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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又或者说,自以为是的聪明,在外人看来,不过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愚蠢罢了。
三尺青铜长剑依然握在胖子的手中,另外一端则刺入了薛衣侯的左肋,入肉三寸,鲜血淋漓。
但不同的是,受创的薛衣侯却是一脸的冷笑,反观胖子,却在颤抖,空着的右手死死的抓着脖子。
汩汩鲜血喷涌着冲破五指的阻隔,自缝隙中激射,染红了薛衣侯胸前的衣衫。
“你、你……”胖子原本就不小的眼睛,此时更是瞪得堪比牛目,紧缩的瞳孔中写满了疑惑、不甘以及恐惧。
“自以为是。”薛衣侯一声冷哼,厌恶中膝盖前屈,将胖子顶开,后者踉跄着连退数步,最终还是栽到了尘土之中。
没有了胖子臃肿体格的阻挡,薛衣侯右手反握的两尺短剑便清晰的呈现于高瘦男子的眼中。
“你的剑……”被称作黑狗的高瘦男子除了刚才的一声惊呼,很快便重归平静,此时看都没看依然在地上垂死挣扎的胖子,毫无表情的脸上渐渐的浮现凝重之色。
薛衣侯没有回答,只是咬牙将刺入左肋的青铜长剑拔出。
事实上,不用他回答,黑狗若还猜不出,就真的是傻子了。
如此一想,胖子死的不冤,他太自以为是了。
以为凭着自己的不识常伦以及刻意表现出的轻敌,可以激怒对手,甚至让对方警惕之下露出破绽,而往日,他也确实凭借这番手段屡屡得逞,可惜,今天却是遇到了命中的煞星。
正所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胖子的一味求险,终于在今天付出了代价,而且还是自己的性命。
不疑有他,薛衣侯之前所流露出的紧张以及那看似下意识的触摸腰带,都只是在给胖子下套而已。
而事实表明,他成功了。
以左肋的轻伤,换取了胖子的性命。
这个买卖,在任何高明商贾看来,都是无比值得的。
“承蒙主人看重,赐姓为熊,单名一个‘朗’字,因心黑手辣,故而被人称黑狗。”高瘦男子,不,是熊朗主动介绍道,这番举动算是对薛衣侯的尊重以及认可了。
“哼,一介奴隶,却还没有资格知道小爷的名讳。”薛衣侯却是嗤之以鼻。
家臣出自武士,虽待遇地位颇高,但真正论起来,依然还是属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之列,故而他这番话倒也不错。
区区一个奴隶,又有何资格知道薛衣侯的名字,再怎么说,他还都是薛家的嫡子,未来的家主,是属于士大夫行列,哪怕是无品的士大夫。
可惜,熊朗显然就不这么认为了。
事实上,他跟胖子又有不同,虽依然还是家臣的身份,但蒙主人赐姓,地位上已经堪比家族子弟了。
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仅凭一个“熊”姓,就足够让熊朗愤怒。
“我会亲手将你的皮剥下来,取最精华的部分,作为我手中短剑的剑鞘。”熊朗开口,缓缓从宽大的长袖中取出了一柄无鞘的青铜短剑,长及两尺,倒是跟薛衣侯手中的短剑有些类似。
嗤!!!
另外一边,薛衣侯仿佛失聪了一般,将浅吟锯送入嘴边咬住,空出左手,紧了紧腰带,对左肋的伤势做了最为简单的处理。
这番动作看似跟之前猪头的轻视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绝非薛衣侯故意使然。
因为前世的记忆,薛衣侯向来秉承的是实用主义。现在与其跟熊朗做口舌之争,不如为接下来的苦战做准备,而处理伤势无疑就是重中之重了。
至于熊朗口中那些威胁的话……若是威胁能够杀人的话,还要武经何用,还要手中的利刃何用?
