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达尔文的阴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两人在一家法国人开的小餐馆就餐他们决定要挥霍一回贝丝仔细地听休讲他与西蒙的会面以及他听到的关于卡尔死亡的详情。
我想我是第一次对那天下午的事记得这么清晰。他告诉了她一切,包括他离开新学院回廊后心中那份莫名其妙的平和。他讲得很缓慢很平静。
我觉得这很自然,她说。现在你清楚了事情发生的真相和自己的真实感受,心里的负担放下来了。
他告诉她自己已经跟父亲通了电话,他们交谈了很长时间。几年来,父子两人第一次谈得那么轻松。
他们又点了一瓶葡萄酒,也放松了下来。她很自豪自己也成功地查到马修斯亲属的情况,在布莱克本城北部,她已经租好车明天赶去,她还计划随后到湖区去旅行当然,是在他们有了可以庆祝的收获的前提下。
你怎么查到他的亲属的?他问道。
不是很难。既然意识到莉齐写的rm就是理查得马修斯.就什么都容易理解了。马修斯的信不是给他妻子的你记得,他只有十几岁而是他妈妈。她还有个儿子,马修斯的哥哥。两人都没有回过英国。所以她死后,她的房子便给了马修斯几个堂兄堂妹。这也正是莉齐日记里写到的。
我又读了日记里莉齐描述她去拜访rm亲属的旅途的章节。她写到朝东南方向走。在肯德尔转车,行程近两个钟头。这样便能确定她目的地的大致区域。我又查了她的花销别忘了,日记作记账本有双重功能我发现她那天花了1镑加l先令。我给英国铁路博物馆打了电话,结果他们保留着旧时的时刻表和汇率卡。那儿一个热心的小伙帮了忙。我们查出l英镑加1先令恰好是去布莱克本的票价,旅行时间也吻合,大约两小时。
于是我瞄准了布莱克本,当然那儿有几个马修斯,且名字的拼法都是这几个字。我挨个儿打电话。排除掉5家,剩下的就是要找的人了。电话上,马休斯的亲属听起来都很友好,也非常乐意配合。
一个小时后,休和贝丝一块儿步行来到她家。屋里很暗,不过艾丽斯没有关走道里的灯。贝丝抓住他的手,将他拉进屋,两人悄悄上楼进了她的房间。休开始解开她的衣服,她吻了他一下,后退了几步。他迷惑地看着她,她呢。朝休邪邪地一笑,将他拉到身前,悄声说:来买我的果子吧,来呀,来呀。
第二天早晨,两人还是睡限朦胧时便开车直奔布莱克本,终于找到了那家人。房屋外壁看起来很破旧,屋里却是温馨舒适印花棉布,绣着花的帏帐,胡乱摆满了家人相片的几张桌子。
房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他们听说来者对阁楼里的那些旧信很感兴趣,非常高兴。老夫妇乐呵呵地递过整个包裹。都看看吧,找找你们想要的,复印下,方便的时候还回来。不过他们坚持让客人先饮一壶茶,昕一听他们的家谱,从老到少,直到住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孙子等。贝丝和休高兴地向他们致谢。
他们决定暂时先不打开包裹。两人先停下手头的事,赶到布莱克本市郊吃三明治,然后向北驶往湖区。
他们吃完饭上床时都晚上10点多了。不过两人心情激动,还是睡不着。贝丝打开法式窗子,走到小阳台上,向远处鸟瞰。一面湖泊伸展开去,四周是绿草树木。满月的银光泻在平静的水面上,竟然铺就一条橘光闪烁的大道!湖泊地区空气清新,气候凉爽。她又走回房间。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说今晚要晚到几个钟头。安伯塞德湖庄的庄主人睡前给他们留着前门没锁,房间里准备了两个火腿三明治,两瓶暖啤。两人一顿狼吞虎咽毕竟忙了一整天了。
休从背包里掏出包裹,上面依然系着一条褪了色的蓝饰带,也许正是莉齐日记里提到的那一条呢。她将信摊在床上,两人按日期将信归类,再按字母顺序一封一封地读。
45分钟后,休取上一封,开始从头读起。淘到金矿了!
