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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拿去!”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赢了!”“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着他。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份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 -->>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拿去!”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赢了!”“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着他。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份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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