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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高悬,晚风习习,一条狭窄的山道上,四道身影陆续下山。
临河镇是一个小镇,说他小是因为占地位置小,距离苦竹镇不远,两者靠着同一座山,另一边靠着秦河,镇子最南方,便是那座连接两界的桥梁。
四人走了大半个时辰,方才从另外一条路来到了临河镇,俗话说的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临河镇便是这般,镇子里颇为繁华,毕竟在这条商贸之路上,即便是不如苦竹镇,也比其他的镇子要富有许多。
白鸦本来打算随便挑个客栈暂住,却拗不过李桃这个大家闺秀,后者生活水平不低,住不惯那些简陋屋子,所以挑了间镇子里最好的客栈,等几人到了掌柜面前要了四间上房之后,她才苦着脸说道自己没钱,理由是千金大小姐若是身负黄白之物那便落了俗套。
白鸦和蒲公英自然也是没钱,不过二人脸皮倒是厚,脸不红心不跳就要转身离去,如此一来,就苦了脸皮子最薄的扶桑了,他在客栈老板的嫌弃眼神下有些受不了,极为大气的掏出了房钱,顺带还让掌柜的准备了一桌丰盛晚餐。
各自回房梳洗了一番,三个年轻男子便相继来到楼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看的相对斯文许多的扶桑眼皮直跳。
仍然在沐浴打扮的李桃躺在浴桶之中,神色慵懒,像极了一尾滑腻鲤鱼,孙毅已经彻底是让他死了心,小时候的情结烟消云散,她扯了扯嘴角,笑容牵强。
作为青州李家的千金大小姐,同时也是青州商场上久负盛名的名门新秀,她有着自己的骄傲,虽然未曾习武,却同样有着浪迹天涯的念头,毕竟在这个时代,哪怕是女子,若是没有闯荡江湖的念头那便称不上年轻二字,年轻人本该就需要这股朝气。
经历了这样一番生死更迭,她突然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种感觉,尤其是白鸦三人击杀李智的时候,这种血脉喷张的感觉更为强烈,所以在蒲公英与扶桑相继离开寻找白鸦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跟了上来,然后便见识到了三人围攻许牧的桥段,后来的白鸦独秀更是让她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这不是因为简单的救命之恩,而是一种倾慕崇拜,就像是小时候那般,因为不能习武,而选择从商,虽然取得了极为耀眼的成就,但是心底被隐藏的梦想却并没有完全死去,她把这份执念寄托于她的表哥,孙毅,那个一出生武道一途所向披靡的表哥。
奈何孙毅喜欢的是江湖上的女子,也就是如同易婉这般的女子,然而她不是,她也曾想着入那江湖,但是远离了家,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又能走多远?
如今碰见了白鸦三人,她才恍然大悟,这是一次机会,而且以她在商场上磨砺出来的不俗心智,自然知道三人之间的感情与各自品性,她很肯定只要自己和他们一起出了东越,那么他们就不会害他。
况且,哪个少女不怀春,她的心
头尽是白鸦那倔强的背影,浴血奋战,那时候,她看的热血沸腾。
“比我小又如何,我可以等你慢慢长大。”
李桃自言自语,细致打扮之后,方才下了楼,一天未曾进食,如今饿的不行,若不是为了形象,她早就下去饱餐一顿了。
然而等她走到近前却呆立当场,入眼是一片狼藉,这三个男的不仅梳洗打扮很快,吃东西的速度同样不俗,他看着推杯换盏的三人,胸口剧烈起伏。
桌上所留的都是些剩菜剩饭,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如何吃过这种东西?
