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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银行的劫案已经过去两百多年,期间自然不少警察探长努力寻找被盗的真相,甚至后来各种文人墨客也加入其中,这案件发生在福尔摩斯出身的国度不仅是对警权的挑战,也令普通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可两百多年过去,人们依旧一无所获,这案件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了百年悬案。直至到那一年,有一个叫杜尔的男人声称自己发现了两百多年前轰动欧洲一时的劫案的真相。
他发现了据称是罪犯之一的人的日记本,日记本中所说的经过其实十分乏味,也就两点让人可以硬着头皮读下去,第一点,是罪犯如此溶解那厚达两米的岩石进入金库,日记中提及案犯偶然得到一种奇怪的石头,它可以让别的石头软化。第二点自然是这笔巨大的财富的下落,人的生命有限,匆匆几十年如果一个人能花光那么巨大的一笔黄金,自然逃不掉警察的注视。而且当时劫案发生后百年间伦敦乃至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黄金的流动,有人出售来路不明的黄金必定被严查。日记中说案犯没有办法也没有胆量将黄金进行销赃,后来他参加了一战,并没有活着离开战场。对于黄金的所在,当时那张报纸说‘敬请关注下一期’,虽然我也有向关注下一期的兴趣,很可惜之后我就接到任务,离开了英国,也就不了了之了。
也许大家会鄙视道:“宅男你这货如此贪财,就算出任务了也不会对这消息置之不理。”
唉,大家对我的误解真让我桑心,我不是不想去了解,可这则新闻是出自一张以哗然取宠、天方夜谭和明星的花边新闻为主的报纸。我记得这张报纸,曾经还煞有介事地报道过其实查尔斯王子那货其实是女的,天一那货其实早过了二十一岁!
这样风格的一张报纸所报道的事情,如果我去深究,会不会显得我宅男的智商有点低呢?
我让自己的思维发散着,那样,在这种死一样的境地中,我才不会感到难以忍受的压迫感。曲曲折折的通道,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一样。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我眼前一亮,看到了光。
这个漆黑的洞道中居然有光?我马上将手握成拳,往后微举,这个手势,想必不用我解释大家都知道是停止,戒备的意思。我发现那光是红色的,但绝不是火光,因为火的光,会跳动。而这光则十分稳定,仿佛一盏亮着的灯。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灯,就算有,百多年前它就通电至今?这电费得多惊人啊?这电费谁来交呐?难道张保仔从地下爬出去交吗?
这种荒诞之极的事,可能性不大,不然早就听到某些猿类在尖叫了。待我看清光的来源,不禁让我大吃一惊外加十分尴尬……原来这光是来自墙壁上那间隔几十米就出现,暗红色的石头,不知为何它发出红如火的光,这光并不刺眼。
原来,它出现在墙上的用意,就是照明?这尼玛和我的猜想分别也太大了点,都天差地别了吧?亏我刚刚还将它和两百多年前轰动欧洲的英国银行劫案联系到一起呢,这脸丢得……还好,白大小姐与邓肯并没有多说什么。
因为,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情况,让大家戒备着的心紧张起来!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一个看上去四四方方的院落之中。那院落的三面,居然是就着洞壁用石块砌出的高墙,墙上没有任何装饰,连一个小窗户都没有。只有我们走来的那一面,有一扇门可通。
那扇门,就质地看,应该是铁门,让我们震惊的当然不是这里会出现铁门,而是,这铁门它半开着!
是谁将铁门打开的?!
或者,铁门的主人离去时,忘记关门?不,绝对不可能,试想想如果你是这宝藏的主人张保仔,你将毕生抢掠所得的财物,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运进危机重重的白石岭下的地洞,然后修建了工事,当你满意地离去时,你却忘记了关门!
这可能吗?不可能吧!这靠谱吗?必须不靠谱吧!所以,唯一的解释是,有人将这门打开进去了,也只有外来者才会离开时不会顺手将门关上。又或者,外来者打开门,进去后,并没能出来?
总之,有人先我们一步,拔了我宅男的头筹了!
我马上向跑进门里,看看我的宝物有没有被搜刮一空,白慧拦住了我,她说:“这扇门,有古怪。”
一扇铁门能有什么古怪,难道它还会竖起吃人不是?我回头疑惑地望向白慧,见她皱着好看的眉说:“你看门的花纹,它……它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门是一种供人进出,将不相关,不想让他进去的人关在门外,或门内的东西。它可以出现在很多地方,包括藏宝室。这里是张保仔的藏宝地,有一扇门,很难想象吗,白大小姐为何说它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呢?
“太不可思议了。”黑大个邓肯居然也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听上去,他也知道这门不一般吗?我忍不住对他吐槽,“黑仔,别在你嫂子前装专业人士了,咱们不是那块料。”
邓肯耸耸肩笑道:“我大学辅修的是世界通史,”他不说我也早就忘记了这厮加入佣兵团前确实大有来历。“门上面雕刻的图案是牛,如果我没看错,这应该是属于米诺斯文明的产物,对吧,白小姐?”
