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守寡后,我被病娇权臣诱婚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第126章 他们两个很熟吗?
萧凌霄听着妹妹的计划,第一反应就是不靠谱。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他否定道:“魏紫容貌美丽,和镇国公夫妇肯定有几分相似。杜鹃你相貌平平,看起来就不像是高门大户的千金,贸然跑去认亲,只怕会被百般诘问。如果事情败露,会连累到我们的。”
萧杜鹃咬了咬牙。
她哥真可恶,这不是拐着弯儿骂她不够漂亮吗?
她争辩道:“我认真打扮起来,也是有几分姿色的,哥你有什么可担心的?更何况她五岁就走丢了,这么多年过去,镇国公夫妇肯定早就认不出她了,哪里还记得她长什么样?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要是不好好利用,将来有咱们后悔的时候!”
萧凌霄沉默。
镇国公府百年望族,名门中的名门,是穷尽他们萧家三代也攀不上的关系。
如果妹妹真的能当上镇国公府大小姐,将来他在朝堂之上,还怕没有人举荐吗?
萧杜鹃像是看出萧凌霄心中所想,讨好道:“哥,等我认了亲,就告诉镇国公是咱们家好心收养的我,让他把咱们家当成大恩人。到时候你哪还用费尽心思巴结沈侍郎,光凭镇国公府的名号,就能让你在官场上一步高升了!”
萧凌霄缓缓搁下毛笔。
不可否认,这是一步险棋。
但如果成功了,那么也将是一步绝妙好棋。
他沉吟着,道:“父亲和母亲已经坐船前往上京,想来不日就能抵达。但据他们在信中所说,魏紫早就搬了出去,现在不知道身在何处。你要顶替她进入镇国公府,咱们就必须先解决掉她。为你,也为我。”
萧杜鹃的眼珠转了又转,忽然道:“咱们不知道她在哪里,但有个人一定知道。”
“谁?”
“萧凤仙!”
萧凌霄摩挲着茶盏,眼底神情莫名。
萧凤仙虽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庶弟,但跟他一向不对付,关系比陌生人还差。
那家伙整天吊儿郎当眼高于顶,跟家里的人都不亲近,什么时候和魏紫关系这样好?
他问道:“怎么,他们两个很熟吗?”
“岂止是熟?”萧杜鹃翻了个白眼,“哥你都不知道,你走之后,这两个人经常凑在一起说话,也不知道避嫌,好的像是亲姐弟,我倒成外人了!”
“萧凤仙……”
萧凌霄呢喃着这个名字。
心底,浮现出一些不好的回忆。
小时候,他们家还没有发迹,买不起县城里的房子,一家人都住在镇上。
夏天的傍晚,他和同镇的少年们聚在一起,比谁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背下整篇《论语》,第一名可以得到一只烧鸡腿。
大家跃跃欲试,也有许多人猜测获胜的人一定是他,因为他总能在私塾里面考第一名。
可最后胜出的,竟然是他那个从来没去过学堂的庶弟!
萧凤仙当时只有六岁,只听别人朗诵了一遍《论语》,就能立刻倒背如流,引得四周的少年们纷纷鼓掌,称赞他将来一定能考上进士光宗耀祖,还说他是神童、是天才,比他这个哥哥更加出色。
他站在老槐树的绿荫底下,四肢发寒发凉,一颗心也似坠落到谷底。
他向来瞧不上的庶弟,连书都没机会读,竟然在今天表现出非凡的天赋……
而他这个天之骄子,却被所有人忽视。
胸腔里弥漫着巨大的落差感和嫉妒,他死死盯着拿起烧鸡腿的稚童,眼底闪烁着寒芒。
等到人群散去,他尾随萧凤仙来到苞米地,却看见那小崽子把烧鸡腿递给了魏紫。
魏紫系着一块小花头巾,因为午后在苞米地睡着了,没按时掰下所有苞米,害怕被娘亲责罚,于是不敢回家吃饭,正蹲在地里捂着小脸嚎啕大哭。
闻到烧鸡腿的香味,她抬起挂满泪珠子的小脸。
萧凤仙面无表情:“我不喜欢吃鸡腿,赏给你。”
小姑娘没吃晚饭,肚子适时发出一连串的咕咕叫声。
她揉了揉饿扁的肚子,小心翼翼地接过烧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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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他们两个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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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否定道:“魏紫容貌美丽,和镇国公夫妇肯定有几分相似。杜鹃你相貌平平,看起来就不像是高门大户的千金,贸然跑去认亲,只怕会被百般诘问。如果事情败露,会连累到我们的。”
萧杜鹃咬了咬牙。
她哥真可恶,这不是拐着弯儿骂她不够漂亮吗?
