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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一旦失去了,我们脚下就会是无尽的海水。”
沈固轻轻抢一步走在他前面。脚下的珊瑚阶有些滑,但走上码头之后,脚下的地面反而看不清了,只是脚落下去的时候有种踩入水中的感觉。对那些海族来说也许这感觉很惬意,但对沈固来说,这只是提醒他现在身在海中十分危险而已。
“我们现在干什么?”沈固问。
到处都是相貌奇异的“人”,和他们摆设出来的奇怪的物品。什么直径有三厘米的大珍珠,鹌鹑蛋大小的各色宝石,印着奇怪图案的金币,有彩虹般颜色的贝壳,如同水一般滑的织物,还有些沈固压根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到处都闪耀着珠光宝气。沈固拉着钟乐岑在“人”群里走,不时有“人”对他们吆喝着推销货物,丑的太丑,美的又太美,反正,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人。
“这么多人,到哪儿去找?”沈固的眼力再好,在这些影影绰绰的“人”当中也很难找出于玲来。海族中有许多容貌极其的美丽,跟他们比起来,于玲倒也不算什么了。
“我们也把摊子摆起来。”
“我们?”沈固诧异,“我们卖什么?”
“周志的照片啊。”钟乐岑快手快脚地挤进两个摊位中间,迅速把背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那是一块黑色的绒布,一米长两米宽,绒布上密密麻麻全缀着周志的照片,从小时候光着屁股的百岁照,一直到二十五岁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钟乐岑还在绒布边上缀了一圈彩色小灯泡,现在通上十几节1号电池,倒也显得十分绚丽,虽然远不如旁边摊子上的珍珠宝石值钱,但论起光亮度来却更胜一筹。
“海族喜欢闪光的东西。”钟乐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帮忙啊,把摊子挂高一点。”
海族果然是喜欢闪光的东西,这边摊子还没摆好呢,已经有几个“人”被吸引过来了。这几个看着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双腿而不是什么蛇尾或鱼尾,但长发里露出来的耳朵却是扇形的,耳根下面还有类似腮孔的东西。只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灯泡。
沈固无语地看了钟乐岑一眼,钟乐岑却笑眯眯地向它们解释,他们卖的是照片而不是灯泡,照片上的人叫周志,而且在人家还没表示要货之前就报出了一个天文数字:每张照片,无论大小,卖价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纯金。
三盎司纯金?沈固彻底地无语了。三盎司啊,纯金啊!钟乐岑这是——拿着一张照片抢钱么?何况人家感兴趣的还不是那照片,是灯泡啊!看左右两边的摊主看他们的,那不就是人类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么?
“你这是——”想也知道钟乐岑肯定不是失心疯,绝对是有目的的,只是,究竟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嗤地笑了一声:“怎么?当神经病的感觉不错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干吗?”
“当然是找于悦了。海市的规模,小一点的几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万人都有,别说于悦未必会来,就是来了,咱们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让人知道,有两个人类跑到海市上来,高价售卖一个叫周志的人类的照片,简直是两个疯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传播方法,用不了多长时间不光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连没到海市来的海族都会听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于悦如果听到周志的名字,一定会来看看。”
“嗯。只有找到于悦,才能找到于玲。”
“好吧。”沈固耸耸肩,“那咱们就继续装神经病吧。来看啊,来看啊,周志的照片,每张只要纯金三盎司!”
钟乐岑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沈固的肩膀:“没想到你还挺会吆喝的呢,掌柜的,加油啊!”
沈固对他露出两排整齐的牙:“放心吧,内掌柜。”
钟乐岑愣了一下,脸唰地红了,扭过头去东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来。
别说,钟乐岑这个办法确实不错。没过多久,大概整个海市都知道来了两个神经病了,居然还有人专门跑过来参观。钟乐岑对着一个小孩笑得人畜无害:“小朋友,要买东西吗?”
“小孩”看起来有人类两三岁孩子那么大,一张白晰的面孔上却长着一对碧绿的大眼睛,头发也是黑中带绿,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着件长长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摆遮着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节儿似的。他站在几步之外转着眼睛看钟乐岑,闭着小嘴不说话。钟乐岑笑笑,从衣兜里掏出一件东西:“你喜欢这个吗?”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钟乐岑拿出来的是件内裤,后面还缝了个兔子尾巴,毛绒绒的倒是十分可爱,可是……这个东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对这个发生了兴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拨弄那个兔尾巴。钟乐岑笑咪咪地蹲下:“给你穿上好吗?”
