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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芙菱气得忍不住顺手拿起一旁箱子里的电动卡匣朝他丢去。沈彻眼明身快地一闪,但卡匣仍打中他的肩膀。
“哼,谁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兽性大发?”她有些不服气。
“麦可”闻言投给她一个“兴趣缺缺”的眼神。沈彻则开始哈哈大笑。“放心,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
芙菱插着腰,义愤填膺地说道:“小女生又怎样?偏偏有人就有恋童癖,你没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就有很多奸童案吗?世界上的人无奇不有。”
“哈哈的确,我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高大的女童。”他狂笑道。她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呢!
芙菱恼羞成怒地又拿了个卡匣丢他,这一丢,正好不偏不倚地打中他的脑袋。
“嘿,会痛耶。”他抚着头叫道。
报一箭之仇的快感让她忍不住得意地大笑。“活该,谁叫你要侮辱我?”她塞了最后一口三明治,摘下眼镜就要往床上躺去。
沈彻一把拉住她,把她困在原地,扬声道:“难道你不知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吗?万一受伤不能出赛怎么办?”
“打篮球又用不到脑袋,你们不是只要四肢发达就行了吗?”她笑得人仰马翻,直接向后倒在地板上。
沈彻病白排缁鸬乃巯蛩劢旖谴乓涣车男θ荨!敖裉煲皇怯形艺飧觥闹4铩娜嗽冢阍缇蜕仙缁嵝挛帕恕!?br>
“是是,好个厉害的阿诺先生。”她拍拍他的脸颊嘲讽道,笑得更是不可遏抑,她是那种不笑则已,一笑就不可收拾的人。
沈彻看着她因笑而泛红的脸颊,发现她没戴眼镜时的模样,其实还满吸引人的,特别是她在笑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得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发丝;忽地,一股奇异的感觉穿过他全身。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升起了想要吻她的念头后,他连忙抽身离开,强迫自己去记起她平常一副懒懒的邋遢样。
懊死!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会出现这种“退化”的念头。此时,电话突然响起,打散了沈彻凝结的情绪,他起身接起电话,粗嘎道—
“喂,我是沈彻。”
“是我。”蓝仲达笑嘻嘻的声音出现在话筒彼端。“芙菱在你那里吧?你们现在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暧昧兮兮的。
“聊天。”简短一句。
“聊什么?”
“你自己问她。”他把话筒直接递给芙菱。
“喂,二哥?”她整个人爬上温暖的床上,还好电话是无线的。
“那家伙怎么了?吃错葯了吗?还是你把人家逼疯了?”蓝仲达问道。
“他是恼羞成怒了。”她笑道。对于沈彻情绪的转变,芙菱当然压根儿就没有发觉,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一直笑个不停。
“如何?二哥不在,今天过得还愉快吗﹖”
“还说哩,你老妹今天差点被谋杀灭口。”她开始有些夸张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重述一遍。“总之,我现在可以说是劫后余生。”她结论道。
岂料,蓝仲达听完后,不但没有安慰她,反而犹自笑得好开心。“那个歹徒碰到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真替他一掬同情之泪。”
“没良心,你老妹历劫归来,你还笑得出来。”她激动道。可能是声音突然提高的关系“麦可”抬起头来睨视了她一眼,似乎嫌她太吵,妨碍它看电视。
“我就说沈彻绝对靠得住吧!二哥看人绝不会出错。”蓝仲达意有所指道。
“也许吧!”芙菱随口应道,对着“麦可”吐舌头做鬼脸。
“还有,我已经把沈彻的电话告诉大哥了,所以大哥有可能会打去。”
“知道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还要几天吧,不过农历年前绝对会回去。”蓝仲达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有点晚了,我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
“也好,我也想睡了。”道过晚安,便收了线。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起,今晚可真热线。芙菱环顾室内,没看到沈彻。心想他可能去洗澡了!那么她到底该不该帮他接听电话呢?
她犹豫了五声,最后还是忍不住接起话筒。
“喂?”对方似乎有些犹疑。“阿彻在吗?”
“他在洗澡,请问你哪里找?”她礼貌道。
“请问你是哪位?”对方反问她,低沉的嗓音颇富磁性。
“我是他朋友。”
“朋友?”顿了一下,他才继续问道。“你现在和阿彻住一起?”
“也算是!”芙菱愣愣地据实以答,这个人好奇怪!
“哦?是吗?”对方男子语气诡异,呵呵笑了两声后,突地,电话便切断了。
真是一遍怪异的电话,芙菱拿着电话筒愣看半天,这人到底是打来做什么的?
“谁打来的?”沈彻从浴室里探出头问道。
“不知道。”她耸耸肩,放回电话,起身把沈彻的棉被和枕头移到沙发上,并把自己的宝贝棉被铺好,舒舒服服地躲进被窝。
如果在借住的几天里,每天都有舒服的床可睡、好吃的食物可吃,那么,就算偶尔接接奇怪的电话,她也没什么好奢求的了。
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紧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口,有些赖皮地说道:“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进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马上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出去透透气,以免它懒出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这叫“一物克一物”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眼红。
穿好鞋子,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
一得到沈彻的许可,芙菱卷起袖子,毫不客气地走向“麦可。”“起来,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
表情,芙菱气得忍不住顺手拿起一旁箱子里的电动卡匣朝他丢去。沈彻眼明身快地一闪,但卡匣仍打中他的肩膀。
“哼,谁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兽性大发?”她有些不服气。
“麦可”闻言投给她一个“兴趣缺缺”的眼神。沈彻则开始哈哈大笑。“放心,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
芙菱插着腰,义愤填膺地说道:“小女生又怎样?偏偏有人就有恋童癖,你没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就有很多奸童案吗?世界上的人无奇不有。”
“哈哈的确,我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高大的女童。”他狂笑道。她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呢!
