现在黎杰越是显得若无其事,杰克和威廉姆斯心里就越激愤,但是两人激愤归激愤,对黎杰却也毫无办法,因为他们刚才确实是输了,而且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输得那么干净,输得那么无可抵赖。两人平时虽然近乎无赖,但是终归也是军人,对于这种比试,从军人的视角来看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尽管你输得心口不服,却也不能矢口抵赖,更不能胡搅蛮缠,否则,你将为别的军人瞧不起。
黎杰一派的谈论又起**,马提斯甚至连饭也懒得吃,只是一门心思全神贯注地在向众人描述着黎杰的神奇功夫,他一边说话还一边手舞足蹈。曾经有所谓的专家在专门研究之后宣称,在所有语言中,英语是最绅士的语言,其主要理由大概是,在说英语时最不容易出现“唾沫四溅”的粗鲁场面,但是该专家此时要是见到马提斯把英语说成这样“口若悬河”的情景,他不活活气死才怪!
应该说,正是马提斯的这种“粗鲁”才把餐厅里的气氛搞得这么热烈,在马提斯的激惹下,人群里不时传来爆笑声,这些笑声欢快中夹杂着揶揄、粗... -->>
一场从外表看最后胜负毫无悬念的对决就这样闪电般地结束了,而且落败的是原本被看好的一方,这是大家全然没有想到的,所以当威廉姆斯被黎杰打倒,并跌入人群中后,观战的人们都没反应过来,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叫喊,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依然气定神闲站在原地的黎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整个甲板上安静得就像午夜的坟墓。
直到马提斯叫了一声“好!”并带头鼓掌,人们才意识到这场较量是眼前这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胜了,于是整个人群沸腾了,鼓掌声、尖叫声、口哨声就像来自海面的飓风,在短时间内接踵而至,而且其高昂的分贝响彻云霄,在极短的时间内一浪高过一浪。
喧嚣拥挤的人群中,林肯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走向黎杰,在黎杰面前站定,然后向黎杰友好地伸出右手。
“中国台湾海军第四师直属陆战营中尉林海。”林肯自我介绍,他报的是在台湾时所属的部队番号以及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中尉黎杰。”黎杰同样伸出右手,与林海的右手相握。
“我代表我个人向你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相信,对于你,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都将引以为豪。”林海说话时眼里闪着泪花,那是激动的泪花。
“既然是同胞,互帮互助就是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犯不着这么客气,对了,你的伤不要紧吧。”黎杰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林海的肩膀。他听得出来林海所说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但是他不习惯听这种赞扬和客气话,所以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没事的,一点皮外伤而已,很快就会好的,洋鬼子的拳头虽然厉害,但我皮粗肉厚的,所以还受得了。”林海笑着回答道。
黎杰笑了笑,就没有再说什么。黎杰曾经在医科大学呆了三年,对于战场救护,他自然非常在行,他粗看了一下,林海受的确实是一些较轻的皮外伤,这种伤不碍事,只要休息两天就能好的,连包扎和消毒都可免了。
这时午餐的铃声在甲板上响起,大家就都很快散开,各自回规定的餐厅里进餐。
黎杰和林海挥手告别后,在马提斯等一帮同班战友的簇拥下前往本连的用餐地点。马提斯的那张嘴根本闲不住,一路上一直在不停地说着赞扬黎杰的话,并缠着黎杰说是要拜他为师,并号召班里其他的外籍战友们都来拜黎杰为师,对马提斯的话黎杰只是笑了笑,并不置可否。
现在,黎杰无疑成了本班的核心人物,在马提斯等外籍军人中享有了极高的威望,就连班长维克特,对黎杰也心存感激,杰克和威廉姆斯这两个刺头让维克特也一直感到头痛,现在黎杰帮忙修理了一下,他们应该会有所收敛的,这将给维克特减少很多的麻烦。
舰上的进餐基本上是以连为单位,每个连都设有专属的餐厅,马克特连的餐厅位于整个团的正中位置,这已是黎杰第二次光顾了,第一次是今天的早餐时间。
中餐是自助餐,这在美**队的条例中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在军舰上也不例外。中餐食品的种类很多,不仅有各种各样的菜肴,还有各种各样的饮料和啤酒,显得非常丰盛,美**队在战时是不允许饮酒的,而啤酒却例外,也许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啤酒根本不能称之为酒,只不过是普通的饮料而已,与可乐、橙汁等没有什么区别。
今天中午马克特连餐厅里的气氛很特别,大家一边喝着啤酒饮料,一边开始高谈阔论。餐厅里面的人似乎被一条无形的界限分成了两派,一派以杰克和威廉姆斯为中心,另一派则是黎杰的拥趸。这两派人脸上的表情虽然截然不同,一派兴高采烈,一派忧郁沮丧,但他们谈论的话题却相同,那就是黎杰和杰克以及威廉姆斯刚才在甲板上的那场比武。
黎杰虽是这次话题的中心人物,但他并没有参与谈论,他只是在一门心思地认真地消灭着自己盘子里自己喜欢的食品,旁人的话好了好坏也罢,他似乎根本就不关心。
杰克和威廉姆斯也来了餐厅,他们坐在餐厅的一角,一边进餐,一边在瞪着眼睛看着黎杰。
在刚才的比试中,杰克和威廉姆斯虽然受了点轻伤,却无大碍,并不影响他们进餐,影响他们进餐的是他们此时的心情。刚才两人虽然比武输了招,而且输得还很窝囊,但他们输得并不心甘。特别是威廉姆斯,简直连出拳的机会都没抓住,就莫名其妙地被黎杰踢飞了,自己的功夫根本就没有得到发挥,这哪里是在比武?这简直就是在拍电影、在表演。在威廉姆斯的心目中,黎杰这种打法并不是真功夫,只不过是投机取巧罢了,要论真实功夫,黎杰离自己也许还差一大截。
现在黎杰越是显得若无其事,杰克和威廉姆斯心里就越激愤,但是两人激愤归激愤,对黎杰却也毫无办法,因为他们刚才确实是输了,而且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输得那么干净,输得那么无可抵赖。两人平时虽然近乎无赖,但是终归也是军人,对于这种比试,从军人的视角来看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尽管你输得心口不服,却也不能矢口抵赖,更不能胡搅蛮缠,否则,你将为别的军人瞧不起。
黎杰一派的谈论又起**,马提斯甚至连饭也懒得吃,只是一门心思全神贯注地在向众人描述着黎杰的神奇功夫,他一边说话还一边手舞足蹈。曾经有所谓的专家在专门研究之后宣称,在所有语言中,英语是最绅士的语言,其主要理由大概是,在说英语时最不容易出现“唾沫四溅”的粗鲁场面,但是该专家此时要是见到马提斯把英语说成这样“口若悬河”的情景,他不活活气死才怪!
应该说,正是马提斯的这种“粗鲁”才把餐厅里的气氛搞得这么热烈,在马提斯的激惹下,人群里不时传来爆笑声,这些笑声欢快中夹杂着揶揄、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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