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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见得会有很多人同意,但我自己一向认为“猪”乃是一种既可爱而又亲切的昵称。
再过几天,便是某猪的生日。这两年半以来,我经常想起她,梦见她的次数也相当不少,不过,那只是一种对往昔生活的寻常怀念罢了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某种无聊男人所惯有的无谓长情而已。
每一次想起她,我都尝试这样说服自己。因为,我讨厌拖泥带水,更讨厌单方面的纠缠不清。有时候,这种奇怪的幼稚甚至会令我恶心得想呕。
要知道,在那段日子,我曾经有太多的机会可以留住她,而终归,我却连一次都没有表示过。事到如今,也许微不足道,但我还是想让她知道,我的的确确有爱过她。
两年半之前,当她离开的时候,我就有冲动要写点什么给她,但我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她看了之后会留下来。
因为当时我便意识到,我的人生已经输光,而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走,我绝不能让她再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否则,连她的人生也会赔进去,血本无归。
那时候,她已经在我这个废人身上白白浪费了两年,那也许是她人生中,最为奢侈的两年时间。
我实在不能残忍到,让她再豪赌一次。所以,我宁愿对自己残忍。悲哀的是,由于我对她的离开从未表示过一字一句的挽留,她大概一直都以为,我其实并不在乎,虽然可耻,但我必须承认,这种想法确实也有其理由。因为在最初,我并没有想到,我真的会爱上她。
事情的发生,简直老土得如同影视剧的标准桥段,如果不是身为当事人,我想我肯定会忍不住吐槽。初入那间小公司的时候,她曾经看了我一眼,在那一刻,我便对她起了种很奇妙的感觉
那是某种飘忽无定、似曾相识的既视感,无关乎美丑,甚至无关乎气质,只是心中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那很可能便是所谓的命中注定、突如其来的神奇邂逅,但也仅此而已。
因为,类似的既视感,对我而言并不算得罕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av看得实在太多,我居然觉得,大凡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女孩都很脸熟。
当然,脸熟的程度会有微妙的差异,而在那一年,我正好发疯地爱上了某位早已名花有主的女同事,由于性格关系,我讨厌死缠烂打,在这种需要攻坚的持久战面前,尚未出兵我便已经做好了撤退的打算。
那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苦闷,令我无法遏止地想要狠狠侮辱自己,如果能够找个不太讨厌的人来对我抽打一番,那就最好不过。
于是,在那一年的平安夜,我对那只可爱的小猪说了一句很过分的话。“我喜欢你。”这句话的过分之处在于,我明知道她喜欢我,而她明知道我喜欢的是别人。所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原本预期会得到的,并不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而只是一阵痛快淋漓的狠毒咒骂。结果居然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偏差,那大概是因为,在某程度上,爱,其实是一种会让人盲目到甘愿承受对方残忍伤害的癔症。为这癔症而做傻事,并不见得是你不够聪明。
而只是你刚好患上了这种病。众所周知,这种病发作起来很恐怖,几乎无药可医,但其实,根本不需要医治,唯一需要做的,只是静待时间流逝,不过那时间的长短,却因人而异。
而在那时间段内,每一个爱情病的患者,实际上都很脆弱。因为这脆弱,虽然明知太过分,我依然无耻到,去伤害一个喜欢我的人。因为这脆弱。
虽然明知太虚幻,她依然傻气到,去相信一个欺骗她的人,如此戏剧化的开头却等不到戏剧化的结局,既没有大团圆,也并没有生离死别,似乎连一声唏嘘都显得可有可无。
这大概就是那天清晨,在毛毛细雨之中,她独自拖着皮箱离开我们同居两年的小窝时,心中所感觉到的一丝丝无言的凄凉。小猪,请原谅我,在那时候,我竟然连一句“对不起,谢谢你”都说不出口。
如今,我尝试以这种方式来传达我的感激之情,也显然是太迟了,或许她根本已经不在乎。无所谓,反正,当年我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再说也不可能再奢望什么,但我依然要说,因为,如果不说出来,我终究觉得自己欠了她一个交待。
“我喜欢你。”平安夜的步行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同事们都走到很前面了,唯独我和她却不紧不慢地远远跟在了后头,之前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和我一样寂寞,在这种特殊的日子,明明心中没人都要惆... -->>
