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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杰拎着臭衣回到公司,把衣服丢进垃圾桶,才发现事态超级严重。
他刚刚意乱情迷,对那女魔头说了什么?说只有他能吻她?说她是他的?老天爷,他怎么昏庸到去对那女魔头说这种话?她是个女魔头耶,他一碰到她,就会倒大霉、被追杀、压到狗屎,他闪都来不及,怎么还说出这种自寻死路的话?莫非是因为她太会惹祸,怕没人能保护她?问题是,她惹她的祸,关他屁事?他何苦搬块大石放在头上,让自己随时有被砸的危险?难道是因为她是到目前为止,唯一能勾起他“性趣”的人?她是能勾起他的性趣没错,可是那爱惹闲事的个性,恐怕在得到满足前,就被整死在她手中了,哪还有性趣可言?还是因为她替他惹了那么多祸,他下意识的想挣一点天理,想把她当仆人使唤?当仆人?在他看来,到时恐怕只有她使唤他的份!天理在那种女魔头面前,也会乖乖举白旗任她宰割!
那么,他到底为什么会对她说那些?他们才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啊!
疯了?晕了?傻了?笨了?还是秀逗了?唉,怪只怪那男人见异思迁得太快,追求的举动太突然,才会搞得他脱口说出那些自找麻烦的话。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他偶尔失失口,应该没关系吧?天上众神保佑那女魔头不会把他的活当真!他想点三炷香跪下来虔诚祈求。
“老板,回来了不去开会,在那边发什么呆?”特助王和彦走过来,把方才开会的资料放在他桌上。“那只只会骂人的九官呢?”那只鸟还真鲜,什么人不骂,偏偏骂宋杰骂得那么溜。
“还人了。”宋杰支着头,懒懒的回答。
“我看你去把那只九官买来比较好,闲来没事斗斗嘴也不错,千万别让它被什么八卦杂志发现,到时,你的一世英名,因一只鸟的胡言乱语变成一世臭名,那就太无辜了。”王和彦很有良心的建议“那到底是谁的鸟,怎么把它教成这样?你曾经得罪过它的主人吗?”
“谁敢去得罪那女魔头?”她不去得罪别人就该偷笑了。咦,对了,那女魔头叫什么来着?她惹他在这里伤透脑筋,却没报上名号来,这像话吗?
“是女人?”王和彦不知打哪来的联想“那么,她不是特别爱你,就是特别恨你,你自己想想看是不是曾弄大人家的肚子。”
“啥,在你眼中,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女人要为我怀孕,还要祖宗八代保佑。”在他想来,那魔头八成非常恨他,否则不会整他整得这么彻底。看来,他得努力翻日记,看看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招惹过何人,赶紧去负荆请罪。
“好啦,你自己想想,我要出去办事了。”王和彦挥挥手,走出办公室,只是门还没关,又回过头来“我倒蛮想念那只鸟的,它把我们平常不敢骂的,都骂光了。”
“快出去啦,还在那里饶舌!”宋杰把一本卷宗丢向他。
结果王和彦闪了,朱美莎进来了。
她弯下身去捡起那本卷宗。
“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在咖啡店门口,突然和黎娜跑掉?”朱美莎轻轻将卷宗摆在桌上,软着音调问道,想留给宋杰温柔的印象,其实心中正气得冒烟。
她一路追了三条街,把高跟鞋的鞋跟追断了,弄得汗流浃背,衣服湿得像掉入水池,妆糊得像鬼,她这么尽心尽力,最后还是追丢了,想回咖啡店等,谁知距离居然那么远,只好坐在路旁休息,谁知竟然被狗当电线杆,让那视力不佳的笨狗撒了一泡尿,差点把自己熏死。
而这一切全是黎娜害的,如果她没有撞上宋杰,两人手牵手跑掉,她现在该是和宋杰坐在罗曼蒂克的餐厅准备共进晚餐,才不会沾上这些倒霉事。
“遇见衰神。”宋杰撇着嘴回答,耳边顿时飞过两个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该不会连听个名字也会惹上倒霉事吧?
