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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理直气壮,“其实他长得还挺好看,不是么?而且,有谁规定找个伴一定要是个母的而不能是公的?反正我也没那个传宗接代的打算!所以……他,本大爷就是看上了,也要定了!”
这下百鬼是彻底搞不懂千夜神奇的脑回路了,然后他余光瞥见,凡尔斯的嘴角似乎微微勾起?再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是眼花了还是什么……?算了,他不想搞懂了,毕竟这些又跟他没什么关系。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吧……他现在只想忘掉今晚的事,忘掉这一切。
再后来,千夜说自己要带着凡尔斯到凡间过活。对此,百鬼没做什么表态,他不想管了,他也管不了。因为啊,千夜一旦有自己的主张,是任谁都劝不回的。百鬼没有挽留,只是道了句“一切小心”。他目送着千夜背着凡尔斯渐行渐远,默默祝福着他们,祝他们能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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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近百年过去了。
时至今日,凡尔斯已陪伴千夜走过了几十个春夏秋冬,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千夜觉得凡尔斯真的是十分温柔,这些年来也一直对他超好的。千夜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化形变老一点,想着陪对方过完这一生,同时也在担心着,哪一天凡尔斯真的走了,他又该如何去面对。
可是后来,这种担忧似乎变得有些多余,并且逐渐被疑虑所取代。为什么区区凡人的寿命会这么长?按理说,能活到六七十岁者就算长寿的了,可他……?这种疑虑像阴霾一般萦绕在千夜的心头,经久不散。直到有一天——
他发现寝室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黑色羽毛。凡尔斯平日里没什么事喜欢养鸟,这他知道。但他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不允许那些小鸟踏入屋门半步。如果是发生什么不可控情况的话,这他也能理解。可,羽毛闪耀着银光又是怎么一回事?!他感受到了欺瞒,气得提起镰刀就径直往院子里去。
是时,凡尔斯正给地上的一群云雀喂食稻谷。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惊飞了一地鸟雀。凡尔斯闻声欣喜转过头来:“千夜!……?”没想到,千夜一来却是面无表情地将镰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凡!尔!斯!你这家伙……到底瞒了我多少事?!”
听完,凡尔斯先是稍稍错愕。片刻,他明白了过来,直接变回原形:“这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你……你居然是妖?!”虽然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结果还是令他感到吃惊。只不过,原因不是这个罢了。
“那你呢?你不也是。在下也想一睹你的真面目呢,我亲爱的千夜。”凡尔斯说着,突然出现在千夜的身畔,而后将头轻枕于其肩膀上。他的声线极具蛊惑性,口中呼出的热气让对方的耳根瞬间红透。
千夜的心砰砰乱跳,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接着,他鬼使神差般的照对方说的做了。他一开始认为自己这是着了道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凝望着对方近在咫尺的俊脸还有那模糊记忆中的漆黑羽翼,他的思绪飘回了千百年前。
彼时的他,还只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妖。由于修为不高的缘故,常常受到其他小妖欺负。本以为往后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可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他。那天他一如既往地遭到群妖的围堵,倍感绝望之际,是那只自称小凡的妖精出现并帮他解了围。
事后,小凡对千夜说等将来长大了,就会来寻他并且迎娶其做王妃,这样将没有谁能再欺负他了。当时千夜并不知道所谓的王妃究竟是什么,但他不想当一个只会依赖强者的妖,他想要的是独当一面。从此,他开始刻苦修炼,修为日益提高。每每进入梦乡前,他都在幻想着承诺实现的那一天的到来。
光阴似箭,三四百年过去了,他已成为众多强者之一,而小凡自那一天分别后却始终没有再出现。直至真正长大后,他才明白当年的承诺不过是儿时情话,是不能当真的。而他苦苦等待多年的事,不过是自己的痴心妄想,终成黄粱一梦。也许,对方早就忘记他了吧……他为此伤心了近百年,最后心冷了,也渐渐地忘却了那个他。至于他后来为什么会成为司掌生死的死神,应是跟他儿时的遭遇有说不开的关系。
每次见到谈情说爱的伴侣,他总想着: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真是可笑至极。由此,他过了千百年也没找过伴。他不清楚自己这么做是因为无法释怀的曾经还是什么,他不明白,他也不想明白。后来,因为实在是拗不过百鬼的种种说辞,他一气之下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其实傻得无可救药。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的意识终于回笼。眼前的凡尔斯与记忆中小凡的影像重叠在了一起,看得他有些精神恍惚。“你是……小凡?”他不确定地问。
“是我。”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的他,一时间竟说不出任何话来。他只觉内心百感交集,似乎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即将溢出眼眶。原来,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原来,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这一场重逢,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千夜……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忘了你,更没有忘记那个承诺。”凡尔斯脸上带笑,眼中含泪。他紧紧拥住了千夜,“只是我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机会,很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好在上苍又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还能再见到你。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了!”