芙菱恼羞成怒地又拿了个卡匣丢他,这一丢,正好不偏不倚地打中他的脑袋。
“嘿,会痛耶。”他抚着头叫道。
报一箭之仇的快感让她忍不住得意地大笑。“活该,谁叫你要侮辱我?”她塞了最后一口三明治,摘下眼镜就要往床上躺去。
沈彻一把拉住她,把她困在原地,扬声道:“难道你不知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吗?万一受伤不能出赛怎么办?”
“打篮球又用不到脑袋,你们不是只要四肢发达就行了吗?”她笑得人仰马翻,直接向后倒在地板上。
沈彻病白排缁鸬乃巯蛩劢旖谴乓涣车男θ荨!敖裉煲皇怯形艺飧觥闹4铩娜嗽冢阍缇蜕仙缁嵝挛帕恕!?br>
“是是,好个厉害的阿诺先生。”她拍拍他的脸颊嘲讽道,笑得更是不可遏抑,她是那种不笑则已,一笑就不可收拾的人。
沈彻看着她因笑而泛红的脸颊,发现她没戴眼镜时的模样,其实还满吸引人的,特别是她在笑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得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发丝;忽地,一股奇异的感觉穿过他全身。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升起了想要吻她的念头后,他连忙抽身离开,强迫自己去记起她平常一副懒懒的邋遢样。
懊死!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会出现这种“退化”的念头。此时,电话突然响起,打散了沈彻凝结的情绪,他起身接起电话,粗嘎道—
“喂,我是沈彻。”
“是我。”蓝仲达笑嘻嘻的声音出现在话筒彼端。“芙菱在你那里吧?你们现在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暧昧兮兮的。
“聊天。”简短一句。
“聊什么?”
“你自己问她。”他把话筒直接递给芙菱。
“喂,二哥?”她整个人爬上温暖的床上,还好电话是无线的。
“那家伙怎么了?吃错葯了吗?还是你把人家逼疯了?”蓝仲达问道。
“他是恼羞成怒了。”她笑道。对于沈彻情绪的转变,芙菱当然压根儿就没有发觉,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一直笑个不停。
“如何?二哥不在,今天过得还愉快吗﹖”
“还说哩,你老妹今天差点被谋杀灭口。”她开始有些夸张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重述一遍。“总之,我现在可以说是劫后余生。”她结论道。
岂料,蓝仲达听完后,不但没有安慰她,反而犹自笑得好开心。“那个歹徒碰到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真替他一掬同情之泪。”
“没良心,你老妹历劫归来,你还笑得出来。”她激动道。可能是声音突然提高的关系“麦可”抬起头来睨视了她一眼,似乎嫌她太吵,妨碍它看电视。
“我就说沈彻绝对靠得住吧!二哥看人绝不会出错。”蓝仲达意有所指道。
“也许吧!”芙菱随口应道,对着“麦可”吐舌头做鬼脸。
“还有,我已经把沈彻的电话告诉大哥了,所以大哥有可能会打去。”
“知道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还要几天吧,不过农历年前绝对会回去。”蓝仲达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有点晚了,我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
“也好,我也想睡了。”道过晚安,便收了线。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起,今晚可真热线。芙菱环顾室内,没看到沈彻。心想他可能去洗澡了!那么她到底该不该帮他接听电话呢?
她犹豫了五声,最后还是忍不住接起话筒。
“喂?”对方似乎有些犹疑。“阿彻在吗?”
“他在洗澡,请问你哪里找?”她礼貌道。
“请问你是哪位?”对方反问她,低沉的嗓音颇富磁性。
“我是他朋友。”
“朋友?”顿了一下,他才继续问道。“你现在和阿彻住一起?”
“也算是!”芙菱愣愣地据实以答,这个人好奇怪!
“哦?是吗?”对方男子语气诡异,呵呵笑了两声后,突地,电话便切断了。
真是一遍怪异的电话,芙菱拿着电话筒愣看半天,这人到底是打来做什么的?
“谁打来的?”沈彻从浴室里探出头问道。
“不知道。”她耸耸肩,放回电话,起身把沈彻的棉被和枕头移到沙发上,并把自己的宝贝棉被铺好,舒舒服服地躲进被窝。
如果在借住的几天里,每天都有舒服的床可睡、好吃的食物可吃,那么,就算偶尔接接奇怪的电话,她也没什么好奢求的了。
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紧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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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马上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出去透透气,以免它懒出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这叫“一物克一物”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眼红。
穿好鞋子,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
一得到沈彻的许可,芙菱卷起袖子,毫不客气地走向“麦可。”“起来,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