“黎娜。”朱美莎重复一次“‘娜娜恋爱中心’的老板。”
“噗!咳咳咳”宋杰刚喝进去的水霎时猛喷出来不说,连自己也被呛到,连胃囊都差点咳出来。
“要不要紧?”朱美莎连忙顺着他的背,他咳得好可怜,她刚好可以表现表现。
“你说她叫什么名字?”宋杰力图振作,又问了一次,这次很用力的吞了吞口水,绝对不会再被呛到第二次。
“黎娜。”朱美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一问再问,碍于不想给他坏印象,只好装出温柔的样子,耐心的再说一次。
谁知此时突然发生小辨模地震,天花板上年久失修的吊灯,就那样硬生生掉下来,砸在宋杰的办公桌上,宋杰机伶的闪开,才没被砸到,谁知身旁的衣架也倒下来,不偏不倚的打在他身上。
哇咧她还真是个超级大衰神耶!宋杰欲哭无泪。
“我知道了,她叫作”宋杰战战兢兢的将办公室上上下下扫视一遍,确定不会再发生什么天灾人祸,才敢讲出这个名字“黎娜。”
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掉?就是那个多年前,害他头上顶着一个大脓包参加国中毕业典礼,被同学取笑的人,他怎么可能会忘!?她砸的那颗石头,害他的头肿了半个月,头发被剃掉一半不说,整个头还肿得歪七扭八!连出国留学的计划都因此而延缓,留在国内报高中,还被同学笑了好久。
去检查,医生说不只是外伤,可能是石头上附着某种细菌哇咧,她随便捡起一颗石头就有细菌,要是她捡起一颗水果,那颗水果岂不变成生化武器?可是,她明明是个鼻子太扁、眼睛太小、嘴巴又嫌太大、熊猫眼、满脸豆花,说长相没长相、说身材没身材的丑小鸭,怎么长大后,摇身变成清丽美女?难道真是女大十八变?
“怎么,你认识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坏的预感,感觉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胁到她幸福的人“对呀,你们该是认识的嘛,不然怎么会一起走?你们一定很久没见了吧?”
她只想试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为那是好事。
“我宁可不要认识那女煞星!”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去认识她!他气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灯和杯子弹起一尺高,吊灯碎得更烂,杯子也打碎,杯内的水溅得他满身,他慌乱的去擦拭“可恶!”
他气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没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头,多年后害他被迫杀她可不可以从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窃喜,原来他讨厌黎娜,那她就没必要把她列为头号情敌喽?“我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杰咬牙切齿的闷哼。
不行,当年她害他害得这么惨,现在又冒出来恶整他,这些新仇旧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这笔帐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经惹过你吗?怎么你气成这样?”朱美莎边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渍,边安抚他的怒气“听说她刚从国外回来,你就当她还没适应国内的生活又不懂事,别跟她计较吧。”
说是擦水渍,还不如说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来回的抚摩宋杰的胸膛,看他没有严厉拒绝,便顺势坐上他的大腿。
“别再想她了,你今天还要跟我约会呢。”朱美莎娇媚的腻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别再想这些令人生气的事了,我们上床做快乐的事吧?”据说从来没有女人上过宋杰的床,她今天可要首开先例。
宋杰以百无聊赖的哈欠压下心中那厌烦的感觉,把朱美莎推开是朱美莎太倒人胃口,还是他对大部分的女人冷感?
“床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可是,睡完请把棉被折好,不打搅你的睡眠了。”宋杰径自起身,走入早已空无一人的走廊。
“你要去哪里?”朱美莎连忙追上去。
“出去散散心。”他得搞清楚这件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对女人冷感?心中杂乱无章,脑中浮上一张令他痛恶深绝的脸黎娜。
车子滑出车库,方向盘才刚转,目标清晰的浮现脑海。
“我为什么非得去找那个女魔头?”宋杰对自己捶胸顿足,他要命的话,该快调转方向盘,往另一个方向走。
可是他无法那么做,他心中有个声音唯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证明他不是冷感。
打从车子开始往“娜娜恋爱中心”驶去,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她清丽的脸庞和那头如飞瀑般的长发,他体内的血液就开始热切的蠹动。
为什么?为什么光是想起她,他的身体就开始加温?难道真的只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使他变成健全的男人?老天爷,可不可以别开这种玩笑?他的小命虽不怎么值钱,但他还要啊!