虽然不见得会有很多人同意,但我自己一向认为“猪”乃是一种既可爱而又亲切的昵称。
再过几天,便是某猪的生日。这两年半以来,我经常想起她,梦见她的次数也相当不少,不过,那只是一种对往昔生活的寻常怀念罢了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某种无聊男人所惯有的无谓长情而已。
每一次想起她,我都尝试这样说服自己。因为,我讨厌拖泥带水,更讨厌单方面的纠缠不清。有时候,这种奇怪的幼稚甚至会令我恶心得想呕。
要知道,在那段日子,我曾经有太多的机会可以留住她,而终归,我却连一次都没有表示过。事到如今,也许微不足道,但我还是想让她知道,我的的确确有爱过她。
两年半之前,当她离开的时候,我就有冲动要写点什么给她,但我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她看了之后会留下来。
因为当时我便意识到,我的人生已经输光,而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走,我绝不能让她再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否则,连她的人生也会赔进去,血本无归。
那时候,她已经在我这个废人身上白白浪费了两年,那也许是她人生中,最为奢侈的两年时间。
我实在不能残忍到,让她再豪赌一次。所以,我宁愿对自己残忍。悲哀的是,由于我对她的离开从未表示过一字一句的挽留,她大概一直都以为,我其实并不在乎,虽然可耻,但我必须承认,这种想法确实也有其理由。因为在最初,我并没有想到,我真的会爱上她。
事情的发生,简直老土得如同影视剧的标准桥段,如果不是身为当事人,我想我肯定会忍不住吐槽。初入那间小公司的时候,她曾经看了我一眼,在那一刻,我便对她起了种很奇妙的感觉
那是某种飘忽无定、似曾相识的既视感,无关乎美丑,甚至无关乎气质,只是心中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那很可能便是所谓的命中注定、突如其来的神奇邂逅,但也仅此而已。
因为,类似的既视感,对我而言并不算得罕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av看得实在太多,我居然觉得,大凡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女孩都很脸熟。
当然,脸熟的程度会有微妙的差异,而在那一年,我正好发疯地爱上了某位早已名花有主的女同事,由于性格关系,我讨厌死缠烂打,在这种需要攻坚的持久战面前,尚未出兵我便已经做好了撤退的打算。
那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苦闷,令我无法遏止地想要狠狠侮辱自己,如果能够找个不太讨厌的人来对我抽打一番,那就最好不过。
于是,在那一年的平安夜,我对那只可爱的小猪说了一句很过分的话。“我喜欢你。”这句话的过分之处在于,我明知道她喜欢我,而她明知道我喜欢的是别人。所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原本预期会得到的,并不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而只是一阵痛快淋漓的狠毒咒骂。结果居然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偏差,那大概是因为,在某程度上,爱,其实是一种会让人盲目到甘愿承受对方残忍伤害的癔症。为这癔症而做傻事,并不见得是你不够聪明。
而只是你刚好患上了这种病。众所周知,这种病发作起来很恐怖,几乎无药可医,但其实,根本不需要医治,唯一需要做的,只是静待时间流逝,不过那时间的长短,却因人而异。
而在那时间段内,每一个爱情病的患者,实际上都很脆弱。因为这脆弱,虽然明知太过分,我依然无耻到,去伤害一个喜欢我的人。因为这脆弱。
虽然明知太虚幻,她依然傻气到,去相信一个欺骗她的人,如此戏剧化的开头却等不到戏剧化的结局,既没有大团圆,也并没有生离死别,似乎连一声唏嘘都显得可有可无。
这大概就是那天清晨,在毛毛细雨之中,她独自拖着皮箱离开我们同居两年的小窝时,心中所感觉到的一丝丝无言的凄凉。小猪,请原谅我,在那时候,我竟然连一句“对不起,谢谢你”都说不出口。
如今,我尝试以这种方式来传达我的感激之情,也显然是太迟了,或许她根本已经不在乎。无所谓,反正,当年我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再说也不可能再奢望什么,但我依然要说,因为,如果不说出来,我终究觉得自己欠了她一个交待。
“我喜欢你。”平安夜的步行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同事们都走到很前面了,唯独我和她却不紧不慢地远远跟在了后头,之前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和我一样寂寞,在这种特殊的日子,明明心中没人都要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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