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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写文章专事抄书,还很得人欣赏,也就坦然了。

    老残游记虽说是近代小说,又是白话,可毕竟过了一百多年,读着不太顺口。于是,我便将这段话略作翻译,抄录如下:

    “中国有四大优势,在全球都无与伦比:二十三个行省全部分布在温带,可以说是气候条件第一;各省的矿藏都极其丰富,土壤都极其肥沃,可以说是自然资源第一;老百姓最能吃苦耐劳,知识分子特别聪明智慧,可以说是人的文明素质第一;有文、周、孔、孟的光辉著作和康熙皇帝、雍正皇帝的重要讲话作指导,可以说是政治条件和教化措施第一。有这么多的优势,中国理应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然而中国国力一天比一天弱,百姓一天比一天穷,很快就到了危亡关头。原因在哪里?”

    又“其实平常人也不敢犯法,那些最敢犯法的,大概是三种人,他们仗着自己后台过硬,或自以为有力量,有恃无恐,就犯法了。哪三种人呢?一种是倚仗官方势力犯法,一种是人多势众犯法,一种是耍无赖犯法。所谓倚仗官方势力犯法的,并不是说谁做了官就一定犯法。那些做了官的,必定怕丢官,倒不敢犯法。而是他的那些亲戚或者亲信的朋友,以及亲信的家丁容易犯法。这里面犯法最多的还是官家亲信的家丁,官家亲戚和亲信的朋友犯法要稍好些。前日在巡警局撒尿的那个委员,不就是倚仗着有个大军机的靠山吗?所谓人多势众犯法的,比如当年科举考试的童生、乡试的考生,到了应考的时候,总会有些人特意做些犯法的事。再比如现在各学堂里的学生,哪一个省的学堂里没有闹过事呢?他们究竟有什么大事值得闹呢?不过就是觉得他们人多势众,可以胡作非为,随便找个理由闹一闹,觉得好玩。其实落了单,他们个个比老鼠还胆小。又比如京城堂官宅子里的轿夫,在外横行霸道,老是跑去砸戏园子,官方都不敢过问。这些都是仗着人多而去犯法。最后是所谓耍无赖犯法。那些地方恶棍、衙门口的差役等,他们就仗着自己屁股结实,不怕打。今日犯了法,捉到官府里打了板子,他明日照样犯法;再犯再打,再打再犯,弄得连官方也拿他们没办法了。大概天下的坏人不外乎这三种。”

    抄完这些,不觉莞尔。历史就像在兜着圈子玩似的,只须改改个别字词,比方把“亲信”改作“秘书”、“轿夫”改作“司机”就不像写清末的事了。

    又想那康熙、雍正当年必然有很多重要训导的,只是除了史学家,再没别的人关心。隐约知道雍正很注重发表著作的,他的大义觉迷录曾颁行天下,让全国官民认真学习。只是今天谁也不知道那大义觉迷录里胡说了些什么鸟玩意儿。

    告别英雄王跃文

    从来都说时势造英雄。时势者何?乱世也!英雄辈出,必然血雨腥风。相反,英雄无用武之地,实是苍生享太平之日。又所谓成也英雄,败也英雄;更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那么,王也英雄,寇也英雄。

    秦始皇扫六合而吞八荒,可谓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他的头是怎么顶到天上去的呢?原来他脚下垫着数百万生灵的头颅。史载,秦国破韩,斩首二十四万人;灭魏,斩首十三万人;败赵,斩首四十五万人;而杀人十万以下忽略不计,史家算账真是阔绰!须知当时华夏大地人口并不多,几万几十万地砍头,经不得几下砍的。难怪百姓古来自称草民!其命如草,割了又长!庆幸中国百姓命贱,不然早被英雄们砍光了。

    成功了的英雄,哪怕成就了霸业,仍然还要杀人的。秦始皇活埋儒士三百多人,这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搞文化事业。历代开国皇帝,登基后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大杀功臣。不管是否帝制,只要是专制,概莫能外。哪怕治平之世,杀人仍是家常便饭。比方要开疆劈土,比方要削藩平乱,比方要搞文字狱。君王们需有这些文治武功,才配得上英主尊号。此等成者英雄,被正史、野史和民间传说渲染千百年之后,神武直追天人,叫野心家效法,让老百姓敬畏。也许最敬畏这类英雄的,反倒是皇帝们最爱杀的文化人。康熙、雍正、乾隆很重视文化建设,他们的重大举措首推砍文化人脑袋,杀戮之酷更甚于秦始皇。但是现在的文化人或许同当年被杀的文化人没有血缘关系,才把这三位皇帝捧为千古难寻的圣明之君,单说他们是英雄还嫌大不敬。我们只要打开电视机,就会看见康雍乾们龙行虎步,威风凛凛,爱戴之情,油然而生。