正想踩下煞车,掉头逃命要紧“娜娜恋爱中心”门上那块“今日公休”的吊牌已经在眼前。
呵,今日公休,果然上天有好生之德。
没找到娜娜,宋杰心中固然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升上一股奇怪的感觉,好像失落了什么,连月色和空无一人的街道,都平白添了一丝忧郁的味道,找不到她,他居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原来在极端混乱的那一夜,她就在他心中种下一份感情,他对她,一见钟情了。
唉,这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咦?我们今天公休喔。”从超商回来的姗姗发现了在门口徘徊的宋杰,一眼认出他就是娜娜平常拿来射飞镖的相片主人,当然也就是“送钱”口口声声骂的那个人“娜娜不在家喔,她去帮人家分手了。”
“帮人家分手?”宋杰在这句话中嗅闻到危险的味道,一颗心居然提吊起来。
“对呀,那是我们的工作之一。”姗姗理所当然的回答“这次是一位被男友纠缠不放的女孩子委托的案件。”
“地点在哪里?”宋杰听见自己这样问,连忙慌张的噤口。
他干嘛问这么多?她忙她的工作是天经地义,他这闲杂人等回家看电视、睡觉就好了,管人家地点在哪里。他闪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找她?可是不问的话,他心中又忐忑不安。
老天爷,他该怎么办?他到底该送上门去被她整,还是掉头走人?他自己没有答案,那么,老天保佑没有人能回答这问题,让他全身而退吧。
只可惜,别人可能不知道娜娜的下落,姗姗可了若指掌。
“在县议会前广场啊。”姗姗觉得她理所当然要告诉他,说不定可以把娜娜这惹祸精和这男人送作堆,让他们吵到世界末日“那委托人希望速战速决,连吃顿饭都不肯那男人大概很难缠吧。”最后那句是姗姗自己加上去的。
宋杰脸上线条拉紧,二话不说的转身走入车内,发动引擎,朝县议会狂奔而去。
懊死的,她果然又去惹祸,她有几条命供她这样玩?宋杰气得要命,好像娜娜玩的不是她自己的命,而是他的命。
所有的疑虑与犹豫全一扫而空,原来,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早已把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了。
背后,姗姗对跑车扬起的灰尘喊道:“娜娜就交给你保管啦,不用还也没关系。”
虽说公休日还来帮人排解分手的纠纷很对不起自己,但热爱工作的娜娜,还是无怨无悔的把自己扮成大姐大,站在这里替身旁这位个性柔弱却碰上混混的女人争取自由。
反正难得把自己扮成大姐大,过过干瘾也好。
她的旁边站着一个模样朴素的女人,那女人的对面,站着一个手中夹着于、嘴里嚼着槟榔,混混模样的恶汉。
“跟你在一起太痛苦,我真的无法再和你交往了。”朴素女人哭丧着脸。
“什么叫作痛苦?老子供你吃、供你住、供你用,你还嫌不够?”恶汉... -->>
宋杰拎着臭衣回到公司,把衣服丢进垃圾桶,才发现事态超级严重。
他刚刚意乱情迷,对那女魔头说了什么?说只有他能吻她?说她是他的?老天爷,他怎么昏庸到去对那女魔头说这种话?她是个女魔头耶,他一碰到她,就会倒大霉、被追杀、压到狗屎,他闪都来不及,怎么还说出这种自寻死路的话?莫非是因为她太会惹祸,怕没人能保护她?问题是,她惹她的祸,关他屁事?他何苦搬块大石放在头上,让自己随时有被砸的危险?难道是因为她是到目前为止,唯一能勾起他“性趣”的人?她是能勾起他的性趣没错,可是那爱惹闲事的个性,恐怕在得到满足前,就被整死在她手中了,哪还有性趣可言?还是因为她替他惹了那么多祸,他下意识的想挣一点天理,想把她当仆人使唤?当仆人?在他看来,到时恐怕只有她使唤他的份!天理在那种女魔头面前,也会乖乖举白旗任她宰割!
那么,他到底为什么会对她说那些?他们才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啊!
疯了?晕了?傻了?笨了?还是秀逗了?唉,怪只怪那男人见异思迁得太快,追求的举动太突然,才会搞得他脱口说出那些自找麻烦的话。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他偶尔失失口,应该没关系吧?天上众神保佑那女魔头不会把他的活当真!他想点三炷香跪下来虔诚祈求。
“老板,回来了不去开会,在那边发什么呆?”特助王和彦走过来,把方才开会的资料放在他桌上。“那只只会骂人的九官呢?”那只鸟还真鲜,什么人不骂,偏偏骂宋杰骂得那么溜。
“还人了。”宋杰支着头,懒懒的回答。
“我看你去把那只九官买来比较好,闲来没事斗斗嘴也不错,千万别让它被什么八卦杂志发现,到时,你的一世英名,因一只鸟的胡言乱语变成一世臭名,那就太无辜了。”王和彦很有良心的建议“那到底是谁的鸟,怎么把它教成这样?你曾经得罪过它的主人吗?”