正如凡尔斯所说,当初他与千夜分别后,回到王宫里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父亲——羽族之王请示此事。最开始他天真地以为父亲是不会拒绝的,会一如往常顺着他。不过羽王接下来一开口,却将他尚未说尽的话给生生逼了回去。“住口!简直胡闹,汝岂可将婚姻大事当儿戏?!此事孤日后自有安排,汝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也就是在这时,他才明了,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小小夙愿,是有多难实现。从这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初遇这件事。而羽王对他的要求与管束也可谓是日渐严格,他不喜欢这样。倘若自己并非生在王室,那该有多好。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礼节,于他来说,就像无形的束缚,可真烦。不过再怎么想,这都是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
最后,他寻到了一个也可能是唯一的办法,那就是——逃。于是,就有了前面所提到的,羽族王子失踪了。
“还有,你现在应该很清楚我的身份了。嗯……王室成员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要我从同族的贵族中挑选一位女妖迎娶为妃,我没有答应,我的心里只有你。迫不得已,我只能潜逃出来。这种生活,不也挺不错么?……可是,我的行踪在前一段时间暴露了,他们就快找到这里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
原来,凡尔斯近来出现的奇怪行为是因为这些。现在,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近几天千夜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带转悠,想来那群家伙应该是在搜寻他们的王子。“现在走,还来得及么……?”
“……看样子是来不及了。”凡尔斯半眯了眯天蓝的眸子。话音刚落,一大群羽族的守卫军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殿下,吾等奉大王之命前来请您回去,还请不要为难。”为首的是凡尔斯的侍从弗雷尔。
“弗雷尔……我也很为难。”他的目光黯淡下来,但只消一会便又重新燃起,“不过,我选择谁都是我的自由!……所以,请回去告诉我那个冷漠无情的父王,此事……与他无关。”
“殿下,大王这是……”
“无需多言!如果你们是奉命行事,那就凭自己的本事将我抓回去吧!我不会屈服的。”话罢,凡尔斯面向了身侧的千夜,“千夜,我问你,你可愿意随我一道,浪迹天涯?”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都愿意。”千夜甚是认真地回答。
“很好。那我们……远走高飞吧!”凡尔斯迅速抱起了千夜,飞快地拍打着翅膀,接连刮出了几道疾风,扰乱了守卫军的视线。待狂风平息下来之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凡尔斯和千夜早就了无踪影。
或许今后的日子会很艰难困苦,但有你在的地方,便是天堂。
[嗯,今天是小说三周年了,于是码个贺文。当然,后续还会有。然后这是我主银点的凡千,是妖怪流x。由于篇幅较长,因而独立出来,正好可以当做我萌凡千两周年的贺文,多棒啊!(自我陶醉/pia)不好意思最近被某部电影洗脑了,一不小心就放飞自我成了沙雕文。_(:з」∠)_另外拓展一下知识,“强人”有多种意思,本文以古意理解为强悍而凶暴的人,也就是指强盗。三周年快乐!也不知道是否能陪伴大家走过第四个周年呢……以及过了今天,作者就进入期末学业水平考试倒计时了,还有十天orz,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更新了。最后试图得到大家的祝福,吸点灵气x,么么哒(づ ̄3 ̄)づ╭?~]
(本章完)
分理直气壮,“其实他长得还挺好看,不是么?而且,有谁规定找个伴一定要是个母的而不能是公的?反正我也没那个传宗接代的打算!所以……他,本大爷就是看上了,也要定了!”
