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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快地笑上一回。
因为这种快乐的体验,她对特蕾莎的好感度更进一层。待两个人微微消了汗,清清转过脸问她:“你饿不饿?叶姐姐昨天出门之前给我做了不少好吃的——你吃没吃过烧鸡?”
特蕾莎想了想:“呃……你是说炸鸡?”
“不是啦!”于清清一下子从秋千上跳下来。于是特蕾莎失去了平衡惊叫一声就要仰面摔倒,但清清一把拉住她,把她也拽下来了,“你吃了就知道好吃了——我带你回家去!”
这时候清清已经从初见时的腼腆当中恢复过来,胆大活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像是个小霸王一样不由分说地拉着特蕾莎便走,而后者之前努力营造的“成熟”形象在她这种气势汹汹的热情面前毫无用武之地,只好乖乖跟着她往家里走。
二十分钟之后,两个小家伙已经坐在餐桌旁边、吃得满手油光了。
于清清最惊讶的事情莫过于……
特蕾莎不但从没玩过秋千,眼下看起来,好像也从没吃过鸡肉!因为她会边吃边说:“原来是这个味道。”
她觉得特蕾莎所指的肯定不是烧鸡与炸鸡的不同之处——因为当自己问她是不是比炸鸡好吃的时候,她会说“我也不知道啊”。
因而于清清觉得她格外可怜,甚至觉得她似乎一直过得比自己还要不幸。什么样的爸妈才会连鸡肉都不给她吃啊?不过她当然没多问。因为她早知道自己居住的这一片社区有些不同寻常。无论是来自叶知行的叮嘱还是自己观察都令她意识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特殊的——哪怕是眼前的这个小女孩。
但正如从前她可以同坟墓里的李真做朋友一样,这个胆大心细的小女孩明智地没有试着去弄清楚一些别人不想要她知道的事情。
小孩子之间聊天的话题很简单,无外乎是一些游戏、朋友之间的事情。清清觉得自己该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好玩,于是同她说起了自己在乡下的经历。
比如她在小玻璃罐里放些煮熟的米粒,又在罐口系上一根绳子,将它投进溪水里,接着就跑去一边捉蜻蜓。
等到玩了一会儿觉得累了,就跑去水边飞快地拎起绳子,将玻璃罐提出来——于是会发现罐子里困住了不少惊慌失措的小鱼和虾子。运气好的话,一次能逮到十几条。
再比如她会找到一个水流较缓的浅坡,拔些草,用草围成一个小小的“水坝”。水可以慢慢流出去,然而一些傻乎乎的鱼儿却会被困在水坝里。接着她会迅速抓起那些草把它们丢在岸边,于是又会有小鱼蹦蹦跶跶地跳出来,躺在地上张嘴喘气。
特蕾莎听得发傻,似乎第一次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大胆又有趣的游戏。一些富有中国北方特色的方言她弄不大懂,但并不妨碍她根据自己的猜测在脑海当中补完当时的情景,同时很配合地发出各种不可思议的惊叹声。
到于清清说起有一天她在路上捡起了一条死蛇的时候,特蕾莎看她的眼光已经完全是崇拜了。
接着清清的脸色就稍微黯淡下来:“后来我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她用油乎乎的小手托着脸,怔怔地看向窗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跑出去。”
特蕾莎正用舌尖去舔鸡翅骨头缝里的那点儿肉,眯着眼睛问:“跑到哪里去?”
于清清想了想,看着特蕾莎,低声道:“我告诉你噢,我的那个朋友他不是普通人!他原先是住在坟里的!”
特蕾莎愣了愣:“哈?”
