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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好熟的套路
马氏,普安州富家妇查马氏,年十九便守寡,有一遗腹子查继郎,将在八月成婚,而七月病亡。族人因为继郎未娶,欲为马氏之夫继子,而马氏欲为继郎立嗣。双方辗转讦讼,前面几任知州皆批示,让房族公议,历一十八年未能结案。
就在前个月,又是在热心肠的桑信穿针引线之下,陈道海与查马氏碰了个面。查马氏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打赢这场官司,了却她自己的一个心愿,就算是死后见其夫也能瞑目。而陈道海更是简单,他表示要想打赢官司,没问题。有自己这个新任知州的红人居中安排,官司一定能赢得下来,不过马氏要意思意思一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近墨者黑的缘故,在衙门里呆久了,陈道海似乎逐渐迷上钱的味道。也怪不得他,天天耳濡目染的看别人在大肆的捞钱,能不变坏吗?还好陈道海是个有底线的娃,凡是伤天害理的事不接。
查马氏也是果断刚毅之人,不然也不会为了个子嗣继立问题而与族中诸老僵持了十八年,她很快理解了陈道海所谓的意思意思的真正意思,不就是要钱或物嘛,给。
查马氏要给陈道海的是一部佛经,名为《经章二十四》,又名《佛说二十四章经》。
她很认真地告诉陈道海,这部《经章二十四》是查氏的老祖宗传下来的,已经传了三代,历来只传男不传女,而查家又是从关外迁入关内的曾经的大族。查继郎之父在临死前把祖宗留下的秘密告诉给了马氏,嘱其告知给查继郎,这个秘密就是‘这部《经章二十四》里有个天大的秘密’,但查氏几代人捧着这部佛经研究了数十年还是一无所获。
查马氏认为与其把这部经书烂在自己手中,不如把它的价值充分利用起来,就比如送给某官以保证自己的愿望能实现。
当陈道海从查马氏手中接过《经章二十四》一书,仔细看清楚书名后当场就懵圈了。
“《经章二十四》!倒过来念可不就是《二十四章经》吗?金大侠也穿越来了吗?那韦小宝韦爵爷在哪里呢?”陈道海愣住了。这是开什么国际玩笑啊!金大侠的鹿鼎记自己可是看了好几遍啊。
“是不是觉得很耳熟?”桑信笑嘻嘻地悄悄附耳问道。
“是啊,你也觉得吗?”陈道海怪异地看了看桑信,难道这家伙也曾经穿越过吗?也知道鹿鼎记不成?
“我每日都在念这经文,你听都听了有好几个月了,当然熟。”桑信的话说到这里,陈道海想起来了,桑信最近开始信佛,成日诵读佛经。
“这《经章二十四》与《四十二章经》有啥关联?”陈道海真不懂,不是装不懂。
“这都不知道啊!你可是要多读点佛经才行。
讲得通俗点,《四十二章经》的它妈就是《经章二十四》。《四十二章经》有四十二条短经文,虽然深奥难懂,但它都是从《经章二十四》里脱胎衍化出来的,比如‘佛言:恶人闻善,故来扰乱者,汝自禁息,当无瞋责。彼来恶者,而自恶之’这句《四十二章经》里的经文,就脱胎于《经章二十四》里的一句话,善者引恶来,恶者自恶之。。。。。。。当然,《经章二十四》相当的偏门,非大德高僧者莫知。
桑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皈依佛门的,这脑海里满满都是佛经。难得逮住可以向陈道海宣扬佛法的机会,那话就如长江之水不可断流般,疯涌而出。
陈道海哪会认真去听桑信在那讲的所谓的佛经的故事,听佛经的故事还不如去听当年韦斯汀讲的圣经的故事。虽然两个都是经,至少圣经好听,跟故事一样,这佛经没几分功底还真如听天书般不懂,还是不懂!
早说嘛,原来是《四十二章经》它妈啊!这老女人也真够精明的,自己参琢不透的秘密,临死前就甩给我,还能了却她的一个心愿!
不过她忘了陈道海可是穿越众。作为金大侠的忠实读者,鹿鼎记看了不下十遍。让他好好想想,这鹿鼎记的《四十二章经》韦爵爷是如何拿到手并进而发掘出宝藏的!
