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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如往常般被吸入室内。
而就在这房间的尽头,靠近封闭窗户的那一侧,床榻上被子后正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寇斯轻轻提了提手杖,毫无戒心地走了过去。
那小信使的确是个幽魂,有幽魂的灰白色泽、带一丝幽魂常有的浅绿,发着幽魂才有的幽幽的荧光,光粉扑扑地随着被子被掀开而漂浮在空气里。而且,寇斯也当然认得那小信使的眼神,正是她过去经历过的眼神,是绝望得出神的眼神——区别只在于寇斯能靠着健全的精神将自己拖出来,而没人能拉这小信使一把而已。
那太久了——寇斯从那稍长的睫毛所盖着的微光灰眸读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那小信使已经死了太久,几乎就要成为这浓雾的一部分了。她此时没有办法做些什么,只是用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小信使的左脸颊,做出一种亲密的样子希望能稍微安慰他一下,但那放久了的粘稠果冻般的触感,以及轻轻触碰就会被撕毁而吸附在皮手套上的质感,都令寇斯感到这只是徒增心寒的徒劳罢了。只是那小信使对此也多少有点回应,他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寇斯的眼罩,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地,又回归到了这难得独享的寂静之中。
“我知道……”寇斯用手指蘸水在窗沿上写道“我知道……在这一切结束后,我会第一个亲手送你。”③
两人在室内久久面对,随后灰白地雾气悄悄地溜进了门,寇斯找了个小借口,便起身离开了旅馆。
①幽魂的代谢产物。
②当地乌鸦叫声的拟声词,实际上当地乌鸦的叫声在斯帕蒂语中接近“彼端”一词。
③原文是由古诺尔斯语转写的斯帕蒂语。
[第三幕:山道-肯普有个秘密]
对于离开旅店后毫不犹豫地转去酒馆与肯普在一起相互大口灌酒这件事,寇斯对之毫无悔意。寇斯出旅馆后没在路途上停留一秒,直接大步流星迈向了酒馆,见到了在酒馆里静静地用绢布擦拭着酒瓶的肯普。当时的酒馆是没有人的,只是能透过破落的屋顶见到在酒馆上盘旋的乌鸦,但也不能说酒馆是一片死寂,毕竟柜台上的手摇式留声机正在播放着那首名为《死岛》的吊诡曲子。
按肯普的说法,酒馆的酒虽说原本算不上高档,但由于这里的居民不常喝酒,甚至每年过节也不一定会开上一瓶,所以基本的年份还是能保证的。
即便如此,出于原料太过于不良,这些酒大多都会喝坏肚子甚至喝死人,可这两位又怎么会在意这点呢?
无论是寇斯还是肯普,实际上都不会怎么受到酒水的影响——毕竟一边是骷髅,而另一边是完全的健全人。
但在寇斯进入酒馆前,也就是肯普踏着踢踏舞步横着淌进酒馆时,酒馆的风景却是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当时的酒馆还横竖地挤满了一些还牵连着肉质的尸体,乌鸦也并非是在头顶上盘旋,而是啄食着那些尸体上的血肉。直到肯普进入酒馆,才轻轻叹了一声,把那些尸体用扫帚全部清理去了地下室,再仔细地把那些生蛆的腐肉也清理干净了;可是,那些本不该在地面的晦黑鸟类始终不肯接受这里不再有饕餮盛宴的现实,还是停留在地板上不肯散去,于是肯普只好从吧台下把箱式手提手摇留声机取出来,填上一张从外界买来的新唱片,随着定音鼓与低音提琴宣布对这小酒馆的统治,以及寇斯在《死岛》第一个高潮推门进入酒馆,这些鸟儿才扑腾着翅膀层叠着从那个不自然的漏洞离开室内。
但寇斯没看见这一切,而且,即使寇斯问起这事,他也不会和寇斯说。所以,这一幕也叫[肯普有个秘密]。
这座酒馆即使称作是建筑也多少有点勉强,不如说是用残垣断壁拼凑成的一个喝酒用的小地方,既不能挡风、也不能遮雨,冬天潺潺寒气、夏天烈日透光。但至少在这酒馆里,灰雾还是会识趣地躲在阴影里,只需要点上兀立在三脚架上的烛灯,那些灰雾就不再会打扰这两人的酒会了。
可即便如此,我们的故事还是得继续下去的。就在傍晚,骨头都在酒里泡酥了的肯普已负起责任来把装作喝得烂醉的寇斯背上新来的马车,而重新画好妆的列托维奇也一样地在马车前恭候着寇斯的到来,这斜暮阴冷的柔红里可能唯一的区别只在于马车的轮子不是圆的,仅此而已。
这马车的形态去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不但轮子是圆的,马也更不像马了——而是长着钩镰四肢的某种麋鹿。
寇斯并不对此感到有多奇怪,毕竟那山道完全是阶梯状的。那阶梯的每一阶对人来说可能过于长且高了,但能刚好吻合且给这奇妙的轮子腾出空间来上行。
