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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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 -->>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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