白慧点头,肯定了邓肯的猜测。这里必须解释一下所谓的米诺斯文明,米诺斯这个名字来源于古希腊神话中克里特国王米诺斯,对于古希腊时代,大家可能知道的不多,而米诺斯王这货被人所知道的更多是因为传说中他兴建的‘米诺斯’迷宫,这货在迷宫中弄了一头牛头人身的怪物养在里面,并且定期用活人做怪物的贡品,这货的恶趣味简直令人发指之极。(未完待续)
伦敦银行的劫案已经过去两百多年,期间自然不少警察探长努力寻找被盗的真相,甚至后来各种文人墨客也加入其中,这案件发生在福尔摩斯出身的国度不仅是对警权的挑战,也令普通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可两百多年过去,人们依旧一无所获,这案件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了百年悬案。直至到那一年,有一个叫杜尔的男人声称自己发现了两百多年前轰动欧洲一时的劫案的真相。
他发现了据称是罪犯之一的人的日记本,日记本中所说的经过其实十分乏味,也就两点让人可以硬着头皮读下去,第一点,是罪犯如此溶解那厚达两米的岩石进入金库,日记中提及案犯偶然得到一种奇怪的石头,它可以让别的石头软化。第二点自然是这笔巨大的财富的下落,人的生命有限,匆匆几十年如果一个人能花光那么巨大的一笔黄金,自然逃不掉警察的注视。而且当时劫案发生后百年间伦敦乃至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黄金的流动,有人出售来路不明的黄金必定被严查。日记中说案犯没有办法也没有胆量将黄金进行销赃,后来他参加了一战,并没有活着离开战场。对于黄金的所在,当时那张报纸说‘敬请关注下一期’,虽然我也有向关注下一期的兴趣,很可惜之后我就接到任务,离开了英国,也就不了了之了。
也许大家会鄙视道:“宅男你这货如此贪财,就算出任务了也不会对这消息置之不理。”
唉,大家对我的误解真让我桑心,我不是不想去了解,可这则新闻是出自一张以哗然取宠、天方夜谭和明星的花边新闻为主的报纸。我记得这张报纸,曾经还煞有介事地报道过其实查尔斯王子那货其实是女的,天一那货其实早过了二十一岁!
这样风格的一张报纸所报道的事情,如果我去深究,会不会显得我宅男的智商有点低呢?
我让自己的思维发散着,那样,在这种死一样的境地中,我才不会感到难以忍受的压迫感。曲曲折折的通道,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一样。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我眼前一亮,看到了光。
这个漆黑的洞道中居然有光?我马上将手握成拳,往后微举,这个手势,想必不用我解释大家都知道是停止,戒备的意思。我发现那光是红色的,但绝不是火光,因为火的光,会跳动。而这光则十分稳定,仿佛一盏亮着的灯。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灯,就算有,百多年前它就通电至今?这电费得多惊人啊?这电费谁来交呐?难道张保仔从地下爬出去交吗?
这种荒诞之极的事,可能性不大,不然早就听到某些猿类在尖叫了。待我看清光的来源,不禁让我大吃一惊外加十分尴尬……原来这光是来自墙壁上那间隔几十米就出现,暗红色的石头,不知为何它发出红如火的光,这光并不刺眼。
原来,它出现在墙上的用意,就是照明?这尼玛和我的猜想分别也太大了点,都天差地别了吧?亏我刚刚还将它和两百多年前轰动欧洲的英国银行劫案联系到一起呢,这脸丢得……还好,白大小姐与邓肯并没有多说什么。
因为,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情况,让大家戒备着的心紧张起来!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一个看上去四四方方的院落之中。那院落的三面,居然是就着洞壁用石块砌出的高墙,墙上没有任何装饰,连一个小窗户都没有。只有我们走来的那一面,有一扇门可通。
那扇门,就质地看,应该是铁门,让我们震惊的当然不是这里会出现铁门,而是,这铁门它半开着!
是谁将铁门打开的?!
或者,铁门的主人离去时,忘记关门?不,绝对不可能,试想想如果你是这宝藏的主人张保仔,你将毕生抢掠所得的财物,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运进危机重重的白石岭下的地洞,然后修建了工事,当你满意地离去时,你却忘记了关门!
这可能吗?不可能吧!这靠谱吗?必须不靠谱吧!所以,唯一的解释是,有人将这门打开进去了,也只有外来者才会离开时不会顺手将门关上。又或者,外来者打开门,进去后,并没能出来?
总之,有人先我们一步,拔了我宅男的头筹了!
我马上向跑进门里,看看我的宝物有没有被搜刮一空,白慧拦住了我,她说:“这扇门,有古怪。”
一扇铁门能有什么古怪,难道它还会竖起吃人不是?我回头疑惑地望向白慧,见她皱着好看的眉说:“你看门的花纹,它……它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门是一种供人进出,将不相关,不想让他进去的人关在门外,或门内的东西。它可以出现在很多地方,包括藏宝室。这里是张保仔的藏宝地,有一扇门,很难想象吗,白大小姐为何说它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呢?
“太不可思议了。”黑大个邓肯居然也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听上去,他也知道这门不一般吗?我忍不住对他吐槽,“黑仔,别在你嫂子前装专业人士了,咱们不是那块料。”
邓肯耸耸肩笑道:“我大学辅修的是世界通史,”他不说我也早就忘记了这厮加入佣兵团前确实大有来历。“门上面雕刻的图案是牛,如果我没看错,这应该是属于米诺斯文明的产物,对吧,白小姐?”
白慧点头,肯定了邓肯的猜测。这里必须解释一下所谓的米诺斯文明,米诺斯这个名字来源于古希腊神话中克里特国王米诺斯,对于古希腊时代,大家可能知道的不多,而米诺斯王这货被人所知道的更多是因为传说中他兴建的‘米诺斯’迷宫,这货在迷宫中弄了一头牛头人身的怪物养在里面,并且定期用活人做怪物的贡品,这货的恶趣味简直令人发指之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