当然,薛衣侯也不否认,自己的这番惺惺作态,不无蛊惑对手之意。
故意做出狂傲的姿态,为的便是尽力遮掩自身的修为。
入室境锻骨十四周天,真正说起来,哪怕是薛衣侯,都有些气馁。他虽不知道眼前这个熊朗的修为,但直觉使然,绝对比自己高了不只一筹。
修为上的高低也还罢了,更为重要的是临战的经验。
薛衣侯能够轻松的一击必杀那胖子,其实还是在于取巧,只是这个巧并不在技术层次,而是心理战。
心理战上,薛衣侯自认不弱于对手,可真正的实战经验就完全不同了。
有了那胖子的前车之鉴,熊朗显然绝无可能再做蠢事,可以预见,即将到来的争斗,必将是一场恶战。
在这种情况下,薛衣侯唯一的胜算便是出其不意,尽量的让对手摸不清自己的根底,然后找准机会,施以绝杀,为此,哪怕付出一些代价。
短剑对短剑,两人的兵器大致相同。在没... -->>
什么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又或者说,自以为是的聪明,在外人看来,不过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愚蠢罢了。
三尺青铜长剑依然握在胖子的手中,另外一端则刺入了薛衣侯的左肋,入肉三寸,鲜血淋漓。
但不同的是,受创的薛衣侯却是一脸的冷笑,反观胖子,却在颤抖,空着的右手死死的抓着脖子。
汩汩鲜血喷涌着冲破五指的阻隔,自缝隙中激射,染红了薛衣侯胸前的衣衫。
“你、你……”胖子原本就不小的眼睛,此时更是瞪得堪比牛目,紧缩的瞳孔中写满了疑惑、不甘以及恐惧。
“自以为是。”薛衣侯一声冷哼,厌恶中膝盖前屈,将胖子顶开,后者踉跄着连退数步,最终还是栽到了尘土之中。
没有了胖子臃肿体格的阻挡,薛衣侯右手反握的两尺短剑便清晰的呈现于高瘦男子的眼中。
“你的剑……”被称作黑狗的高瘦男子除了刚才的一声惊呼,很快便重归平静,此时看都没看依然在地上垂死挣扎的胖子,毫无表情的脸上渐渐的浮现凝重之色。
薛衣侯没有回答,只是咬牙将刺入左肋的青铜长剑拔出。
事实上,不用他回答,黑狗若还猜不出,就真的是傻子了。
如此一想,胖子死的不冤,他太自以为是了。
以为凭着自己的不识常伦以及刻意表现出的轻敌,可以激怒对手,甚至让对方警惕之下露出破绽,而往日,他也确实凭借这番手段屡屡得逞,可惜,今天却是遇到了命中的煞星。
正所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胖子的一味求险,终于在今天付出了代价,而且还是自己的性命。
不疑有他,薛衣侯之前所流露出的紧张以及那看似下意识的触摸腰带,都只是在给胖子下套而已。
而事实表明,他成功了。
以左肋的轻伤,换取了胖子的性命。
这个买卖,在任何高明商贾看来,都是无比值得的。
“承蒙主人看重,赐姓为熊,单名一个‘朗’字,因心黑手辣,故而被人称黑狗。”高瘦男子,不,是熊朗主动介绍道,这番举动算是对薛衣侯的尊重以及认可了。
“哼,一介奴隶,却还没有资格知道小爷的名讳。”薛衣侯却是嗤之以鼻。
家臣出自武士,虽待遇地位颇高,但真正论起来,依然还是属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之列,故而他这番话倒也不错。
区区一个奴隶,又有何资格知道薛衣侯的名字,再怎么说,他还都是薛家的嫡子,未来的家主,是属于士大夫行列,哪怕是无品的士大夫。
可惜,熊朗显然就不这么认为了。
事实上,他跟胖子又有不同,虽依然还是家臣的身份,但蒙主人赐姓,地位上已经堪比家族子弟了。
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仅凭一个“熊”姓,就足够让熊朗愤怒。
“我会亲手将你的皮剥下来,取最精华的部分,作为我手中短剑的剑鞘。”熊朗开口,缓缓从宽大的长袖中取出了一柄无鞘的青铜短剑,长及两尺,倒是跟薛衣侯手中的短剑有些类似。
嗤!!!
另外一边,薛衣侯仿佛失聪了一般,将浅吟锯送入嘴边咬住,空出左手,紧了紧腰带,对左肋的伤势做了最为简单的处理。
这番动作看似跟之前猪头的轻视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绝非薛衣侯故意使然。
因为前世的记忆,薛衣侯向来秉承的是实用主义。现在与其跟熊朗做口舌之争,不如为接下来的苦战做准备,而处理伤势无疑就是重中之重了。
至于熊朗口中那些威胁的话……若是威胁能够杀人的话,还要武经何用,还要手中的利刃何用?
当然,薛衣侯也不否认,自己的这番惺惺作态,不无蛊惑对手之意。
故意做出狂傲的姿态,为的便是尽力遮掩自身的修为。
入室境锻骨十四周天,真正说起来,哪怕是薛衣侯,都有些气馁。他虽不知道眼前这个熊朗的修为,但直觉使然,绝对比自己高了不只一筹。
修为上的高低也还罢了,更为重要的是临战的经验。
薛衣侯能够轻松的一击必杀那胖子,其实还是在于取巧,只是这个巧并不在技术层次,而是心理战。
心理战上,薛衣侯自认不弱于对手,可真正的实战经验就完全不同了。
有了那胖子的前车之鉴,熊朗显然绝无可能再做蠢事,可以预见,即将到来的争斗,必将是一场恶战。
在这种情况下,薛衣侯唯一的胜算便是出其不意,尽量的让对手摸不清自己的根底,然后找准机会,施以绝杀,为此,哪怕付出一些代价。
短剑对短剑,两人的兵器大致相同。在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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