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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拿着谭可可留给我的那张便条看了好久,却还是想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写,只是画了三条鱼,并且谭可可的画画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一条鱼还是没有尾巴的。
我左思右想都不知这小妞打的是什么哑谜,打电话给她,传来懒洋洋的声音。“夏大小姐,您有什么吩咐啊,有扰清静啊!”“你留给我的便条是什么意思啊,猜谜呢?”我问她。
这下她可得意了“哈哈,还有你夏大作家看不懂的东东啊,猜猜看嘛!”
谭可可就是这样,你越是跟她耍嘴皮子,她就越起劲,看来我只有用强硬口气了“你说不说,不说我挂电话了。”
“好了啦,我告诉你便是啦,明天反正周六,中午力明请我们吃饭,上面画的三条鱼就是指的我们三人了。”谭可可在那边说着大笑起来。
三条鱼代表明天三个人吃中饭。我想这个点子也只有她才想得出来,我接着问她:“那有一条鱼没有尾巴的是怎么回事?”
“呵呵,因为我们两个是女人,是长发嘛,而力明是男人,头发很短,所以就没有画尾巴喽!”挂完谭可可的电话,我笑得差点在地上打滚,这家伙偶尔会这么搞笑一次,却总是能逗得我哈哈大笑,真佩服她。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写小说了,近来似乎都找不到相兴的灵感。一般我都是在晚上写作,优雅的钢琴曲在房间里流动,在电脑边摆上一杯香浓的咖啡,然后把空白的格子一个一个慢慢填满。
每天我都会抽空看看论坛上读者们的留言,然后并一一加以回复。有读者问我,为什么你的爱情总是如此温婉,我想或许是因为我的爱情是美好的,尽管在这世上不如意的爱情有千千万,但是我想,爱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好,只要心存美好,那它就是最美的。
在我的小说论坛上发言的众多读者中,其中有一位很忠实的读者,名字叫爱在那年那月。我不确定他是男性还是女性,但凭我的直觉,我断定为男性,故用他来称呼。在我的每一篇小说中,他都会跟贴留言,并表示出无限的支持,他的评论总是精辟而深入主题,每每有新作品发表时,我总是莫名地期待着他的评论与支持。
移动鼠标时,我看到有他的留言,不过我感觉很奇怪“你是否很喜欢星巴克的咖啡。”我这才想起,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星巴克喝咖啡了,我喜欢星巴克的咖啡味道,还记得跟叶然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就是在星巴克。
每一次写文时,自己的喜好与影子也不知不觉中融入其中,就如这篇小说中,我把星巴克的咖啡写了进去。“是的,我很喜欢喝星巴克的咖啡。”打出这行字的时候,我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是不加糖的速溶咖啡,虽然不如星巴克的咖啡那样香浓,但是我已满足。
我很喜欢过周末,可以每天早起沿着这条林荫小道跑步去公园,清晨,公园里锻炼的人很多,我更喜欢这种朝气十足的感觉。
这座南方城市的很少有雨,每天都是万里晴天,今天的天气更是尤其的好。我像往常一样,沿着这条林荫小道往公园方向跑去。跑到公园的时候,一轮红日已经高高地挂在了半空中,我跌起脚尖感受着阳光的抚摩,闭上眼睛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与露水的味道。
突然,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许小朗,怎么会是他。在公园那边的小道上,他正站在一群练大极的老人旁边,并且还学着他们的动作比划着。不知怎么的,此刻的许小朗在我眼中,突然感觉很... -->>
回到家,我拿着谭可可留给我的那张便条看了好久,却还是想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写,只是画了三条鱼,并且谭可可的画画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一条鱼还是没有尾巴的。
我左思右想都不知这小妞打的是什么哑谜,打电话给她,传来懒洋洋的声音。“夏大小姐,您有什么吩咐啊,有扰清静啊!”“你留给我的便条是什么意思啊,猜谜呢?”我问她。
这下她可得意了“哈哈,还有你夏大作家看不懂的东东啊,猜猜看嘛!”
谭可可就是这样,你越是跟她耍嘴皮子,她就越起劲,看来我只有用强硬口气了“你说不说,不说我挂电话了。”
“好了啦,我告诉你便是啦,明天反正周六,中午力明请我们吃饭,上面画的三条鱼就是指的我们三人了。”谭可可在那边说着大笑起来。
三条鱼代表明天三个人吃中饭。我想这个点子也只有她才想得出来,我接着问她:“那有一条鱼没有尾巴的是怎么回事?”
“呵呵,因为我们两个是女人,是长发嘛,而力明是男人,头发很短,所以就没有画尾巴喽!”挂完谭可可的电话,我笑得差点在地上打滚,这家伙偶尔会这么搞笑一次,却总是能逗得我哈哈大笑,真佩服她。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写小说了,近来似乎都找不到相兴的灵感。一般我都是在晚上写作,优雅的钢琴曲在房间里流动,在电脑边摆上一杯香浓的咖啡,然后把空白的格子一个一个慢慢填满。
每天我都会抽空看看论坛上读者们的留言,然后并一一加以回复。有读者问我,为什么你的爱情总是如此温婉,我想或许是因为我的爱情是美好的,尽管在这世上不如意的爱情有千千万,但是我想,爱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好,只要心存美好,那它就是最美的。
在我的小说论坛上发言的众多读者中,其中有一位很忠实的读者,名字叫爱在那年那月。我不确定他是男性还是女性,但凭我的直觉,我断定为男性,故用他来称呼。在我的每一篇小说中,他都会跟贴留言,并表示出无限的支持,他的评论总是精辟而深入主题,每每有新作品发表时,我总是莫名地期待着他的评论与支持。
移动鼠标时,我看到有他的留言,不过我感觉很奇怪“你是否很喜欢星巴克的咖啡。”我这才想起,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星巴克喝咖啡了,我喜欢星巴克的咖啡味道,还记得跟叶然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就是在星巴克。
每一次写文时,自己的喜好与影子也不知不觉中融入其中,就如这篇小说中,我把星巴克的咖啡写了进去。“是的,我很喜欢喝星巴克的咖啡。”打出这行字的时候,我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是不加糖的速溶咖啡,虽然不如星巴克的咖啡那样香浓,但是我已满足。
我很喜欢过周末,可以每天早起沿着这条林荫小道跑步去公园,清晨,公园里锻炼的人很多,我更喜欢这种朝气十足的感觉。
这座南方城市的很少有雨,每天都是万里晴天,今天的天气更是尤其的好。我像往常一样,沿着这条林荫小道往公园方向跑去。跑到公园的时候,一轮红日已经高高地挂在了半空中,我跌起脚尖感受着阳光的抚摩,闭上眼睛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与露水的味道。
突然,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许小朗,怎么会是他。在公园那边的小道上,他正站在一群练大极的老人旁边,并且还学着他们的动作比划着。不知怎么的,此刻的许小朗在我眼中,突然感觉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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