“有一天我自己跑去山上玩……”于清清用压低了声音,用那种神秘兮兮的语气开始讲她同李真相识的经历。实际上这件事她从未对第二个人说起过。然而眼前的特蕾莎是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而某些事她也的确在心中压抑了太久——经历了一年多的愁苦生活,今天终于开开心心地找到一个新朋友,她似乎不知不觉地便认为自己可以对她敞开心扉。
便是因为这种没来由而奇特的信任感,她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而特蕾莎似乎也被这件事所吸引,脸上的神情显得紧张诧异,甚至连手也忘了擦,便去挠耳朵。
说到最后于清清总算没忘记补充一句:“不能告诉别人啊,这个是我的秘密,只有我们两个才知道的。”
特蕾莎笑着,用力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去告诉别人。”
两个小女孩又在一起腻歪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中午的时候,特蕾莎说要回家里去吃午饭。起了个大早,又疯了一上午,于清清也觉得犯困,因而在特蕾莎走之前同她约好明天再出来一起玩,就跑去楼上午睡了。
晚上的时候叶知行还是没有回家。但清清早就习惯了——实际上这十几天里,叶知行陪伴她的时间加起来都不超过十个小时。不过冰箱里还有不少吃的,她也学会了怎么用微波炉。填饱肚子之后,带着些微的满足感,她开始一个人写作业。
然而这作业是她为自己布置的。这会让她想起从前向李真哥哥问问题的那段日子。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那个时候的生活……都是她这短短几年当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于是她在灯光下端坐在桌子前,用手里的铅笔在本子上工工整整地写了“于左健”、“张玉屏”、“李真”这几个字……然后眼泪啪嗒啪嗒地滴在纸面上。
不过她没有抬手去擦。而是又翻了一页,用格尺比着,慢慢撕出两条纸。接着换上一支圆珠笔,笨拙地又写了几个眼下对她而言有些复杂的汉字。
“于左键、张玉屏之墓”、“李真之墓”。她回想着第一次弄懂了李真墓碑上那些汉字寓意时的情景,小小的心灵被深深的哀伤占据。于是她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将两张小纸条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衣服兜里,又从凳子上跳下来、关上灯,蜷缩进被窝里去了。
第二天的时候,于清清又起了个大早。
她将自己穿得暖暖的,又吃了不少东西,这才冒着寒风挪到秋千架旁边,坐在上面等她的那位新朋友。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周围灰蒙蒙的。寒意顺着衣缝儿往身体里钻,于是她只好跳下来跺跺脚,又绕着秋千跑了两圈儿。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东边的曙光终于出现了。于是她往树林那边看了看,继续耐心等待着。
然而从太阳刚刚升起一直等到天光大放亮,特蕾莎一直都没有出现。她就又去那边的树林里转了转,可她的那位新朋友也没同自己捉迷藏。
最终她意识到,似乎今天特蕾莎不会再出现了。
于清清站在秋千旁边推了一下,秋千就像昨天那么荡起来。只是没有欢声笑语,也没人再听她说那些好玩的事情了。
她微微叹了口气,揉揉冻得发麻的耳朵,低着头转身往家里走。
但刚刚走了两步,便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她立即欣喜地回过头去,却发现栅栏外面是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男人。那男人向她摆摆手,用生硬的汉语说道:“特蕾莎生病了,她要我告诉你一声,不要客气。”
于清清觉得最后那句“不要客气”原本想要表达的寓意应该是“不好意思”。但不管怎么样她总算又略微开心了些——至少不是她把自己忘记了。她赶紧问道:“叔叔,她生了什么病?”