“谁敢去得罪那女魔头?”她不去得罪别人就该偷笑了。咦,对了,那女魔头叫什么来着?她惹他在这里伤透脑筋,却没报上名号来,这像话吗?
“是女人?”王和彦不知打哪来的联想“那么,她不是特别爱你,就是特别恨你,你自己想想看是不是曾弄大人家的肚子。”
“啥,在你眼中,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女人要为我怀孕,还要祖宗八代保佑。”在他想来,那魔头八成非常恨他,否则不会整他整得这么彻底。看来,他得努力翻日记,看看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招惹过何人,赶紧去负荆请罪。
“好啦,你自己想想,我要出去办事了。”王和彦挥挥手,走出办公室,只是门还没关,又回过头来“我倒蛮想念那只鸟的,它把我们平常不敢骂的,都骂光了。”
“快出去啦,还在那里饶舌!”宋杰把一本卷宗丢向他。
结果王和彦闪了,朱美莎进来了。
她弯下身去捡起那本卷宗。
“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在咖啡店门口,突然和黎娜跑掉?”朱美莎轻轻将卷宗摆在桌上,软着音调问道,想留给宋杰温柔的印象,其实心中正气得冒烟。
她一路追了三条街,把高跟鞋的鞋跟追断了,弄得汗流浃背,衣服湿得像掉入水池,妆糊得像鬼,她这么尽心尽力,最后还是追丢了,想回咖啡店等,谁知距离居然那么远,只好坐在路旁休息,谁知竟然被狗当电线杆,让那视力不佳的笨狗撒了一泡尿,差点把自己熏死。
而这一切全是黎娜害的,如果她没有撞上宋杰,两人手牵手跑掉,她现在该是和宋杰坐在罗曼蒂克的餐厅准备共进晚餐,才不会沾上这些倒霉事。
“遇见衰神。”宋杰撇着嘴回答,耳边顿时飞过两个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该不会连听个名字也会惹上倒霉事吧?
“黎娜。”朱美莎重复一次“‘娜娜恋爱中心’的老板。”
“噗!咳咳咳”宋杰刚喝进去的水霎时猛喷出来不说,连自己也被呛到,连胃囊都差点咳出来。
“要不要紧?”朱美莎连忙顺着他的背,他咳得好可怜,她刚好可以表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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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娜。”朱美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一问再问,碍于不想给他坏印象,只好装出温柔的样子,耐心的再说一次。
谁知此时突然发生小辨模地震,天花板上年久失修的吊灯,就那样硬生生掉下来,砸在宋杰的办公桌上,宋杰机伶的闪开,才没被砸到,谁知身旁的衣架也倒下来,不偏不倚的打在他身上。
哇咧她还真是个超级大衰神耶!宋杰欲哭无泪。
“我知道了,她叫作”宋杰战战兢兢的将办公室上上下下扫视一遍,确定不会再发生什么天灾人祸,才敢讲出这个名字“黎娜。”
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掉?就是那个多年前,害他头上顶着一个大脓包参加国中毕业典礼,被同学取笑的人,他怎么可能会忘!?她砸的那颗石头,害他的头肿了半个月,头发被剃掉一半不说,整个头还肿得歪七扭八!连出国留学的计划都因此而延缓,留在国内报高中,还被同学笑了好久。
去检查,医生说不只是外伤,可能是石头上附着某种细菌哇咧,她随便捡起一颗石头就有细菌,要是她捡起一颗水果,那颗水果岂不变成生化武器?可是,她明明是个鼻子太扁、眼睛太小、嘴巴又嫌太大、熊猫眼、满脸豆花,说长相没长相、说身材没身材的丑小鸭,怎么长大后,摇身变成清丽美女?难道真是女大十八变?
“怎么,你认识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坏的预感,感觉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胁到她幸福的人“对呀,你们该是认识的嘛,不然怎么会一起走?你们一定很久没见了吧?”
她只想试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为那是好事。
“我宁可不要认识那女煞星!”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去认识她!他气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灯和杯子弹起一尺高,吊灯碎得更烂,杯子也打碎,杯内的水溅得他满身,他慌乱的去擦拭“可恶!”