无论如何,以寇斯个人的喜好,她挺想在事件结束后捎走这么一件轮子,毕竟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粘稠得不成形的节足轮子。
这马车与其说是被马拉着开动,不如说是在自然地爬行。轮上的粘稠节足与长角马的钩镰在石阶上嗒嗒地响,声音如是在轻叩人的耳膜般,令人头皮发麻。
肯普在将寇斯安放在马车上——顺便挣脱寇斯那乱摸的手——之后,便与上次一样往马车的行李架上去了。
而小信使则是一句话也不说的、嘟着脸蜷缩在离寇斯比较远的角落里,这就不仅仅是戒备,也是彻彻底底地在拒绝与寇斯肉体上的接触了。
对于这件事,寇斯的双眼饱含着泪,自知再也在小信使那儿难以讨到好处,便装作毫不在意地往窗外望去了。
伴随着这尖肢轻叩石阶的嗒嗒声,绕着这小村一侧的山一圈又一圈,随着缓缓地往山上爬去,不仅仅是那耸入灰雾的方塔旅店,甚至连雾的本身也只是俯视在眼下低低地惶濡着,吞吃着那些晦暗的鸟类,又被那些晦暗的鸟类吞吃着……
以及随着往山上推进,寇斯在这一片能与骚灵一比的狂乱的一侧,看见了海。
原本在小村是看不见海的,海刚好在这座山的另一侧,刚好被这座山遮挡着,四下只剩灰白的雾气笼罩。
寇斯一开始不是很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是完全的健全,偶尔也是会看见幻象的——但随着一圈又一圈地山道环绕,她终于相信了。
村落、海、村落、海,这格局令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而入夜时,他们就将到达山顶了。
墓霭馆的夜晚是没有群星、也没有月亮的,这里的夜晚却也说不上是彻底彻夜的黑暗,而是空气里始终漂浮着一种莹莹的尘粉,使得马车与山道都不需要点上烛灯,也能清晰地辨认道路。
最后一圈山道尤其豪华,不像之前的台阶千疮百孔且灰白失修,而是用秘银雕花铺成的精致——虽然恶趣味——但是精致的台阶。
整个山顶是一座宏伟的庄园——虽然恶趣味——但是宏伟的庄园,与底下村落的破落完全不同,这里甚至比大多会在风雪夜发生凶杀案的庄园还要豪华。
啊,墓霭馆,寇斯在内心感叹,在这山顶就能彻底看清晰了,那墓霭馆的背后分明是一片黑白的海,一片有着白色海水与白色天空,笼罩黑色迷雾、激起黑色浪花的海!①
①颠倒的谜海景象
不敢如往常般被吸入室内。
而就在这房间的尽头,靠近封闭窗户的那一侧,床榻上被子后正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寇斯轻轻提了提手杖,毫无戒心地走了过去。
那小信使的确是个幽魂,有幽魂的灰白色泽、带一丝幽魂常有的浅绿,发着幽魂才有的幽幽的荧光,光粉扑扑地随着被子被掀开而漂浮在空气里。而且,寇斯也当然认得那小信使的眼神,正是她过去经历过的眼神,是绝望得出神的眼神——区别只在于寇斯能靠着健全的精神将自己拖出来,而没人能拉这小信使一把而已。
那太久了——寇斯从那稍长的睫毛所盖着的微光灰眸读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那小信使已经死了太久,几乎就要成为这浓雾的一部分了。她此时没有办法做些什么,只是用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小信使的左脸颊,做出一种亲密的样子希望能稍微安慰他一下,但那放久了的粘稠果冻般的触感,以及轻轻触碰就会被撕毁而吸附在皮手套上的质感,都令寇斯感到这只是徒增心寒的徒劳罢了。只是那小信使对此也多少有点回应,他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寇斯的眼罩,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地,又回归到了这难得独享的寂静之中。
“我知道……”寇斯用手指蘸水在窗沿上写道“我知道……在这一切结束后,我会第一个亲手送你。”③
两人在室内久久面对,随后灰白地雾气悄悄地溜进了门,寇斯找了个小借口,便起身离开了旅馆。
①幽魂的代谢产物。
②当地乌鸦叫声的拟声词,实际上当地乌鸦的叫声在斯帕蒂语中接近“彼端”一词。
③原文是由古诺尔斯语转写的斯帕蒂语。
[第三幕:山道-肯普有个秘密]
对于离开旅店后毫不犹豫地转去酒馆与肯普在一起相互大口灌酒这件事,寇斯对之毫无悔意。寇斯出旅馆后没在路途上停留一秒,直接大步流星迈向了酒馆,见到了在酒馆里静静地用绢布擦拭着酒瓶的肯普。当时的酒馆是没有人的,只是能透过破落的屋顶见到在酒馆上盘旋的乌鸦,但也不能说酒馆是一片死寂,毕竟柜台上的手摇式留声机正在播放着那首名为《死岛》的吊诡曲子。
按肯普的说法,酒馆的酒虽说原本算不上高档,但由于这里的居民不常喝酒,甚至每年过节也不一定会开上一瓶,所以基本的年份还是能保证的。
即便如此,出于原料太过于不良,这些酒大多都会喝坏肚子甚至喝死人,可这两位又怎么会在意这点呢?
