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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www.77xs.la,我老婆那天之后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每当我的剑刺穿对手喉咙的时候,耳边总会响起一曲清脆悠扬的笛音。那笛音划破夜空,也划破我孤寂的灵魂,心里面此时总会泛起一股莫名的温暖。

    对手倒下来,玫瑰色的血从我的长剑上流下来的时候,我总会循声望望那笛音传来的方向。有时候,目光所到之处就有一个白影,我看见他的衣袂随风扬起,虽然从没见过他的脸,但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面容俊逸的男子。

    我是落枫山庄唯一的杀手。我叫枫影,自小就生活在落枫山庄,自小就学习如何杀人。我娘也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她叫姬冷艳——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名字,美艳与无情齐名。但是她已死在我的剑下,就在3年前,就在落枫山庄。

    3年,真是一段漫长的岁月,我不知我在这3年已经杀了多少人。我生命的全部就只是接单、杀人、睡觉。我用自己的剑,自己凌厉的剑法,自己剑下的无情为自己在江湖上赢得了一席之地。

    我披着红色的斗篷,拿着我的落枫剑,时常行走在苍茫的夜色中。江湖中人都叫我“冷血”一个比我娘“无情”更冷酷的名字。从我3岁起,我头脑中就只有一个概念,杀杀杀。

    3岁以前,我和爹娘生活在江南一个温情的小镇,那里有桃花,那里有小桥流水,那里有欢声笑语。我确实有一个甜蜜的童年,这份甜蜜足以回味一生。但是,我满3岁的那年中秋,小镇里突然来了无数的蒙面剑客,他们血洗了小镇。

    我记得我爹在倒下的时候,咬牙切齿地吐了3个字——“逍遥门”我一辈子记得这3个字,是它击碎了我所有的幸福。大火中,我娘带我逃回落枫山庄,从此开始教我杀人。

    16岁以前,我用的是木剑,我娘第一次交给我那把木剑的时候,她要我杀了我爹留给我的那只心爱的小白兔。我用木剑刺了9下才刺穿那只白兔的喉咙,我看着它扑腾着在我眼前死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娘对我说,杀手不可以有感情,对动物也不可以。

    16岁的时候,娘到庄外去杀人,回来时身受重伤,浑身是血。娘倒在我的怀里,脸上有了回到落枫山庄以来对我的第一次关切的笑容,她对我说,枫影,离开落枫山庄,离开江湖,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不要再做杀手了。

    娘被对手刺穿了胸膛,她很痛苦,她也许神智不清。我取过娘手中爹留下来的落枫剑,对她说,我生来就是杀手,不杀人我去做什么?我用落枫剑刺穿了娘的喉咙,我不想她继续痛苦下去。

    从此,我就开始手执落枫剑行走江湖,接单、杀人。我记得小时候我偎在爹的怀里问他,江湖在哪里?爹对我说,江湖在杀手的剑里。现在我知道,江湖就是我手中的落枫剑里。

    我一边杀人,一边寻找逍遥门的踪迹,但奇怪的是,现在的江湖中人都不知道逍遥门的名号。于是,逍遥门就成为我心头的谜,一个有着无限伤痛回忆的谜。

    我不像娘,出庄杀人的时候一身玄装,素面朝天。我出庄杀人的时候,总是珠环锦衣,浓笔重彩地把自己化得浓艳,然后再披上那流丽的红色斗篷。

    在杀人的时候,我除了总是能听到一曲清脆悠扬的笛音以外,还有一个发现,在被杀之人的身上偶尔能找到一块形状如枫叶的玉佩。如今,我已收集了4块这样的玉佩。这4个被杀的人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角色,他们是华山掌门毕飞天、神剑山庄庄主陆逊、震威镖局的总镖头甘长年和无花门门主燕青云。

    以前杀人我都是速战速决,甚至是一招取命,但是自从得到第四颗枫叶玉佩后,我决定先打探清楚,凡有这枫叶玉佩的我都要留下活口,先得到有关这玉佩的秘密。

    我不像那些沽名钓誉的杀手,对要杀之人有所选择,我只要是单就接,只要是有人雇我去杀人我就去杀,因为杀人是我生活的全部。成名大侠我杀,市井无赖我也杀;白道之人我杀,黑道之人我也杀。