他把信递给贝丝。她眯起眼看了一下字体很草,很不整齐,每一行都写着写着便斜到下面去了,不过字倒还是能够认得出来。
信写于新西兰的群岛湾,日期是1835年圣诞节。信的开端写到:在这个特殊的节日,他是多么想家.多么想见到妈妈。他说他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进步,现在他已经离开小猎犬号,很快就要和他哥哥一起在北海岸毛利地区做传教工作了。他没有描述自己在火地岛被独自留下和印第安人生活的恐怖经历。贝丝断定他前一封信已经详细讲过了。
不过他确实写到,接下来他要描述在杰米巴顿的家园度过的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他说,这个夜晚好像给在场的每一个人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甚至是以一种不可捉摸也无从描述的方式把他们改变了。
你还真找准了,贝丝说:就是这个,我来朗读。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空阴沉可怖。我们沿着一条磨得精光的小道,基本上朝正北方向前行。几个小时后,地形变了,由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满目荒凉变成了一片青葱繁荣,四周全是高大的蕨类、野草,后来是丛林甚至高树。我们走不多久就得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因而我们一定是在沿经度方向走,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太阳越来越近。这也可以解释气候越来越暖和的现象。不管怎么说,四周郁郁葱葱,很是悦目。
我们一行4人我、达尔文先生(或者说阿哲,我们都这么称呼他)、麦考密克先生,即船上的医生,当然还有我以前去信给你提过的杰米。达尔文先生我以前在信上也讲过的。他是个温和的人,讲话口音很重.不过他不怕艰苦,喜欢探险和探索新事物,因而赢得了船员们的尊敬。他和麦考密克关系不和,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麦考密克似乎带着一种嫉妒心(这一点上,他与我认识的矮个子很类似)。两人一直争着讨好菲茨洛伊船长。因为阿哲与船长一块就餐,他不可避免地占有优势。我很高兴船长不站在任何一派,不然很快就会干起仗来不过要补充两旬,船长最近也变化无常,你也摸不清他哪天会冲着你微笑,哪天他会火冒三丈,狠狠批你一顿。
我们就这样走着,我密切观察着我们的导游杰米巴顿。他傲气十足,言行举止有几分像威廉将军狞猎队里的皇家探员。他确实行为有点异常,四处蹦蹦跳跳像极了玩偶盒中的玩偶。他跑到我们前面,然后叉拐回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我从达尔文先生那儿听说的,他情绪这么高昂足因为他一育盼着有机会给我们展示他的村庄,也把我们介绍给部落里的长者。我以前也提过他的穿着非常有个性。这一次他比平时打扮得还牛,穿着长大衣,直捂得他汗流浃背,走在丛林里看起来很搞笑。
艰苦行进了大概有3个钟头,我在一条小溪旁立住脚迅速吃了一顿晚餐。这里是最漂亮的一个场景,如诗如画,水流沿着两岸蜿蜒而行。就在我们刚刚吃完饭那会儿.天幕拉开了,大雨倾盆而下。我还很少见过这么急的雨,响雷轰鸣,闪电刺眼。地面好像都在摇晃,我们躲到叶子下去避雨,不过很快就浇了个落汤鸡。我们别无他法,站在那儿任由衣服越来越湿,这显然不会增加我们的兴致。这反倒也激化了麦考密克和阿哲的矛盾,两人一直争执不下在哪儿避过这场暴雨最佳?是应该躲在树下避开雷雨闪电还是果在空旷的地方?杰米因大雨延误了行程很是沮丧。雨终于停了,谢天谢地。太阳马上出来了唉,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气候真是变幻无常。