无论是寇斯还是肯普,实际上都不会怎么受到酒水的影响——毕竟一边是骷髅,而另一边是完全的健全人。
但在寇斯进入酒馆前,也就是肯普踏着踢踏舞步横着淌进酒馆时,酒馆的风景却是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当时的酒馆还横竖地挤满了一些还牵连着肉质的尸体,乌鸦也并非是在头顶上盘旋,而是啄食着那些尸体上的血肉。直到肯普进入酒馆,才轻轻叹了一声,把那些尸体用扫帚全部清理去了地下室,再仔细地把那些生蛆的腐肉也清理干净了;可是,那些本不该在地面的晦黑鸟类始终不肯接受这里不再有饕餮盛宴的现实,还是停留在地板上不肯散去,于是肯普只好从吧台下把箱式手提手摇留声机取出来,填上一张从外界买来的新唱片,随着定音鼓与低音提琴宣布对这小酒馆的统治,以及寇斯在《死岛》第一个高潮推门进入酒馆,这些鸟儿才扑腾着翅膀层叠着从那个不自然的漏洞离开室内。
但寇斯没看见这一切,而且,即使寇斯问起这事,他也不会和寇斯说。所以,这一幕也叫[肯普有个秘密]。
这座酒馆即使称作是建筑也多少有点勉强,不如说是用残垣断壁拼凑成的一个喝酒用的小地方,既不能挡风、也不能遮雨,冬天潺潺寒气、夏天烈日透光。但至少在这酒馆里,灰雾还是会识趣地躲在阴影里,只需要点上兀立在三脚架上的烛灯,那些灰雾就不再会打扰这两人的酒会了。
可即便如此,我们的故事还是得继续下去的。就在傍晚,骨头都在酒里泡酥了的肯普已负起责任来把装作喝得烂醉的寇斯背上新来的马车,而重新画好妆的列托维奇也一样地在马车前恭候着寇斯的到来,这斜暮阴冷的柔红里可能唯一的区别只在于马车的轮子不是圆的,仅此而已。
这马车的形态去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不但轮子是圆的,马也更不像马了——而是长着钩镰四肢的某种麋鹿。
寇斯并不对此感到有多奇怪,毕竟那山道完全是阶梯状的。那阶梯的每一阶对人来说可能过于长且高了,但能刚好吻合且给这奇妙的轮子腾出空间来上行。
无论如何,以寇斯个人的喜好,她挺想在事件结束后捎走这么一件轮子,毕竟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粘稠得不成形的节足轮子。
这马车与其说是被马拉着开动,不如说是在自然地爬行。轮上的粘稠节足与长角马的钩镰在石阶上嗒嗒地响,声音如是在轻叩人的耳膜般,令人头皮发麻。
肯普在将寇斯安放在马车上——顺便挣脱寇斯那乱摸的手——之后,便与上次一样往马车的行李架上去了。
而小信使则是一句话也不说的、嘟着脸蜷缩在离寇斯比较远的角落里,这就不仅仅是戒备,也是彻彻底底地在拒绝与寇斯肉体上的接触了。
对于这件事,寇斯的双眼饱含着泪,自知再也在小信使那儿难以讨到好处,便装作毫不在意地往窗外望去了。
伴随着这尖肢轻叩石阶的嗒嗒声,绕着这小村一侧的山一圈又一圈,随着缓缓地往山上爬去,不仅仅是那耸入灰雾的方塔旅店,甚至连雾的本身也只是俯视在眼下低低地惶濡着,吞吃着那些晦暗的鸟类,又被那些晦暗的鸟类吞吃着……
以及随着往山上推进,寇斯在这一片能与骚灵一比的狂乱的一侧,看见了海。
原本在小村是看不见海的,海刚好在这座山的另一侧,刚好被这座山遮挡着,四下只剩灰白的雾气笼罩。
寇斯一开始不是很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是完全的健全,偶尔也是会看见幻象的——但随着一圈又一圈地山道环绕,她终于相信了。
村落、海、村落、海,这格局令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而入夜时,他们就将到达山顶了。
墓霭馆的夜晚是没有群星、也没有月亮的,这里的夜晚却也说不上是彻底彻夜的黑暗,而是空气里始终漂浮着一种莹莹的尘粉,使得马车与山道都不需要点上烛灯,也能清晰地辨认道路。
最后一圈山道尤其豪华,不像之前的台阶千疮百孔且灰白失修,而是用秘银雕花铺成的精致——虽然恶趣味——但是精致的台阶。
整个山顶是一座宏伟的庄园——虽然恶趣味——但是宏伟的庄园,与底下村落的破落完全不同,这里甚至比大多会在风雪夜发生凶杀案的庄园还要豪华。
啊,墓霭馆,寇斯在内心感叹,在这山顶就能彻底看清晰了,那墓霭馆的背后分明是一片黑白的海,一片有着白色海水与白色天空,笼罩黑色迷雾、激起黑色浪花的海!①
①颠倒的谜海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