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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与世无争,或者得到神格的天王天后级别人物不谈,不论是一个腕儿,还是萌新,不论是流量小生,还是老戏骨,只要他们的属性中带着“明星”二字,并且相当占据相当比例,他们就不得不想尽办法争抢镜头,增加自己的曝光率。
今天的镜头无比重要,你不得不做出足够有趣的反应,夸张吃惊的表情,来夺得镜头的青睐,进而得到观众的喜爱,即便镜头前为人“熟悉”的那个你,可能不是真正的你,但作为一个明星,你必须具备这些特质。
惊艳的履历,扎实的作品,有趣的人设,任何能够吸粉的东西,明星都不会放过,并且毫不脸红的加在自己的身上,即便那是假的也无所谓。
粉丝相信就行了。
十二强的庆功宴上,简单吃完晚饭,选手们需要回到自己的宿舍——节目组临时订购的酒店房间,林平之和武义住一块儿,但是林平之临时有事,于是武义只好先回房间。
“林平之,那你要早点回来啊,节目组工作人员回来查房的……”
“嗯,放心。”回了个肯定的眼神。
这里面,许多年轻人是第一次来西安这种古都,想要游玩放纵一下也无可厚非,但是节目组给了严令,决不允许夜出。
不论多么挫的选手,都是有粉丝的人。
林平之怀疑节目组怀疑他们去做一些败坏节目组声誉的事情,比如和粉丝交流互动一番,万一被哪个好事儿的撞到了拍了照片,这会让节目组很被动。
但是林平之不是这种人,因为他太有名气了,反而容易遭仙人跳。
数年后,被小鲜肉那啥过的普通人竟然能够发帖炫耀,借此成为几线明星,晋身娱乐圈,这套路,太深了。
不过,的确不是去做什么好事罢了。
“我是孙潇潇,林平之,之前有加过你的电话,感觉你今天的发挥很好呢!我在庆功宴旁边一条街的二层楼咖啡厅里边儿,没人,你能过来一下吗?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诶……”
见鬼,问什么问题?林平之想起美女主持人萌萌哒的样子,可耻的选择应约。
“21新世纪?这种扑街名字也能作为咖啡厅?这也太ktv夜店风了点吧?”
站在某无人咖啡厅内,林平之把帽子戴上,微微挡住自己上半脸,便踏入咖啡厅内。
扑面而来的音浪传来,放的不是德彪西的月光曲或者卡农这种舒缓优雅的曲子,而是另外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
“偶滴老嘎~~就组在则个屯~~
偶系~~则个屯里土生土长滴羊~~”
看来老板是自己的真爱粉啊。
林平之把帽子正了正,略微低下头来,往二楼走去,寻找厅内奇装异服之人,刚过一半,却被某人拉住。
“林平之,你没看到我啊,就在这儿啊……”
散开的头发,大咧咧的表情,宽大T恤,没有任何掩饰的面部,我去,这也太随便了吧——明星的一大乐趣不就是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注意到自己是一个明星,然后无奈道自己人气太高,这样打扮都能有人发现自己……
如果当真“不出所料”,没人发现自己,反而会有些小失落呢……
“快坐快坐!”妹子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急忙招呼林平之坐下。
还没来得及比出“嘘”的手势,就被强行摁在椅子上。
“别叫我名字啦,潇潇姐,你没听见放的歌吗?老板认识我来着……”
“是吗?”孙潇潇蹙眉,接着缓缓道:“我还听到老板在放《错错错》来着……”
“好吧。”可能老板比较搞怪吧。... -->>
抛开与世无争,或者得到神格的天王天后级别人物不谈,不论是一个腕儿,还是萌新,不论是流量小生,还是老戏骨,只要他们的属性中带着“明星”二字,并且相当占据相当比例,他们就不得不想尽办法争抢镜头,增加自己的曝光率。
今天的镜头无比重要,你不得不做出足够有趣的反应,夸张吃惊的表情,来夺得镜头的青睐,进而得到观众的喜爱,即便镜头前为人“熟悉”的那个你,可能不是真正的你,但作为一个明星,你必须具备这些特质。
惊艳的履历,扎实的作品,有趣的人设,任何能够吸粉的东西,明星都不会放过,并且毫不脸红的加在自己的身上,即便那是假的也无所谓。
粉丝相信就行了。
十二强的庆功宴上,简单吃完晚饭,选手们需要回到自己的宿舍——节目组临时订购的酒店房间,林平之和武义住一块儿,但是林平之临时有事,于是武义只好先回房间。
“林平之,那你要早点回来啊,节目组工作人员回来查房的……”
“嗯,放心。”回了个肯定的眼神。
这里面,许多年轻人是第一次来西安这种古都,想要游玩放纵一下也无可厚非,但是节目组给了严令,决不允许夜出。
不论多么挫的选手,都是有粉丝的人。
林平之怀疑节目组怀疑他们去做一些败坏节目组声誉的事情,比如和粉丝交流互动一番,万一被哪个好事儿的撞到了拍了照片,这会让节目组很被动。
但是林平之不是这种人,因为他太有名气了,反而容易遭仙人跳。
数年后,被小鲜肉那啥过的普通人竟然能够发帖炫耀,借此成为几线明星,晋身娱乐圈,这套路,太深了。
不过,的确不是去做什么好事罢了。
“我是孙潇潇,林平之,之前有加过你的电话,感觉你今天的发挥很好呢!我在庆功宴旁边一条街的二层楼咖啡厅里边儿,没人,你能过来一下吗?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诶……”
见鬼,问什么问题?林平之想起美女主持人萌萌哒的样子,可耻的选择应约。
“21新世纪?这种扑街名字也能作为咖啡厅?这也太ktv夜店风了点吧?”
站在某无人咖啡厅内,林平之把帽子戴上,微微挡住自己上半脸,便踏入咖啡厅内。
扑面而来的音浪传来,放的不是德彪西的月光曲或者卡农这种舒缓优雅的曲子,而是另外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
“偶滴老嘎~~就组在则个屯~~
偶系~~则个屯里土生土长滴羊~~”
看来老板是自己的真爱粉啊。
林平之把帽子正了正,略微低下头来,往二楼走去,寻找厅内奇装异服之人,刚过一半,却被某人拉住。
“林平之,你没看到我啊,就在这儿啊……”
散开的头发,大咧咧的表情,宽大T恤,没有任何掩饰的面部,我去,这也太随便了吧——明星的一大乐趣不就是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注意到自己是一个明星,然后无奈道自己人气太高,这样打扮都能有人发现自己……
如果当真“不出所料”,没人发现自己,反而会有些小失落呢……
“快坐快坐!”妹子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急忙招呼林平之坐下。
还没来得及比出“嘘”的手势,就被强行摁在椅子上。
“别叫我名字啦,潇潇姐,你没听见放的歌吗?老板认识我来着……”
“是吗?”孙潇潇蹙眉,接着缓缓道:“我还听到老板在放《错错错》来着……”
“好吧。”可能老板比较搞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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