第一、二部:镶黄旗、正白旗的,出现在查抄鳌拜府中时;第三部正红旗的出现在康亲王府中;第四部镶红旗的,出现在小桂子屋里;第五部镶白旗的,出现在太后寝宫;第六部正黄旗,出现地点为清凉寺;第七部镶蓝
旗,也出现在太后寝宫;而最后一部正蓝旗的,则是取于吴三桂府中。
取齐八部《四十二章经》之后,韦爵爷从夹层中取出了无数的羊皮碎片,让双儿把它给拼成了一副藏宝图。
如果按常理来判断的话,这《经章二十四》肯定也是如鹿鼎记一般暗藏碎片。陈道海脆果断嘱咐查马氏道,
“你这案子没太大问题,八月的时候你便去衙门再次告状。新任知州朱珪朱大人乃是青天大老爷,他必会了却你的一番心愿。”
十八世纪的中国是农业国家,一直是以农业为本,因此基层州县在办理案件的原则上都要避开农忙季节。
《大清律例*刑律*诉讼*告状不受理》中有条例明文规定:“每年自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时正农忙,一切民词,除谋反、叛逆、盗贼、人命及贪赃枉法等重情俱常受理外,其一应户婚田土等细事,一概不准受理;自八月初一以后方许听断。若农忙期内受理细事者,该督抚指名题参。
陈道海现在对朝廷的各种例文、令律那是熟得都不能再熟了,他绝不会出现让雇主原告出丑的事。相对也对衙门的陋规熟得很,知道打官司前要先行疏通一遍衙门内的关系。不把差役们喂饱,想打赢官司,没门。陋规费,在各级官府,从京师还是到地方,都是不可动摇的惯例,任你是衙门中人,一样避免不了,只在于给多给少而已。
八月初一正好是放告日期,此日知州大人必须受理讼词。查马氏按照陈道海的交代,从州衙的东角门跟随着其他人鱼贯而入,并按规矩逐名挨次,把讼状展开,亲压桌上,随后退跪桌下。
陈道海此刻已经站在值堂吏老孔的身旁,他悄悄塞了几钱银子给老孔,小声说道,
“老孔,让那查马氏先来吧。”
“你小子,简直太色了,那么老的女人你也想玩啊,小心断子绝孙。”老孔半开玩笑地打趣,随后便一本正经地点明张数后,高声报唱道,
“今日接状十七张,首张查马氏,入值房等待传唤。第二名,金相杰。第三名,刘丁富。。。。。”
查马氏稍微愣了一下,刚才自己是排在第七个,现在居然是第一个便被传唤了,看来给出的传家宝相当管用!
原... -->>
4、好熟的套路
马氏,普安州富家妇查马氏,年十九便守寡,有一遗腹子查继郎,将在八月成婚,而七月病亡。族人因为继郎未娶,欲为马氏之夫继子,而马氏欲为继郎立嗣。双方辗转讦讼,前面几任知州皆批示,让房族公议,历一十八年未能结案。
就在前个月,又是在热心肠的桑信穿针引线之下,陈道海与查马氏碰了个面。查马氏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打赢这场官司,了却她自己的一个心愿,就算是死后见其夫也能瞑目。而陈道海更是简单,他表示要想打赢官司,没问题。有自己这个新任知州的红人居中安排,官司一定能赢得下来,不过马氏要意思意思一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近墨者黑的缘故,在衙门里呆久了,陈道海似乎逐渐迷上钱的味道。也怪不得他,天天耳濡目染的看别人在大肆的捞钱,能不变坏吗?还好陈道海是个有底线的娃,凡是伤天害理的事不接。
查马氏也是果断刚毅之人,不然也不会为了个子嗣继立问题而与族中诸老僵持了十八年,她很快理解了陈道海所谓的意思意思的真正意思,不就是要钱或物嘛,给。
查马氏要给陈道海的是一部佛经,名为《经章二十四》,又名《佛说二十四章经》。
她很认真地告诉陈道海,这部《经章二十四》是查氏的老祖宗传下来的,已经传了三代,历来只传男不传女,而查家又是从关外迁入关内的曾经的大族。查继郎之父在临死前把祖宗留下的秘密告诉给了马氏,嘱其告知给查继郎,这个秘密就是‘这部《经章二十四》里有个天大的秘密’,但查氏几代人捧着这部佛经研究了数十年还是一无所获。
查马氏认为与其把这部经书烂在自己手中,不如把它的价值充分利用起来,就比如送给某官以保证自己的愿望能实现。
当陈道海从查马氏手中接过《经章二十四》一书,仔细看清楚书名后当场就懵圈了。
“《经章二十四》!倒过来念可不就是《二十四章经》吗?金大侠也穿越来了吗?那韦小宝韦爵爷在哪里呢?”陈道海愣住了。这是开什么国际玩笑啊!金大侠的鹿鼎记自己可是看了好几遍啊。
“是不是觉得很耳熟?”桑信笑嘻嘻地悄悄附耳问道。
“是啊,你也觉得吗?”陈道海怪异地看了看桑信,难道这家伙也曾经穿越过吗?也知道鹿鼎记不成?