但那人没说话,只朝她点点头转过身去。
而后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同时微微一愣。
因为天上出现的那东西。
极光。
按照原理来说,极光是因为太阳带电粒子,也就是太阳风,穿越地球磁场的时候使大气当中的分子或者原子激发、电离而形成的美丽光晕。
不过这东西一般出现在晚上、出现在高纬度地区。
而眼下于清清所在的地方,既不是晚上,也不是高纬度地区。
然而一整片幽蓝色的、飘带似的光芒就那么在白日的天空当中出现了。它们的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上午的阳光都没法儿掩去它们的身影,反而令那幽蓝色又渐渐转化为浅绿色,在广袤高远的天空之上微微扭动,像是十几条打算将太阳包裹住、吞吃掉可怕巨蛇。
这样震撼的场面令两个人都愣在原地,不顾刺眼的阳光举目观瞧。
而与此同时,李真与张可松也愣愣地站在阳台上,在午夜的寒风里看着他们头顶天空之上的那异常景象。
极光。
它是忽然出现的。前一刻两个人还在相互亲吻,下一刻,仿佛忽然有人打开了苍穹之上的霓虹灯,淡绿与淡红色的光芒照亮两人身边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惊诧地抬头看去,便发现夜空已被无数舞动的光蛇所占据了。
看见极光当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今天它突如其来地、在这个原本不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了,于是带给人们的,除了惊诧便只有微微的惶恐。
可松下意识地惊呼一声:“……这是极光?怎么回事?”
李真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他愣了一会儿,拉着可松慢慢退回到屋子里,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上了网。遇到这种事情,他自然想要知道别人是否也注意到了这异常现象,更想知道信息传播最快的网络上是否会有人站出来解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与他抱有同样想法的人显然不在少数。常去的一个论坛里已经有不少人发了帖,问其他人有没有看到极光。
他扫了一眼那几个人的ID,知道其中有两个在南方。一个在广东,一个在福建。
竟然是……连那种地方都见得到极光?!
这时候可松凑过来说了一句:“去微特上看看。”
李真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迅速打开那个网站。而此刻这个用户遍及世界各地的交际网站上已经开了锅——
就连澳利亚那边的人都说看到了极光……然而那可是南半球啊!
李真意识到一件事。
这极光……似乎是出现在全球每一个地区的天空当中的。
于是他同可松面面相觑,的脑海中只剩下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他再次抬眼向外看去。但这个时候,那忽然出现的诡异光亮却又迅速暗淡、逐渐扭曲,在三秒钟之内消失不见。
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集体经历了一场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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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物钟乱套了。所以更新时间调整一下。大约以后在晚上21点左右更新。今天的7000字奉上。RS
痛快快地笑上一回。
因为这种快乐的体验,她对特蕾莎的好感度更进一层。待两个人微微消了汗,清清转过脸问她:“你饿不饿?叶姐姐昨天出门之前给我做了不少好吃的——你吃没吃过烧鸡?”
特蕾莎想了想:“呃……你是说炸鸡?”
“不是啦!”于清清一下子从秋千上跳下来。于是特蕾莎失去了平衡惊叫一声就要仰面摔倒,但清清一把拉住她,把她也拽下来了,“你吃了就知道好吃了——我带你回家去!”
这时候清清已经从初见时的腼腆当中恢复过来,胆大活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像是个小霸王一样不由分说地拉着特蕾莎便走,而后者之前努力营造的“成熟”形象在她这种气势汹汹的热情面前毫无用武之地,只好乖乖跟着她往家里走。
二十分钟之后,两个小家伙已经坐在餐桌旁边、吃得满手油光了。
于清清最惊讶的事情莫过于……
特蕾莎不但从没玩过秋千,眼下看起来,好像也从没吃过鸡肉!因为她会边吃边说:“原来是这个味道。”
她觉得特蕾莎所指的肯定不是烧鸡与炸鸡的不同之处——因为当自己问她是不是比炸鸡好吃的时候,她会说“我也不知道啊”。