小孩子琢磨了一会,终于抬起一条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见,那胖乎乎的五个小脚趾头中间有一层连着的薄膜,粉红色半透明,因为小脚丫太胖五个脚趾都挤在一起,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钟乐岑给他把内裤套上,往上提的时候背心下摆撩了起来,腰上是一排银亮的鳞片。
钟乐岑并不在意,提好了裤子,还在那一排鳞片上轻轻用手指顺着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痒处,叽叽地笑了起来,笑声轻而古怪,半点也不像人声。钟乐岑微笑地看着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内裤穿着蛮舒服,随即撒开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么带那个?不是,你什么时候买的?”
“在网上订的。”钟乐岑脸也有点红,“拿来哄哄小孩子。”
“刚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于悦是鲛人之外,也在网上查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声音诱惑人类的吧?可那孩子为什么不说话?”
“它还是个孩子啊,还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鲛人不同,鲛人歌唱主要是出于愉快或悲伤,有时也是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它们是喜欢血腥的种族。不过小孩子还是一样的可爱。”
沈固摇了摇头,目光随意地往远处一瞥,忽然一把拉过钟乐岑压进怀里:“别往那边看。”
钟乐岑头埋在他胸前,糊涂了:“怎么了?”
“邵靖。他怎么会来?”
“邵靖?”钟乐岑惊讶,“在哪里?”
“那边,还比较远。他,还有小麦,好像在买什么东西。”
“买什么?”钟乐岑实在有点好奇,蠕动着想从沈固怀里钻出来。
“看不清。好像是个玻璃瓶,里面有些什么液体。那个摊主长得有点奇怪,鼻子有点高,头发是黑里带红的,手——那是戴了什么套还是留了长指甲,至少也有个两三厘米长。”
“难道是龙族吗?”
“你别动!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钟乐岑的脑袋镇压下去,“我们找于悦要紧。”
沈固刚刚说完,就看见了于悦。海市里的于悦,脱去了人类的衣服,穿着鱼尾式的长裙,裙摆上缝着大粒的珍珠和粉红的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软地覆盖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线,只有腹部高高凸起,显示出她孕妇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样光着脚,裙摆随着走动轻轻飘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隐隐的淡银色鳞片和脚趾间的薄膜。因为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她就像踏波而来的仙子一样,美丽得很不真实。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绒布上缀满的照片,慢慢地,一颗泪珠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滑过脸颊的时候已经凝结成一粒银色的珍珠,在她裙摆上一跳,落入了雾气里。
收好,一旦失去了,我们脚下就会是无尽的海水。”
沈固轻轻抢一步走在他前面。脚下的珊瑚阶有些滑,但走上码头之后,脚下的地面反而看不清了,只是脚落下去的时候有种踩入水中的感觉。对那些海族来说也许这感觉很惬意,但对沈固来说,这只是提醒他现在身在海中十分危险而已。
“我们现在干什么?”沈固问。
到处都是相貌奇异的“人”,和他们摆设出来的奇怪的物品。什么直径有三厘米的大珍珠,鹌鹑蛋大小的各色宝石,印着奇怪图案的金币,有彩虹般颜色的贝壳,如同水一般滑的织物,还有些沈固压根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到处都闪耀着珠光宝气。沈固拉着钟乐岑在“人”群里走,不时有“人”对他们吆喝着推销货物,丑的太丑,美的又太美,反正,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人。
“这么多人,到哪儿去找?”沈固的眼力再好,在这些影影绰绰的“人”当中也很难找出于玲来。海族中有许多容貌极其的美丽,跟他们比起来,于玲倒也不算什么了。
“我们也把摊子摆起来。”
“我们?”沈固诧异,“我们卖什么?”
“周志的照片啊。”钟乐岑快手快脚地挤进两个摊位中间,迅速把背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那是一块黑色的绒布,一米长两米宽,绒布上密密麻麻全缀着周志的照片,从小时候光着屁股的百岁照,一直到二十五岁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钟乐岑还在绒布边上缀了一圈彩色小灯泡,现在通上十几节1号电池,倒也显得十分绚丽,虽然远不如旁边摊子上的珍珠宝石值钱,但论起光亮度来却更胜一筹。
“海族喜欢闪光的东西。”钟乐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帮忙啊,把摊子挂高一点。”
海族果然是喜欢闪光的东西,这边摊子还没摆好呢,已经有几个“人”被吸引过来了。这几个看着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双腿而不是什么蛇尾或鱼尾,但长发里露出来的耳朵却是扇形的,耳根下面还有类似腮孔的东西。只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灯泡。
沈固无语地看了钟乐岑一眼,钟乐岑却笑眯眯地向它们解释,他们卖的是照片而不是灯泡,照片上的人叫周志,而且在人家还没表示要货之前就报出了一个天文数字:每张照片,无论大小,卖价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纯金。
三盎司纯金?沈固彻底地无语了。三盎司啊,纯金啊!钟乐岑这是——拿着一张照片抢钱么?何况人家感兴趣的还不是那照片,是灯泡啊!看左右两边的摊主看他们的,那不就是人类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么?