    败了的英雄,远古如蚩尤、夏桀、商纣,晚近如李闯王、洪天王。远者古渺难考,近者如洪天王,史料汗牛充栋。洪秀全本想认真考个功名,做做官的。可惜他资质太差,多次科考都名落孙山之后。最终精神失常,幻想自己是上帝之子,理应君临天下。于是装神弄鬼,纠合些愚顽无赖之徒,横行天下,打家劫舍。但凡洪秀全的所谓义军到过的地方,无不流血漂橹,哀鸿遍野。洪天王和他的太平天国英雄了十四年,而死于英雄伟业的百姓当以百万计算。仅石达开兵败大渡河,就有十万喽罗灰飞烟灭。不管死掉的是“天兵”或是“清妖”无非是张大娘的儿子杀死了隔壁李大娘的儿子。此类同抢龙椅有关的战争,成与败,正与邪,都只是所谓英雄们的事,百姓们只有流血的份儿。

    汤因比眼中,英雄无异于野蛮。他说:蛮族驰骋在前一个文明的破碎山河之间,享受了一个短暂的“英雄时代”但是这种时代没有开辟文明史的新篇章;尽管蛮族的神话和诗歌热情赞颂这种英雄业绩,几乎使后人无法弄清历史真相。汤因比作为历史学家,他的目光是冷峻的。他承认蛮族从历史舞台上清扫了僵死文明的碎片,但它作为英雄存在的任务仅仅是破坏。困扰中国历代王朝的五胡乱华,匈奴人席卷罗马帝国,蒙古人马踏欧亚大陆,等等,都让野蛮人拥有过昙花一现的“英雄时代”而野蛮的“英雄时代”则是文明社会拱手奉上的。倘若文明社会自己没出问题,蛮族是不大有可能趁势而入的。倭寇之患,明清为盛,就因为古老帝国自己渐渐露出了可欺负的地方。这里似乎走了题。我不管哪种文明优劣与否,只是排斥涂炭生灵的英雄们。

    或许拉登们也正在创造着英雄时代?不管汤因比是否将英雄时代打上引号,我关心的只是流血。我怀疑一切嗜血如狂的所谓英雄。某种意义上讲,二十一世纪是以邪恶的方式开辟纪元的。战争作为人类最残酷的游戏,原本仍是有规则的。而拉登和他的“9。11”事件把这种罪恶游戏之中残存的一点点人性的东西都破坏了。本该神圣的宗教被亵渎,虔诚的教民被蛊惑,不论老人、妇女和儿童,都被送到了枪口之下。充当人肉炸弹残害无辜的宗教狂徒们,竟被拉登和萨达姆们赞赏为英雄。

    老百姓不需要英雄,他们只想过太平日子。文明理性的社会,只有芸芸众生,只有安静平和,只有爱和自由,只有对勤勉无私的国家管理者的尊重,没有英雄和对英雄的崇拜。

    天地与圣人王跃文

    从九寨沟归来,汽车沿岷江顺流而下。路过叠溪海子,下车凭吊地震遗址。遗址园里立有石碑,详述六十多年前的灭顶天灾。1933年8月某日,此处突发七级地震,两岸十一个羌寨顿时沉入冥府,六千八百多人顷刻间魂赴九泉。山崩之后必有水泄。不出二月,滔天洪水呼啸而来,浪激二十余丈,可怜沿岸又有两千五百多人亡命龙潭。眼前这汪叫做叠溪海子的山间湖泊,便是那次地震的杰作。这里的水蓝得有如美人秋波,我却看到阴森的煞气。我想起老子的两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作别叠溪海子,老子的话总在我耳边回荡。想那天地不仁,我们是没办法的。三十多年前的唐山地震,几十万人沦作冤鬼,谁又奈得何?人类栖居的这个星球,哪一刻不在山动地摇?现代传媒每天都会告诉我们一些天地不仁的讯息。望着茫茫苍穹,我们除了祈祷,没法埋怨。假如哪天忽有陨石天外飞来,正好葬我于山野,我愿听命于造化,与天地同在。

    但是,我不能容忍所谓圣人不仁。这世上是否诞生过圣人,我是怀疑的。我们所知道的圣人,都是后人封的。而那封前人为圣人的人,只怕自己就想做圣人。谁有能耐封前人为圣人?无非是所谓圣明的君王。君王的圣明,自是身边的马屁大臣们奉承的。君王们听着“圣明”二字,或默认,或半推半就,总之是受之坦然。君王们如果真以为自己圣明了,天下必不太平,老百姓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大凡自命圣明的君王,必以百姓为刍狗,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

    在位时间与康熙几乎同时的彼得大帝,雄才大略,被俄国人推崇为圣明之君。他穷兵黩武,开疆劈土,并把皇都从莫斯科迁往圣彼得堡。而俄罗斯这座最具欧洲风格的典雅城市,正是彼得大帝用成千上万苦役犯、农奴和士兵的尸骨垒成的。彼得大帝甚至剥夺民众的生活自由,包括禁止男人蓄胡须、强迫男人穿西装。彼得大帝奠定了俄罗斯作为近代国家的基础,却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马克思说彼得大帝用野蛮制服了俄罗斯的野蛮,不知是赞赏还是遗憾。