因而于清清觉得她格外可怜,甚至觉得她似乎一直过得比自己还要不幸。什么样的爸妈才会连鸡肉都不给她吃啊?不过她当然没多问。因为她早知道自己居住的这一片社区有些不同寻常。无论是来自叶知行的叮嘱还是自己观察都令她意识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特殊的——哪怕是眼前的这个小女孩。
但正如从前她可以同坟墓里的李真做朋友一样,这个胆大心细的小女孩明智地没有试着去弄清楚一些别人不想要她知道的事情。
小孩子之间聊天的话题很简单,无外乎是一些游戏、朋友之间的事情。清清觉得自己该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好玩,于是同她说起了自己在乡下的经历。
比如她在小玻璃罐里放些煮熟的米粒,又在罐口系上一根绳子,将它投进溪水里,接着就跑去一边捉蜻蜓。
等到玩了一会儿觉得累了,就跑去水边飞快地拎起绳子,将玻璃罐提出来——于是会发现罐子里困住了不少惊慌失措的小鱼和虾子。运气好的话,一次能逮到十几条。
再比如她会找到一个水流较缓的浅坡,拔些草,用草围成一个小小的“水坝”。水可以慢慢流出去,然而一些傻乎乎的鱼儿却会被困在水坝里。接着她会迅速抓起那些草把它们丢在岸边,于是又会有小鱼蹦蹦跶跶地跳出来,躺在地上张嘴喘气。
特蕾莎听得发傻,似乎第一次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大胆又有趣的游戏。一些富有中国北方特色的方言她弄不大懂,但并不妨碍她根据自己的猜测在脑海当中补完当时的情景,同时很配合地发出各种不可思议的惊叹声。
到于清清说起有一天她在路上捡起了一条死蛇的时候,特蕾莎看她的眼光已经完全是崇拜了。
接着清清的脸色就稍微黯淡下来:“后来我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她用油乎乎的小手托着脸,怔怔地看向窗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跑出去。”
特蕾莎正用舌尖去舔鸡翅骨头缝里的那点儿肉,眯着眼睛问:“跑到哪里去?”
于清清想了想,看着特蕾莎,低声道:“我告诉你噢,我的那个朋友他不是普通人!他原先是住在坟里的!”
特蕾莎愣了愣:“哈?”
“有一天我自己跑去山上玩……”于清清用压低了声音,用那种神秘兮兮的语气开始讲她同李真相识的经历。实际上这件事她从未对第二个人说起过。然而眼前的特蕾莎是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而某些事她也的确在心中压抑了太久——经历了一年多的愁苦生活,今天终于开开心心地找到一个新朋友,她似乎不知不觉地便认为自己可以对她敞开心扉。
便是因为这种没来由而奇特的信任感,她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而特蕾莎似乎也被这件事所吸引,脸上的神情显得紧张诧异,甚至连手也忘了擦,便去挠耳朵。
说到最后于清清总算没忘记补充一句:“不能告诉别人啊,这个是我的秘密,只有我们两个才知道的。”
特蕾莎笑着,用力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去告诉别人。”
两个小女孩又在一起腻歪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中午的时候,特蕾莎说要回家里去吃午饭。起了个大早,又疯了一上午,于清清也觉得犯困,因而在特蕾莎走之前同她约好明天再出来一起玩,就跑去楼上午睡了。
晚上的时候叶知行还是没有回家。但清清早就习惯了——实际上这十几天里,叶知行陪伴她的时间加起来都不超过十个小时。不过冰箱里还有不少吃的,她也学会了怎么用微波炉。填饱肚子之后,带着些微的满足感,她开始一个人写作业。
然而这作业是她为自己布置的。这会让她想起从前向李真哥哥问问题的那段日子。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那个时候的生活……都是她这短短几年当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于是她在灯光下端坐在桌子前,用手里的铅笔在本子上工工整整地写了“于左健”、“张玉屏”、“李真”这几个字……然后眼泪啪嗒啪嗒地滴在纸面上。
不过她没有抬手去擦。而是又翻了一页,用格尺比着,慢慢撕出两条纸。接着换上一支圆珠笔,笨拙地又写了几个眼下对她而言有些复杂的汉字。
“于左键、张玉屏之墓”、“李真之墓”。她回想着第一次弄懂了李真墓碑上那些汉字寓意时的情景,小小的心灵被深深的哀伤占据。于是她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将两张小纸条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衣服兜里,又从凳子上跳下来、关上灯,蜷缩进被窝里去了。
第二天的时候,于清清又起了个大早。
她将自己穿得暖暖的,又吃了不少东西,这才冒着寒风挪到秋千架旁边,坐在上面等她的那位新朋友。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周围灰蒙蒙的。寒意顺着衣缝儿往身体里钻,于是她只好跳下来跺跺脚,又绕着秋千跑了两圈儿。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东边的曙光终于出现了。于是她往树林那边看了看,继续耐心等待着。