“你这是——”想也知道钟乐岑肯定不是失心疯,绝对是有目的的,只是,究竟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嗤地笑了一声:“怎么?当神经病的感觉不错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干吗?”
“当然是找于悦了。海市的规模,小一点的几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万人都有,别说于悦未必会来,就是来了,咱们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让人知道,有两个人类跑到海市上来,高价售卖一个叫周志的人类的照片,简直是两个疯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传播方法,用不了多长时间不光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连没到海市来的海族都会听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于悦如果听到周志的名字,一定会来看看。”
“嗯。只有找到于悦,才能找到于玲。”
“好吧。”沈固耸耸肩,“那咱们就继续装神经病吧。来看啊,来看啊,周志的照片,每张只要纯金三盎司!”
钟乐岑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沈固的肩膀:“没想到你还挺会吆喝的呢,掌柜的,加油啊!”
沈固对他露出两排整齐的牙:“放心吧,内掌柜。”
钟乐岑愣了一下,脸唰地红了,扭过头去东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来。
别说,钟乐岑这个办法确实不错。没过多久,大概整个海市都知道来了两个神经病了,居然还有人专门跑过来参观。钟乐岑对着一个小孩笑得人畜无害:“小朋友,要买东西吗?”
“小孩”看起来有人类两三岁孩子那么大,一张白晰的面孔上却长着一对碧绿的大眼睛,头发也是黑中带绿,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着件长长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摆遮着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节儿似的。他站在几步之外转着眼睛看钟乐岑,闭着小嘴不说话。钟乐岑笑笑,从衣兜里掏出一件东西:“你喜欢这个吗?”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钟乐岑拿出来的是件内裤,后面还缝了个兔子尾巴,毛绒绒的倒是十分可爱,可是……这个东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对这个发生了兴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拨弄那个兔尾巴。钟乐岑笑咪咪地蹲下:“给你穿上好吗?”
小孩子琢磨了一会,终于抬起一条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见,那胖乎乎的五个小脚趾头中间有一层连着的薄膜,粉红色半透明,因为小脚丫太胖五个脚趾都挤在一起,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钟乐岑给他把内裤套上,往上提的时候背心下摆撩了起来,腰上是一排银亮的鳞片。
钟乐岑并不在意,提好了裤子,还在那一排鳞片上轻轻用手指顺着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痒处,叽叽地笑了起来,笑声轻而古怪,半点也不像人声。钟乐岑微笑地看着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内裤穿着蛮舒服,随即撒开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么带那个?不是,你什么时候买的?”
“在网上订的。”钟乐岑脸也有点红,“拿来哄哄小孩子。”
“刚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于悦是鲛人之外,也在网上查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声音诱惑人类的吧?可那孩子为什么不说话?”
“它还是个孩子啊,还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鲛人不同,鲛人歌唱主要是出于愉快或悲伤,有时也是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它们是喜欢血腥的种族。不过小孩子还是一样的可爱。”
沈固摇了摇头,目光随意地往远处一瞥,忽然一把拉过钟乐岑压进怀里:“别往那边看。”
钟乐岑头埋在他胸前,糊涂了:“怎么了?”
“邵靖。他怎么会来?”
“邵靖?”钟乐岑惊讶,“在哪里?”
“那边,还比较远。他,还有小麦,好像在买什么东西。”
“买什么?”钟乐岑实在有点好奇,蠕动着想从沈固怀里钻出来。
“看不清。好像是个玻璃瓶,里面有些什么液体。那个摊主长得有点奇怪,鼻子有点高,头发是黑里带红的,手——那是戴了什么套还是留了长指甲,至少也有个两三厘米长。”
“难道是龙族吗?”
“你别动!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钟乐岑的脑袋镇压下去,“我们找于悦要紧。”
沈固刚刚说完,就看见了于悦。海市里的于悦,脱去了人类的衣服,穿着鱼尾式的长裙,裙摆上缝着大粒的珍珠和粉红的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软地覆盖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线,只有腹部高高凸起,显示出她孕妇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样光着脚,裙摆随着走动轻轻飘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隐隐的淡银色鳞片和脚趾间的薄膜。因为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她就像踏波而来的仙子一样,美丽得很不真实。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绒布上缀满的照片,慢慢地,一颗泪珠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滑过脸颊的时候已经凝结成一粒银色的珍珠,在她裙摆上一跳,落入了雾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