这下百鬼是彻底搞不懂千夜神奇的脑回路了,然后他余光瞥见,凡尔斯的嘴角似乎微微勾起?再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是眼花了还是什么……?算了,他不想搞懂了,毕竟这些又跟他没什么关系。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吧……他现在只想忘掉今晚的事,忘掉这一切。
再后来,千夜说自己要带着凡尔斯到凡间过活。对此,百鬼没做什么表态,他不想管了,他也管不了。因为啊,千夜一旦有自己的主张,是任谁都劝不回的。百鬼没有挽留,只是道了句“一切小心”。他目送着千夜背着凡尔斯渐行渐远,默默祝福着他们,祝他们能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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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近百年过去了。
时至今日,凡尔斯已陪伴千夜走过了几十个春夏秋冬,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千夜觉得凡尔斯真的是十分温柔,这些年来也一直对他超好的。千夜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化形变老一点,想着陪对方过完这一生,同时也在担心着,哪一天凡尔斯真的走了,他又该如何去面对。
可是后来,这种担忧似乎变得有些多余,并且逐渐被疑虑所取代。为什么区区凡人的寿命会这么长?按理说,能活到六七十岁者就算长寿的了,可他……?这种疑虑像阴霾一般萦绕在千夜的心头,经久不散。直到有一天——
他发现寝室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黑色羽毛。凡尔斯平日里没什么事喜欢养鸟,这他知道。但他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不允许那些小鸟踏入屋门半步。如果是发生什么不可控情况的话,这他也能理解。可,羽毛闪耀着银光又是怎么一回事?!他感受到了欺瞒,气得提起镰刀就径直往院子里去。
是时,凡尔斯正给地上的一群云雀喂食稻谷。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惊飞了一地鸟雀。凡尔斯闻声欣喜转过头来:“千夜!……?”没想到,千夜一来却是面无表情地将镰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凡!尔!斯!你这家伙……到底瞒了我多少事?!”
听完,凡尔斯先是稍稍错愕。片刻,他明白了过来,直接变回原形:“这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你……你居然是妖?!”虽然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结果还是令他感到吃惊。只不过,原因不是这个罢了。
“那你呢?你不也是。在下也想一睹你的真面目呢,我亲爱的千夜。”凡尔斯说着,突然出现在千夜的身畔,而后将头轻枕于其肩膀上。他的声线极具蛊惑性,口中呼出的热气让对方的耳根瞬间红透。
千夜的心砰砰乱跳,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接着,他鬼使神差般的照对方说的做了。他一开始认为自己这是着了道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凝望着对方近在咫尺的俊脸还有那模糊记忆中的漆黑羽翼,他的思绪飘回了千百年前。
彼时的他,还只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妖。由于修为不高的缘故,常常受到其他小妖欺负。本以为往后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可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他。那天他一如既往地遭到群妖的围堵,倍感绝望之际,是那只自称小凡的妖精出现并帮他解了围。
事后,小凡对千夜说等将来长大了,就会来寻他并且迎娶其做王妃,这样将没有谁能再欺负他了。当时千夜并不知道所谓的王妃究竟是什么,但他不想当一个只会依赖强者的妖,他想要的是独当一面。从此,他开始刻苦修炼,修为日益提高。每每进入梦乡前,他都在幻想着承诺实现的那一天的到来。
光阴似箭,三四百年过去了,他已成为众多强者之一,而小凡自那一天分别后却始终没有再出现。直至真正长大后,他才明白当年的承诺不过是儿时情话,是不能当真的。而他苦苦等待多年的事,不过是自己的痴心妄想,终成黄粱一梦。也许,对方早就忘记他了吧……他为此伤心了近百年,最后心冷了,也渐渐地忘却了那个他。至于他后来为什么会成为司掌生死的死神,应是跟他儿时的遭遇有说不开的关系。
每次见到谈情说爱的伴侣,他总想着: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真是可笑至极。由此,他过了千百年也没找过伴。他不清楚自己这么做是因为无法释怀的曾经还是什么,他不明白,他也不想明白。后来,因为实在是拗不过百鬼的种种说辞,他一气之下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其实傻得无可救药。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的意识终于回笼。眼前的凡尔斯与记忆中小凡的影像重叠在了一起,看得他有些精神恍惚。“你是……小凡?”他不确定地问。
“是我。”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的他,一时间竟说不出任何话来。他只觉内心百感交集,似乎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即将溢出眼眶。原来,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原来,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这一场重逢,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千夜……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忘了你,更没有忘记那个承诺。”凡尔斯脸上带笑,眼中含泪。他紧紧拥住了千夜,“只是我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机会,很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好在上苍又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还能再见到你。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了!”