我们重新上路,要爬过一座山,杰米像猴子一样爬在前面,跳过石头、山缝,我们都很难跟上他。每当我们落得很远时,他便低头瞪着我们,似乎很盼望我们走得再快些。
约一个小时后,石面上已经干了,攀登也轻松了一些。我开始注意到山上有些小道,尽管我说不上来是人还是动物踩出来的。我有种感觉我们已进人了定居区。
很快我便确信了,我们来到了一间小屋旁,外形是圆锥状的。墙全部用石头一块块砌起来,杰米讲这是用来储藏食物的。房子有个不到3尺高的小木门,刻成了人体状。
阿哲打开门,将头探进去,看到房里装满了谷物。
天哪,这个部落比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都要高等,他们从事农业,储存粮食。
听他这么讲,杰米满脸高兴,说:像英哥(他指的是我们国家,发音不准,刚开始都把我搞糊涂了)。
然后莪们继续沿途跋涉,很快路旁又见到一些石头围起来的小露台,是用来种些绿芽之类东西的。我想大概就是蔬菜吧。
这个地方我们就能见到人了。不知哪儿闪出一个小男孩儿大胆地盯着我们,然后转了两圈,朝山上跑去。过一会儿,跟着几个年长者又回来了。他们好奇地注视着我们,不过,我能看得出,他们并不恐惧。他们穿得也比北部的印第安人要好些。肩上披着外套,扎着腰布,脚上是原始的凉鞋,杰米激动得不能自已。又蹦又跳,讲一种昕起来与我们以前见过的野人所用的迥然不同的语言。他抓住朋友们的前臂,紧握着以示问候。很快他们便以同样的方式回应。这会儿他们好像认出了他是谁,开始活跃起来。他们抓住他,其实是拉他到山上去,我们就在后面跟着。越来越多的孩子跑来站在我们两旁,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们。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山顶,村子就在这儿。四周围着一圈石墙,我们由一条窄窄的阶梯走进去。到了里面,我发现这种构造原来是一座天然堡垒。里面有几十户房屋,建造得比我们在别处见到的小屋要精致得多。房子是由结实的原料建成的,即茅草混泥,再和树木粘在一起,甚至还有窗子。很多的房子有两层楼那么高,带有通往上层的小梯子,上层以下层的顶篷为地板。总的来讲这是个不平常... -->>
两人在一家法国人开的小餐馆就餐他们决定要挥霍一回贝丝仔细地听休讲他与西蒙的会面以及他听到的关于卡尔死亡的详情。
我想我是第一次对那天下午的事记得这么清晰。他告诉了她一切,包括他离开新学院回廊后心中那份莫名其妙的平和。他讲得很缓慢很平静。
我觉得这很自然,她说。现在你清楚了事情发生的真相和自己的真实感受,心里的负担放下来了。
他告诉她自己已经跟父亲通了电话,他们交谈了很长时间。几年来,父子两人第一次谈得那么轻松。
他们又点了一瓶葡萄酒,也放松了下来。她很自豪自己也成功地查到马修斯亲属的情况,在布莱克本城北部,她已经租好车明天赶去,她还计划随后到湖区去旅行当然,是在他们有了可以庆祝的收获的前提下。
你怎么查到他的亲属的?他问道。
不是很难。既然意识到莉齐写的rm就是理查得马修斯.就什么都容易理解了。马修斯的信不是给他妻子的你记得,他只有十几岁而是他妈妈。她还有个儿子,马修斯的哥哥。两人都没有回过英国。所以她死后,她的房子便给了马修斯几个堂兄堂妹。这也正是莉齐日记里写到的。
我又读了日记里莉齐描述她去拜访rm亲属的旅途的章节。她写到朝东南方向走。在肯德尔转车,行程近两个钟头。这样便能确定她目的地的大致区域。我又查了她的花销别忘了,日记作记账本有双重功能我发现她那天花了1镑加l先令。我给英国铁路博物馆打了电话,结果他们保留着旧时的时刻表和汇率卡。那儿一个热心的小伙帮了忙。我们查出l英镑加1先令恰好是去布莱克本的票价,旅行时间也吻合,大约两小时。
于是我瞄准了布莱克本,当然那儿有几个马修斯,且名字的拼法都是这几个字。我挨个儿打电话。排除掉5家,剩下的就是要找的人了。电话上,马休斯的亲属听起来都很友好,也非常乐意配合。
一个小时后,休和贝丝一块儿步行来到她家。屋里很暗,不过艾丽斯没有关走道里的灯。贝丝抓住他的手,将他拉进屋,两人悄悄上楼进了她的房间。休开始解开她的衣服,她吻了他一下,后退了几步。他迷惑地看着她,她呢。朝休邪邪地一笑,将他拉到身前,悄声说:来买我的果子吧,来呀,来呀。