他气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没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头,多年后害他被迫杀她可不可以从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窃喜,原来他讨厌黎娜,那她就没必要把她列为头号情敌喽?“我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杰咬牙切齿的闷哼。
不行,当年她害他害得这么惨,现在又冒出来恶整他,这些新仇旧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这笔帐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经惹过你吗?怎么你气成这样?”朱美莎边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渍,边安抚他的怒气“听说她刚从国外回来,你就当她还没适应国内的生活又不懂事,别跟她计较吧。”
说是擦水渍,还不如说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来回的抚摩宋杰的胸膛,看他没有严厉拒绝,便顺势坐上他的大腿。
“别再想她了,你今天还要跟我约会呢。”朱美莎娇媚的腻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别再想这些令人生气的事了,我们上床做快乐的事吧?”据说从来没有女人上过宋杰的床,她今天可要首开先例。
宋杰以百无聊赖的哈欠压下心中那厌烦的感觉,把朱美莎推开是朱美莎太倒人胃口,还是他对大部分的女人冷感?
“床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可是,睡完请把棉被折好,不打搅你的睡眠了。”宋杰径自起身,走入早已空无一人的走廊。
“你要去哪里?”朱美莎连忙追上去。
“出去散散心。”他得搞清楚这件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对女人冷感?心中杂乱无章,脑中浮上一张令他痛恶深绝的脸黎娜。
车子滑出车库,方向盘才刚转,目标清晰的浮现脑海。
“我为什么非得去找那个女魔头?”宋杰对自己捶胸顿足,他要命的话,该快调转方向盘,往另一个方向走。
可是他无法那么做,他心中有个声音唯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证明他不是冷感。
打从车子开始往“娜娜恋爱中心”驶去,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她清丽的脸庞和那头如飞瀑般的长发,他体内的血液就开始热切的蠹动。
为什么?为什么光是想起她,他的身体就开始加温?难道真的只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使他变成健全的男人?老天爷,可不可以别开这种玩笑?他的小命虽不怎么值钱,但他还要啊!
正想踩下煞车,掉头逃命要紧“娜娜恋爱中心”门上那块“今日公休”的吊牌已经在眼前。
呵,今日公休,果然上天有好生之德。
没找到娜娜,宋杰心中固然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升上一股奇怪的感觉,好像失落了什么,连月色和空无一人的街道,都平白添了一丝忧郁的味道,找不到她,他居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原来在极端混乱的那一夜,她就在他心中种下一份感情,他对她,一见钟情了。
唉,这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咦?我们今天公休喔。”从超商回来的姗姗发现了在门口徘徊的宋杰,一眼认出他就是娜娜平常拿来射飞镖的相片主人,当然也就是“送钱”口口声声骂的那个人“娜娜不在家喔,她去帮人家分手了。”
“帮人家分手?”宋杰在这句话中嗅闻到危险的味道,一颗心居然提吊起来。
“对呀,那是我们的工作之一。”姗姗理所当然的回答“这次是一位被男友纠缠不放的女孩子委托的案件。”
“地点在哪里?”宋杰听见自己这样问,连忙慌张的噤口。
他干嘛问这么多?她忙她的工作是天经地义,他这闲杂人等回家看电视、睡觉就好了,管人家地点在哪里。他闪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找她?可是不问的话,他心中又忐忑不安。
老天爷,他该怎么办?他到底该送上门去被她整,还是掉头走人?他自己没有答案,那么,老天保佑没有人能回答这问题,让他全身而退吧。
只可惜,别人可能不知道娜娜的下落,姗姗可了若指掌。
“在县议会前广场啊。”姗姗觉得她理所当然要告诉他,说不定可以把娜娜这惹祸精和这男人送作堆,让他们吵到世界末日“那委托人希望速战速决,连吃顿饭都不肯那男人大概很难缠吧。”最后那句是姗姗自己加上去的。
宋杰脸上线条拉紧,二话不说的转身走入车内,发动引擎,朝县议会狂奔而去。
懊死的,她果然又去惹祸,她有几条命供她这样玩?宋杰气得要命,好像娜娜玩的不是她自己的命,而是他的命。
所有的疑虑与犹豫全一扫而空,原来,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早已把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了。
背后,姗姗对跑车扬起的灰尘喊道:“娜娜就交给你保管啦,不用还也没关系。”
虽说公休日还来帮人排解分手的纠纷很对不起自己,但热爱工作的娜娜,还是无怨无悔的把自己扮成大姐大,站在这里替身旁这位个性柔弱却碰上混混的女人争取自由。
反正难得把自己扮成大姐大,过过干瘾也好。
她的旁边站着一个模样朴素的女人,那女人的对面,站着一个手中夹着于、嘴里嚼着槟榔,混混模样的恶汉。
“跟你在一起太痛苦,我真的无法再和你交往了。”朴素女人哭丧着脸。
“什么叫作痛苦?老子供你吃、供你住、供你用,你还嫌不够?”恶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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