正如凡尔斯所说,当初他与千夜分别后,回到王宫里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父亲——羽族之王请示此事。最开始他天真地以为父亲是不会拒绝的,会一如往常顺着他。不过羽王接下来一开口,却将他尚未说尽的话给生生逼了回去。“住口!简直胡闹,汝岂可将婚姻大事当儿戏?!此事孤日后自有安排,汝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也就是在这时,他才明了,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小小夙愿,是有多难实现。从这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初遇这件事。而羽王对他的要求与管束也可谓是日渐严格,他不喜欢这样。倘若自己并非生在王室,那该有多好。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礼节,于他来说,就像无形的束缚,可真烦。不过再怎么想,这都是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
最后,他寻到了一个也可能是唯一的办法,那就是——逃。于是,就有了前面所提到的,羽族王子失踪了。
“还有,你现在应该很清楚我的身份了。嗯……王室成员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要我从同族的贵族中挑选一位女妖迎娶为妃,我没有答应,我的心里只有你。迫不得已,我只能潜逃出来。这种生活,不也挺不错么?……可是,我的行踪在前一段时间暴露了,他们就快找到这里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
原来,凡尔斯近来出现的奇怪行为是因为这些。现在,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近几天千夜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带转悠,想来那群家伙应该是在搜寻他们的王子。“现在走,还来得及么……?”
“……看样子是来不及了。”凡尔斯半眯了眯天蓝的眸子。话音刚落,一大群羽族的守卫军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殿下,吾等奉大王之命前来请您回去,还请不要为难。”为首的是凡尔斯的侍从弗雷尔。
“弗雷尔……我也很为难。”他的目光黯淡下来,但只消一会便又重新燃起,“不过,我选择谁都是我的自由!……所以,请回去告诉我那个冷漠无情的父王,此事……与他无关。”
“殿下,大王这是……”
“无需多言!如果你们是奉命行事,那就凭自己的本事将我抓回去吧!我不会屈服的。”话罢,凡尔斯面向了身侧的千夜,“千夜,我问你,你可愿意随我一道,浪迹天涯?”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都愿意。”千夜甚是认真地回答。
“很好。那我们……远走高飞吧!”凡尔斯迅速抱起了千夜,飞快地拍打着翅膀,接连刮出了几道疾风,扰乱了守卫军的视线。待狂风平息下来之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凡尔斯和千夜早就了无踪影。
或许今后的日子会很艰难困苦,但有你在的地方,便是天堂。
[嗯,今天是小说三周年了,于是码个贺文。当然,后续还会有。然后这是我主银点的凡千,是妖怪流x。由于篇幅较长,因而独立出来,正好可以当做我萌凡千两周年的贺文,多棒啊!(自我陶醉/pia)不好意思最近被某部电影洗脑了,一不小心就放飞自我成了沙雕文。_(:з」∠)_另外拓展一下知识,“强人”有多种意思,本文以古意理解为强悍而凶暴的人,也就是指强盗。三周年快乐!也不知道是否能陪伴大家走过第四个周年呢……以及过了今天,作者就进入期末学业水平考试倒计时了,还有十天orz,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更新了。最后试图得到大家的祝福,吸点灵气x,么么哒(づ ̄3 ̄)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