第二天早晨,两人还是睡限朦胧时便开车直奔布莱克本,终于找到了那家人。房屋外壁看起来很破旧,屋里却是温馨舒适印花棉布,绣着花的帏帐,胡乱摆满了家人相片的几张桌子。
房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他们听说来者对阁楼里的那些旧信很感兴趣,非常高兴。老夫妇乐呵呵地递过整个包裹。都看看吧,找找你们想要的,复印下,方便的时候还回来。不过他们坚持让客人先饮一壶茶,昕一听他们的家谱,从老到少,直到住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孙子等。贝丝和休高兴地向他们致谢。
他们决定暂时先不打开包裹。两人先停下手头的事,赶到布莱克本市郊吃三明治,然后向北驶往湖区。
他们吃完饭上床时都晚上10点多了。不过两人心情激动,还是睡不着。贝丝打开法式窗子,走到小阳台上,向远处鸟瞰。一面湖泊伸展开去,四周是绿草树木。满月的银光泻在平静的水面上,竟然铺就一条橘光闪烁的大道!湖泊地区空气清新,气候凉爽。她又走回房间。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说今晚要晚到几个钟头。安伯塞德湖庄的庄主人睡前给他们留着前门没锁,房间里准备了两个火腿三明治,两瓶暖啤。两人一顿狼吞虎咽毕竟忙了一整天了。
休从背包里掏出包裹,上面依然系着一条褪了色的蓝饰带,也许正是莉齐日记里提到的那一条呢。她将信摊在床上,两人按日期将信归类,再按字母顺序一封一封地读。
45分钟后,休取上一封,开始从头读起。淘到金矿了!
他把信递给贝丝。她眯起眼看了一下字体很草,很不整齐,每一行都写着写着便斜到下面去了,不过字倒还是能够认得出来。
信写于新西兰的群岛湾,日期是1835年圣诞节。信的开端写到:在这个特殊的节日,他是多么想家.多么想见到妈妈。他说他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进步,现在他已经离开小猎犬号,很快就要和他哥哥一起在北海岸毛利地区做传教工作了。他没有描述自己在火地岛被独自留下和印第安人生活的恐怖经历。贝丝断定他前一封信已经详细讲过了。
不过他确实写到,接下来他要描述在杰米巴顿的家园度过的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他说,这个夜晚好像给在场的每一个人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甚至是以一种不可捉摸也无从描述的方式把他们改变了。
你还真找准了,贝丝说:就是这个,我来朗读。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空阴沉可怖。我们沿着一条磨得精光的小道,基本上朝正北方向前行。几个小时后,地形变了,由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满目荒凉变成了一片青葱繁荣,四周全是高大的蕨类、野草,后来是丛林甚至高树。我们走不多久就得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因而我们一定是在沿经度方向走,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太阳越来越近。这也可以解释气候越来越暖和的现象。不管怎么说,四周郁郁葱葱,很是悦目。
我们一行4人我、达尔文先生(或者说阿哲,我们都这么称呼他)、麦考密克先生,即船上的医生,当然还有我以前去信给你提过的杰米。达尔文先生我以前在信上也讲过的。他是个温和的人,讲话口音很重.不过他不怕艰苦,喜欢探险和探索新事物,因而赢得了船员们的尊敬。他和麦考密克关系不和,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麦考密克似乎带着一种嫉妒心(这一点上,他与我认识的矮个子很类似)。两人一直争着讨好菲茨洛伊船长。因为阿哲与船长一块就餐,他不可避免地占有优势。我很高兴船长不站在任何一派,不然很快就会干起仗来不过要补充两旬,船长最近也变化无常,你也摸不清他哪天会冲着你微笑,哪天他会火冒三丈,狠狠批你一顿。