    清朝的皇帝不但自命圣明,且以佛爷自居,而万民则是猪脑子。全国臣民学习皇帝的著作,大概就是清朝发明的。即便天高皇帝远,朝廷有鹰犬盯着,你就不敢不听皇帝的旨意。皇帝说自己奉天承运,即代表天意,替天牧民,百姓只好相信。谁敢不信,那是要杀头的。现在有人大肆吹嘘什么康雍乾盛世,殊不知清代是中国帝制史上思想最受钳制、民族最缺乏创造力的时代。固然,清朝门户让外国列强用枪炮轰开之前,自己关起门来,闭着眼睛想想,还真算是天朝大国,财丰物阜,人丁兴旺。可是,世界已经科技昌明,开始朝现代化迈进了。中国文人的传统本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但到了清代,读书人只好把老祖宗叮嘱的这一套收起来,钻进故纸堆里弄朴学去了。什么事都有圣明的皇帝老子替你想着,谁要你们读书人凑热闹?!于是到了晚清,便是“万马齐喑究可哀”了。

    天地不仁,百姓犹可诅咒苍天无眼;圣人不仁,百姓却须感恩戴德,山呼万岁。天地不仁,作恶只是一时一地;圣人不仁,则是祸及万民,遗害千秋。相信自己为万世之始皇的嬴政,焚书坑儒,不是让上古很多精神财富成了后人无法继承的绝学了吗?

    不想出门王跃文

    我总是蛰伏书斋,多半面壁枯坐,想些大而无当或鸡毛蒜皮的事。偶尔看看书,写几行字。没人相邀,大致不出门。可每周还是得外出一次,为的是去曾经谋生的所在取取邮件。进那深宅大院,都被威武的军人盘问。我从前在这里进进出出,从未受过如此礼遇。大概至少从衣着上看,我越来越不那么道貌岸然了。

    我躲在家里,便是怎么着舒适怎么着好。衣着极不讲究,尽可能宽松随意。有回朋友突然敲门,我更衣不及,彼此尴尬。到底不如晋人刘伶那么洒脱,我忙自嘲说,子曰居不容。看书的时候,也没个坐相,脚喜欢跷得高高的,或干脆搭在书桌上。我的书桌很大,几乎可以当乒乓球台,却总是乱糟糟的。桌上放着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砚台、笔筒、盆景,还有夫人特意送我的木雕老虎。夫人若不隔三岔五帮我清理书桌,绝无搁脚之处。想当初蹲办公室,朝八晚六,昏昏然然。一日读报,见有好事者介绍办公室提神方法几则,有一条就是让你把脚搭在桌子上。我看着好笑,这不是存心要端掉人家饭碗吗?高居庙堂者,瞌睡来了,哪怕暗地里把大腿掐紫了,也不敢将脚往办公桌上搭啊。

    我的书桌上总有闲书几本,如印谱、古本小说图谱、古碑拓本、笑书等。写作之余,随意翻阅片刻,或可解困,或可消闲,或可怡情,或可有别样收获。我很喜欢那只木雕老虎。我是属虎的。夫人有回戏曰:你要是想起个斋号,就叫“有啸堂”吧。我闭目沉吟,直道好个“啸”字,正是我的脾气!

    我更愿意去的地方是家里的茶厅或露台。茶厅在二楼,置有两张椅子,一方矮几。南宫帽椅,仿明的假古董,不甚值钱,只是自己喜欢。我同夫人总好坐在这里喝茶,说些同家务无关的话。我本是嗜茶如命的,只因近年受失眠之困,茶喝得节制些了。夫人却是宁可三朝不食,无可一日少茶。我俩便不避酸腐,凑得一联,悬于壁上:煮茶清谈,听雨高卧。我有个坏毛病:大白天且下大雨,酣睡终日。这茶厅却又是我看书写作的好地方。尤其是夏日,清风穿堂,凉生两腋;盘腿而坐,气定神闲,或胡乱翻书,或敲键如飞。

    倘若夏秋晚上,拟或冬令日暖,我多是呆在露台上。露台被房产商奢侈地叫做屋顶花园,其实不到四十平方米。自己不懒,倒是可以种些花草。我不算勤快,只是有闲,便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我每天就有个把小时当农民,浇园施肥,修修剪剪。有回夫人替我新买了把张小泉园艺剪,煞是好使。剪尽缛枝,仍不解瘾,搓手四顾,只恨再无下剪处。夫人笑我终究是个顽童。户外写作或读书,眼皮不会重,头也不会昏。只是怕负了这满庭青翠,忍不住会抛书搁笔,袖手而起。

    某个秋夜,我同夫人在露台上看书。忽听虫声唧唧,有如银铃。夫人倾耳扪胸,半日无语。我却想起故乡了。闹市里一声虫鸣,竟能让人心旌飘摇。不如早日还乡,卜山脚水滨,结陋室几间;采野石围院,任青藤攀沿;桐雨蕉风,四时不绝;鸟鸣虫声,夜夜入耳。我说出自己的心思,夫人欣然道:等孩子大了些,我们就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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