    杀了太多的人,就有了太多的仇家,自从我在江湖成名后,我的生命除了杀人,再有一件事就是逃命。江湖中想雇我杀人的很多,想雇人杀我的也很多。

    自从发现有人追杀我以后,我就很少回落枫山庄,我总是在野外风餐露宿,过一种冷漠又极度紧张的生活。我像荒原的一匹恶狼,时刻想吞食对手,又时刻担心被对手吞食。

    终于,我落进江湖之人的圈套,有人雇我杀一个无名小卒。我轻易杀了那人以后,就发现我陷入了数十杀手的包围圈。

    在这数十杀手的人墙肉林里,我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落枫剑,杀得酣畅淋漓。我头脑中出现我3岁时江南桃花小镇我爹挥剑杀人的壮观场面,那一幕真是荡气回肠。

    我不停地杀,我是江湖上闻名丧胆的杀手冷血。杀人的时候,耳边依旧有那清脆悠扬的笛音。我像在经历一场浮华的梦,梦的内容就是杀人,不停地杀人。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躺在锦被里,房间里薰着沉香。床前坐着一个白衣少年,他有一张美轮美奂的脸,明眸皓齿,手中握着一根墨绿的玉笛。

    是你救了我?

    他点点头,将手中的玉笛凑到唇边,吹起了那我所熟悉的清脆而又悠扬的笛音。

    我恍惚又回到了那杀人的酣畅淋漓的场面,我似乎看到玫瑰色的血在我眼前流淌,里面有生命在召唤。

    你叫什么?你是我这一生唯一的恩人。

    我叫铭风。

    哦,我叫枫影。

    我在铭风的风音小筑里整整养了半月的伤,每天都听他给我吹奏笛曲,都是一些清脆而又悠扬的声音,和着小筑窗下的风铃声,在我耳中成为天籁之音。

    你为什么要杀人呢?铭风有时这样问我。

    因为我是杀手,我总是这样回答。我能读懂铭风眼中所有的对我的怜爱,因为那种眼神就像当年在江南桃花小镇爹看娘的眼神。

    身体稍有复原,我就坐在镜边整理我的妆容,我想做美丽的女人,因为我认为越美丽的女人杀人的时候越冷酷。

    我知道我不可以对铭风有感情,因为娘让我杀死爹送给我的那只小白兔的时候,对我说过,杀手不可以有感情,就是对动物也不可以。对动物都不可以有感情,我如何能对你有感情?铭风!

    躺在风音小筑的这半个月,在铭风的精心照料下,我竟可以忘却江湖,什么都不去想,只是静静地隐身在他的爱里。这十几年的学习杀人到做了杀手的生涯,甚至让我忘却了我是一个女人,一个需要怜爱的女人。

    但我是杀手,我不可以让铭风成为我的小白兔,我不可以把自已纠缠在爱里。离开风音小筑的时候,我流下了长长的泪水,这么多年来,我是第一次流下泪水,因为这么多年来,我在这半个月内,心里面一直是柔软的感觉。

    我披着红色的斗篷,拿着落枫剑,行走在风里。风吹起我的长发,吹走我所有的思绪,我只知道,我只是杀手,江湖闻名的冷血杀手。

    没想到离开江湖仅有半月,江湖就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半月中,江湖上又出现另一个女杀手,据说也是一个少女,眼神中还有天真的神色。听传闻说,她杀人从不取人性命,她只是用剑刺瞎对手的双眼。

    不久以后,我就邂逅了她一次,因为我们这次受命杀同一个人。我们要杀之人是诚王府的七王子,我赶到诚王府的时候,看到到处都贴着喜庆的大红喜字,原来今天是他的婚礼。

    在七王子的洞房里,映着红艳的喜烛,我一身红色的斗篷,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被我点了穴道的新娘,我相信我比她还要美丽。我的耳边响起铭风的清脆悠扬的笛音,我突然想到,如果我们同时换上礼服,也许是天下绝美的婚礼。

    三招两式我就将剑架在了七王子的的脖子上,正当我准备刺入的时候,我听一个娇脆的声音,且慢。

    我回头,看见一个紫衣少女,手中握着剑,正笑盈盈地站在我身后。姐姐,让我先来吧,你要的是他的命,而我只要他的眼睛。

    紫衣少女眼神中果真有天真无邪的神色。她也是杀手,且是娇柔的女杀手,我不忍拒绝,站在一边,算了,给她一个顺水人情。

    谢谢姐姐!少女乐呵呵地跑到我前面,对七王子喝道,七王子,你可知道我为何要杀你吗?

    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的七王子颤抖着说,不知道!

    谅你也不敢说,少女喝道,去年三月,你抢了牛头村一个鲁姓女子,霸占了她后又把她卖去青楼,可有此事?

    这,这七王子吓得跪倒在地。

    少女不听分说,一剑就刺瞎了他的双眼。鲜血从七王子空洞的眼眶流了出来,面目煞是狰狞。我以前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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