“我每日都在念这经文,你听都听了有好几个月了,当然熟。”桑信的话说到这里,陈道海想起来了,桑信最近开始信佛,成日诵读佛经。
“这《经章二十四》与《四十二章经》有啥关联?”陈道海真不懂,不是装不懂。
“这都不知道啊!你可是要多读点佛经才行。
讲得通俗点,《四十二章经》的它妈就是《经章二十四》。《四十二章经》有四十二条短经文,虽然深奥难懂,但它都是从《经章二十四》里脱胎衍化出来的,比如‘佛言:恶人闻善,故来扰乱者,汝自禁息,当无瞋责。彼来恶者,而自恶之’这句《四十二章经》里的经文,就脱胎于《经章二十四》里的一句话,善者引恶来,恶者自恶之。。。。。。。当然,《经章二十四》相当的偏门,非大德高僧者莫知。
桑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皈依佛门的,这脑海里满满都是佛经。难得逮住可以向陈道海宣扬佛法的机会,那话就如长江之水不可断流般,疯涌而出。
陈道海哪会认真去听桑信在那讲的所谓的佛经的故事,听佛经的故事还不如去听当年韦斯汀讲的圣经的故事。虽然两个都是经,至少圣经好听,跟故事一样,这佛经没几分功底还真如听天书般不懂,还是不懂!
早说嘛,原来是《四十二章经》它妈啊!这老女人也真够精明的,自己参琢不透的秘密,临死前就甩给我,还能了却她的一个心愿!
不过她忘了陈道海可是穿越众。作为金大侠的忠实读者,鹿鼎记看了不下十遍。让他好好想想,这鹿鼎记的《四十二章经》韦爵爷是如何拿到手并进而发掘出宝藏的!
第一、二部:镶黄旗、正白旗的,出现在查抄鳌拜府中时;第三部正红旗的出现在康亲王府中;第四部镶红旗的,出现在小桂子屋里;第五部镶白旗的,出现在太后寝宫;第六部正黄旗,出现地点为清凉寺;第七部镶蓝
旗,也出现在太后寝宫;而最后一部正蓝旗的,则是取于吴三桂府中。
取齐八部《四十二章经》之后,韦爵爷从夹层中取出了无数的羊皮碎片,让双儿把它给拼成了一副藏宝图。
如果按常理来判断的话,这《经章二十四》肯定也是如鹿鼎记一般暗藏碎片。陈道海脆果断嘱咐查马氏道,
“你这案子没太大问题,八月的时候你便去衙门再次告状。新任知州朱珪朱大人乃是青天大老爷,他必会了却你的一番心愿。”
十八世纪的中国是农业国家,一直是以农业为本,因此基层州县在办理案件的原则上都要避开农忙季节。
《大清律例*刑律*诉讼*告状不受理》中有条例明文规定:“每年自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时正农忙,一切民词,除谋反、叛逆、盗贼、人命及贪赃枉法等重情俱常受理外,其一应户婚田土等细事,一概不准受理;自八月初一以后方许听断。若农忙期内受理细事者,该督抚指名题参。
陈道海现在对朝廷的各种例文、令律那是熟得都不能再熟了,他绝不会出现让雇主原告出丑的事。相对也对衙门的陋规熟得很,知道打官司前要先行疏通一遍衙门内的关系。不把差役们喂饱,想打赢官司,没门。陋规费,在各级官府,从京师还是到地方,都是不可动摇的惯例,任你是衙门中人,一样避免不了,只在于给多给少而已。
八月初一正好是放告日期,此日知州大人必须受理讼词。查马氏按照陈道海的交代,从州衙的东角门跟随着其他人鱼贯而入,并按规矩逐名挨次,把讼状展开,亲压桌上,随后退跪桌下。
陈道海此刻已经站在值堂吏老孔的身旁,他悄悄塞了几钱银子给老孔,小声说道,
“老孔,让那查马氏先来吧。”
“你小子,简直太色了,那么老的女人你也想玩啊,小心断子绝孙。”老孔半开玩笑地打趣,随后便一本正经地点明张数后,高声报唱道,
“今日接状十七张,首张查马氏,入值房等待传唤。第二名,金相杰。第三名,刘丁富。。。。。”
查马氏稍微愣了一下,刚才自己是排在第七个,现在居然是第一个便被传唤了,看来给出的传家宝相当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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