蒲公英一口饮尽杯中苦竹酒,神色玩味,凑到李桃身旁,轻轻道:“闯荡江湖可不好闯,以后的日子注定会比眼下要苦,你要知道,我九岁开始闯荡江湖,如今十六,整整七年,正好也做了七年的乞丐。”
李桃面色一变,极为纠结。
蒲公英继续道:“你若是真想随我们一起,就要先忘掉你千金大小姐的身份,否则的话,即便你能走出东越,不出半月,你就会回来,况且,我家小书生可是个单纯的孩子啊,啧啧,你的心思他不懂,但是我懂,你先别急着否认,我只能告诉你,死缠烂打,他会感动的。”
蒲公英说完不给李桃反驳的时间,便自顾自斟了一杯酒,放在李桃面前,不再去管。
此刻的李桃心情是复杂的,她盯着那杯酒,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将其一口饮尽,然而拿起碗筷,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蒲公英甩了甩头发,自言自语道:“爱情的力量真是强大。”
李桃一声不吭,只是吃着从未吃过的剩菜,时不时还给自己倒上... -->>
星月高悬,晚风习习,一条狭窄的山道上,四道身影陆续下山。
临河镇是一个小镇,说他小是因为占地位置小,距离苦竹镇不远,两者靠着同一座山,另一边靠着秦河,镇子最南方,便是那座连接两界的桥梁。
四人走了大半个时辰,方才从另外一条路来到了临河镇,俗话说的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临河镇便是这般,镇子里颇为繁华,毕竟在这条商贸之路上,即便是不如苦竹镇,也比其他的镇子要富有许多。
白鸦本来打算随便挑个客栈暂住,却拗不过李桃这个大家闺秀,后者生活水平不低,住不惯那些简陋屋子,所以挑了间镇子里最好的客栈,等几人到了掌柜面前要了四间上房之后,她才苦着脸说道自己没钱,理由是千金大小姐若是身负黄白之物那便落了俗套。
白鸦和蒲公英自然也是没钱,不过二人脸皮倒是厚,脸不红心不跳就要转身离去,如此一来,就苦了脸皮子最薄的扶桑了,他在客栈老板的嫌弃眼神下有些受不了,极为大气的掏出了房钱,顺带还让掌柜的准备了一桌丰盛晚餐。
各自回房梳洗了一番,三个年轻男子便相继来到楼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看的相对斯文许多的扶桑眼皮直跳。
仍然在沐浴打扮的李桃躺在浴桶之中,神色慵懒,像极了一尾滑腻鲤鱼,孙毅已经彻底是让他死了心,小时候的情结烟消云散,她扯了扯嘴角,笑容牵强。
作为青州李家的千金大小姐,同时也是青州商场上久负盛名的名门新秀,她有着自己的骄傲,虽然未曾习武,却同样有着浪迹天涯的念头,毕竟在这个时代,哪怕是女子,若是没有闯荡江湖的念头那便称不上年轻二字,年轻人本该就需要这股朝气。
经历了这样一番生死更迭,她突然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种感觉,尤其是白鸦三人击杀李智的时候,这种血脉喷张的感觉更为强烈,所以在蒲公英与扶桑相继离开寻找白鸦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跟了上来,然后便见识到了三人围攻许牧的桥段,后来的白鸦独秀更是让她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这不是因为简单的救命之恩,而是一种倾慕崇拜,就像是小时候那般,因为不能习武,而选择从商,虽然取得了极为耀眼的成就,但是心底被隐藏的梦想却并没有完全死去,她把这份执念寄托于她的表哥,孙毅,那个一出生武道一途所向披靡的表哥。
奈何孙毅喜欢的是江湖上的女子,也就是如同易婉这般的女子,然而她不是,她也曾想着入那江湖,但是远离了家,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又能走多远?
如今碰见了白鸦三人,她才恍然大悟,这是一次机会,而且以她在商场上磨砺出来的不俗心智,自然知道三人之间的感情与各自品性,她很肯定只要自己和他们一起出了东越,那么他们就不会害他。
况且,哪个少女不怀春,她的心
头尽是白鸦那倔强的背影,浴血奋战,那时候,她看的热血沸腾。
“比我小又如何,我可以等你慢慢长大。”
李桃自言自语,细致打扮之后,方才下了楼,一天未曾进食,如今饿的不行,若不是为了形象,她早就下去饱餐一顿了。
然而等她走到近前却呆立当场,入眼是一片狼藉,这三个男的不仅梳洗打扮很快,吃东西的速度同样不俗,他看着推杯换盏的三人,胸口剧烈起伏。
桌上所留的都是些剩菜剩饭,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如何吃过这种东西?
蒲公英一口饮尽杯中苦竹酒,神色玩味,凑到李桃身旁,轻轻道:“闯荡江湖可不好闯,以后的日子注定会比眼下要苦,你要知道,我九岁开始闯荡江湖,如今十六,整整七年,正好也做了七年的乞丐。”
李桃面色一变,极为纠结。
蒲公英继续道:“你若是真想随我们一起,就要先忘掉你千金大小姐的身份,否则的话,即便你能走出东越,不出半月,你就会回来,况且,我家小书生可是个单纯的孩子啊,啧啧,你的心思他不懂,但是我懂,你先别急着否认,我只能告诉你,死缠烂打,他会感动的。”
蒲公英说完不给李桃反驳的时间,便自顾自斟了一杯酒,放在李桃面前,不再去管。
此刻的李桃心情是复杂的,她盯着那杯酒,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将其一口饮尽,然而拿起碗筷,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蒲公英甩了甩头发,自言自语道:“爱情的力量真是强大。”
李桃一声不吭,只是吃着从未吃过的剩菜,时不时还给自己倒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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