她争辩道:“我认真打扮起来,也是有几分姿色的,哥你有什么可担心的?更何况她五岁就走丢了,这么多年过去,镇国公夫妇肯定早就认不出她了,哪里还记得她长什么样?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要是不好好利用,将来有咱们后悔的时候!”
萧凌霄沉默。
镇国公府百年望族,名门中的名门,是穷尽他们萧家三代也攀不上的关系。
如果妹妹真的能当上镇国公府大小姐,将来他在朝堂之上,还怕没有人举荐吗?
萧杜鹃像是看出萧凌霄心中所想,讨好道:“哥,等我认了亲,就告诉镇国公是咱们家好心收养的我,让他把咱们家当成大恩人。到时候你哪还用费尽心思巴结沈侍郎,光凭镇国公府的名号,就能让你在官场上一步高升了!”
萧凌霄缓缓搁下毛笔。
不可否认,这是一步险棋。
但如果成功了,那么也将是一步绝妙好棋。
他沉吟着,道:“父亲和母亲已经坐船前往上京,想来不日就能抵达。但据他们在信中所说,魏紫早就搬了出去,现在不知道身在何处。你要顶替她进入镇国公府,咱们就必须先解决掉她。为你,也为我。”
萧杜鹃的眼珠转了又转,忽然道:“咱们不知道她在哪里,但有个人一定知道。”
“谁?”
“萧凤仙!”
萧凌霄摩挲着茶盏,眼底神情莫名。
萧凤仙虽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庶弟,但跟他一向不对付,关系比陌生人还差。
那家伙整天吊儿郎当眼高于顶,跟家里的人都不亲近,什么时候和魏紫关系这样好?
他问道:“怎么,他们两个很熟吗?”
“岂止是熟?”萧杜鹃翻了个白眼,“哥你都不知道,你走之后,这两个人经常凑在一起说话,也不知道避嫌,好的像是亲姐弟,我倒成外人了!”
“萧凤仙……”
萧凌霄呢喃着这个名字。
心底,浮现出一些不好的回忆。
小时候,他们家还没有发迹,买不起县城里的房子,一家人都住在镇上。
夏天的傍晚,他和同镇的少年们聚在一起,比谁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背下整篇《论语》,第一名可以得到一只烧鸡腿。
大家跃跃欲试,也有许多人猜测获胜的人一定是他,因为他总能在私塾里面考第一名。
可最后胜出的,竟然是他那个从来没去过学堂的庶弟!
萧凤仙当时只有六岁,只听别人朗诵了一遍《论语》,就能立刻倒背如流,引得四周的少年们纷纷鼓掌,称赞他将来一定能考上进士光宗耀祖,还说他是神童、是天才,比他这个哥哥更加出色。
他站在老槐树的绿荫底下,四肢发寒发凉,一颗心也似坠落到谷底。
他向来瞧不上的庶弟,连书都没机会读,竟然在今天表现出非凡的天赋……
而他这个天之骄子,却被所有人忽视。
胸腔里弥漫着巨大的落差感和嫉妒,他死死盯着拿起烧鸡腿的稚童,眼底闪烁着寒芒。
等到人群散去,他尾随萧凤仙来到苞米地,却看见那小崽子把烧鸡腿递给了魏紫。
魏紫系着一块小花头巾,因为午后在苞米地睡着了,没按时掰下所有苞米,害怕被娘亲责罚,于是不敢回家吃饭,正蹲在地里捂着小脸嚎啕大哭。
闻到烧鸡腿的香味,她抬起挂满泪珠子的小脸。
萧凤仙面无表情:“我不喜欢吃鸡腿,赏给你。”
小姑娘没吃晚饭,肚子适时发出一连串的咕咕叫声。
她揉了揉饿扁的肚子,小心翼翼地接过烧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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