我们就这样走着,我密切观察着我们的导游杰米巴顿。他傲气十足,言行举止有几分像威廉将军狞猎队里的皇家探员。他确实行为有点异常,四处蹦蹦跳跳像极了玩偶盒中的玩偶。他跑到我们前面,然后叉拐回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我从达尔文先生那儿听说的,他情绪这么高昂足因为他一育盼着有机会给我们展示他的村庄,也把我们介绍给部落里的长者。我以前也提过他的穿着非常有个性。这一次他比平时打扮得还牛,穿着长大衣,直捂得他汗流浃背,走在丛林里看起来很搞笑。
艰苦行进了大概有3个钟头,我在一条小溪旁立住脚迅速吃了一顿晚餐。这里是最漂亮的一个场景,如诗如画,水流沿着两岸蜿蜒而行。就在我们刚刚吃完饭那会儿.天幕拉开了,大雨倾盆而下。我还很少见过这么急的雨,响雷轰鸣,闪电刺眼。地面好像都在摇晃,我们躲到叶子下去避雨,不过很快就浇了个落汤鸡。我们别无他法,站在那儿任由衣服越来越湿,这显然不会增加我们的兴致。这反倒也激化了麦考密克和阿哲的矛盾,两人一直争执不下在哪儿避过这场暴雨最佳?是应该躲在树下避开雷雨闪电还是果在空旷的地方?杰米因大雨延误了行程很是沮丧。雨终于停了,谢天谢地。太阳马上出来了唉,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气候真是变幻无常。
我们重新上路,要爬过一座山,杰米像猴子一样爬在前面,跳过石头、山缝,我们都很难跟上他。每当我们落得很远时,他便低头瞪着我们,似乎很盼望我们走得再快些。
约一个小时后,石面上已经干了,攀登也轻松了一些。我开始注意到山上有些小道,尽管我说不上来是人还是动物踩出来的。我有种感觉我们已进人了定居区。
很快我便确信了,我们来到了一间小屋旁,外形是圆锥状的。墙全部用石头一块块砌起来,杰米讲这是用来储藏食物的。房子有个不到3尺高的小木门,刻成了人体状。
阿哲打开门,将头探进去,看到房里装满了谷物。
天哪,这个部落比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都要高等,他们从事农业,储存粮食。
听他这么讲,杰米满脸高兴,说:像英哥(他指的是我们国家,发音不准,刚开始都把我搞糊涂了)。
然后莪们继续沿途跋涉,很快路旁又见到一些石头围起来的小露台,是用来种些绿芽之类东西的。我想大概就是蔬菜吧。
这个地方我们就能见到人了。不知哪儿闪出一个小男孩儿大胆地盯着我们,然后转了两圈,朝山上跑去。过一会儿,跟着几个年长者又回来了。他们好奇地注视着我们,不过,我能看得出,他们并不恐惧。他们穿得也比北部的印第安人要好些。肩上披着外套,扎着腰布,脚上是原始的凉鞋,杰米激动得不能自已。又蹦又跳,讲一种昕起来与我们以前见过的野人所用的迥然不同的语言。他抓住朋友们的前臂,紧握着以示问候。很快他们便以同样的方式回应。这会儿他们好像认出了他是谁,开始活跃起来。他们抓住他,其实是拉他到山上去,我们就在后面跟着。越来越多的孩子跑来站在我们两旁,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们。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山顶,村子就在这儿。四周围着一圈石墙,我们由一条窄窄的阶梯走进去。到了里面,我发现这种构造原来是一座天然堡垒。里面有几十户房屋,建造得比我们在别处见到的小屋要精致得多。房子是由结实的原料建成的,即茅草混泥,再和树木粘在一起,甚至还有窗子。很多的房子有两层楼那么高,带有通往上层的小梯子,上层以下层的顶篷为地板。总的来讲这是个不平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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