然而从太阳刚刚升起一直等到天光大放亮,特蕾莎一直都没有出现。她就又去那边的树林里转了转,可她的那位新朋友也没同自己捉迷藏。
最终她意识到,似乎今天特蕾莎不会再出现了。
于清清站在秋千旁边推了一下,秋千就像昨天那么荡起来。只是没有欢声笑语,也没人再听她说那些好玩的事情了。
她微微叹了口气,揉揉冻得发麻的耳朵,低着头转身往家里走。
但刚刚走了两步,便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她立即欣喜地回过头去,却发现栅栏外面是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男人。那男人向她摆摆手,用生硬的汉语说道:“特蕾莎生病了,她要我告诉你一声,不要客气。”
于清清觉得最后那句“不要客气”原本想要表达的寓意应该是“不好意思”。但不管怎么样她总算又略微开心了些——至少不是她把自己忘记了。她赶紧问道:“叔叔,她生了什么病?”
但那人没说话,只朝她点点头转过身去。
而后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同时微微一愣。
因为天上出现的那东西。
极光。
按照原理来说,极光是因为太阳带电粒子,也就是太阳风,穿越地球磁场的时候使大气当中的分子或者原子激发、电离而形成的美丽光晕。
不过这东西一般出现在晚上、出现在高纬度地区。
而眼下于清清所在的地方,既不是晚上,也不是高纬度地区。
然而一整片幽蓝色的、飘带似的光芒就那么在白日的天空当中出现了。它们的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上午的阳光都没法儿掩去它们的身影,反而令那幽蓝色又渐渐转化为浅绿色,在广袤高远的天空之上微微扭动,像是十几条打算将太阳包裹住、吞吃掉可怕巨蛇。
这样震撼的场面令两个人都愣在原地,不顾刺眼的阳光举目观瞧。
而与此同时,李真与张可松也愣愣地站在阳台上,在午夜的寒风里看着他们头顶天空之上的那异常景象。
极光。
它是忽然出现的。前一刻两个人还在相互亲吻,下一刻,仿佛忽然有人打开了苍穹之上的霓虹灯,淡绿与淡红色的光芒照亮两人身边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惊诧地抬头看去,便发现夜空已被无数舞动的光蛇所占据了。
看见极光当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今天它突如其来地、在这个原本不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了,于是带给人们的,除了惊诧便只有微微的惶恐。
可松下意识地惊呼一声:“……这是极光?怎么回事?”
李真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他愣了一会儿,拉着可松慢慢退回到屋子里,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上了网。遇到这种事情,他自然想要知道别人是否也注意到了这异常现象,更想知道信息传播最快的网络上是否会有人站出来解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与他抱有同样想法的人显然不在少数。常去的一个论坛里已经有不少人发了帖,问其他人有没有看到极光。
他扫了一眼那几个人的ID,知道其中有两个在南方。一个在广东,一个在福建。
竟然是……连那种地方都见得到极光?!
这时候可松凑过来说了一句:“去微特上看看。”
李真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迅速打开那个网站。而此刻这个用户遍及世界各地的交际网站上已经开了锅——
就连澳利亚那边的人都说看到了极光……然而那可是南半球啊!
李真意识到一件事。
这极光……似乎是出现在全球每一个地区的天空当中的。
于是他同可松面面相觑,的脑海中只剩下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他再次抬眼向外看去。但这个时候,那忽然出现的诡异光亮却又迅速暗淡、逐渐扭曲,在三秒钟之内消失不见。
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集体经历了一场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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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物钟乱套了。所以更新时间调整一下。大约以后在晚上21点左右更新。今天的7000字奉上。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