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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手机闹铃的声音准时叫醒了闵璐。
窗外亮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她有些难受的揉了揉眼。随后放下手,习惯性的要去叫陆程加。触手空空,这才发现外侧已经没了人影。
她掀开被子,在铺好的毛毯上摸了摸,一点温度也没有。
陆程加是闵璐的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
他和闵璐一起陪着闵家老爷子闵文海,住在闵家的别墅里,上班的地方则是距离闵家别墅半小时车程的闵氏。公司里九点上班,陆程加向来是七点半起床,在家吃过王姐煮的早饭,然后出门上班。
可自从闵璐身体好后,陆程加要么晚上不回来,要么就回来很晚,走得很早。
闵璐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怕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了。而且这问题,很可能就是在她受伤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她不甘心的再次摸了摸毛毯。
陆程加是昨晚上没回来,还是今天走得很早呢?
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
难道他们三年的夫妻,已经做到头了,陆程加真的有了钱就变坏,在外面找了小三?
陆程加和她一起住在闵家,上班也是在闵氏,他吃她闵家用她闵家,日后还要继承她闵家的家业,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她?
一股无名的火气从闵璐心底蹿了上来,她掀开被子,赤脚趿拉着鞋就冲出了卧室。
“璐璐起来啦!”闵文海刚好走到二楼楼梯口准备叫女儿吃早饭,见她出来了,就笑眯眯的看着她,“王姐做好早饭了,先吃早饭,吃完了咱爷俩还得赶紧出去呢。”
闵璐没有回答闵文海的话,而是问道:“王姐在厨房吗?”
闵文海点点头。
闵璐就从楼梯上往下喊人,“王姐,陆程加昨晚上没回来吗?”
在厨房准备早饭的王姐听见喊声,忙放下手里的勺子,一路小跑出来,“小姐,先生是早上才走的。”
闵璐听了这话心口的火气下去了一些,“嗯”了一声后转身往房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那他吃早饭了吗?”
王姐忙道:“吃了,先生喝了两碗粥呢。”
就知道喝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程加恨不得天天喝粥。闵璐撇撇嘴,扔下一句“知道了”,就回了房间。
等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时,她才有空问闵文海,“爸,咱们今天要去哪儿?”
闵文海吃着生煎包,咬一口,吸了里面的汤汁,满足的叹了口气后,才笑着看向了闵璐。
“乖女儿,你和程加怎么了?吵架了?”老人家一副八卦的表情。
陆程加,爸爸姓陆,妈妈姓程,于是起了这么个名字。闵璐喜欢连名带姓的喊他,总觉得喊程加的时候,像是在喊另一个人似的怪异。可闵老爷为表亲近,自来都是喊的程加。
“没,我和陆程加好着呢。”对于闵文海的八卦,因为是自己亲爹,闵璐只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看女儿要炸毛了,闵文海也见好就收,不再逗她了。
“今天你彭叔叔的女儿十八岁生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参加她生日party的吗?”闵文海不满的看着女儿,“你瞧瞧你,是不是又忘了?”
这位彭叔叔叫彭浩远,既是闵文海的好友,又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则是彭浩远的老来女,最得他的宠爱。虽然如今闵氏基本上交给了陆程加打理,但有些交际闵文海还是要去的,何况还能顺便带带闵璐。
闵璐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闵文海再次提及,她又努力想了一回,发现还是不记得。
好像自从她受伤后,不仅是从前的记忆忘记了,后来的记性也变差了。很多事情发生过后就立刻忘记,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
哦,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儿,她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不记得了。”闵璐摇头说道:“那礼物呢,礼物你准备了吗?”
闵文海叹气道:“准备了。就知道你会忘,所以只能我准备了。”他说着看向坐在饭桌角落一起吃饭的王姐,“王姐,你到书房去把我准备的礼物拿下来。”
闵文海是叫秘书帮着准备的礼物,每个女人都缺少不了的高跟鞋。只不过这双高跟鞋是高定款,全球只有一双,送给彭浩远的女儿,这礼物也不算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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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手机闹铃的声音准时叫醒了闵璐。
窗外亮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她有些难受的揉了揉眼。随后放下手,习惯性的要去叫陆程加。触手空空,这才发现外侧已经没了人影。
她掀开被子,在铺好的毛毯上摸了摸,一点温度也没有。
陆程加是闵璐的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
他和闵璐一起陪着闵家老爷子闵文海,住在闵家的别墅里,上班的地方则是距离闵家别墅半小时车程的闵氏。公司里九点上班,陆程加向来是七点半起床,在家吃过王姐煮的早饭,然后出门上班。
可自从闵璐身体好后,陆程加要么晚上不回来,要么就回来很晚,走得很早。
闵璐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怕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了。而且这问题,很可能就是在她受伤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她不甘心的再次摸了摸毛毯。
陆程加是昨晚上没回来,还是今天走得很早呢?
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
难道他们三年的夫妻,已经做到头了,陆程加真的有了钱就变坏,在外面找了小三?
陆程加和她一起住在闵家,上班也是在闵氏,他吃她闵家用她闵家,日后还要继承她闵家的家业,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她?
一股无名的火气从闵璐心底蹿了上来,她掀开被子,赤脚趿拉着鞋就冲出了卧室。
“璐璐起来啦!”闵文海刚好走到二楼楼梯口准备叫女儿吃早饭,见她出来了,就笑眯眯的看着她,“王姐做好早饭了,先吃早饭,吃完了咱爷俩还得赶紧出去呢。”
闵璐没有回答闵文海的话,而是问道:“王姐在厨房吗?”
闵文海点点头。
闵璐就从楼梯上往下喊人,“王姐,陆程加昨晚上没回来吗?”
在厨房准备早饭的王姐听见喊声,忙放下手里的勺子,一路小跑出来,“小姐,先生是早上才走的。”
闵璐听了这话心口的火气下去了一些,“嗯”了一声后转身往房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那他吃早饭了吗?”
王姐忙道:“吃了,先生喝了两碗粥呢。”
就知道喝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程加恨不得天天喝粥。闵璐撇撇嘴,扔下一句“知道了”,就回了房间。
等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时,她才有空问闵文海,“爸,咱们今天要去哪儿?”
闵文海吃着生煎包,咬一口,吸了里面的汤汁,满足的叹了口气后,才笑着看向了闵璐。
“乖女儿,你和程加怎么了?吵架了?”老人家一副八卦的表情。
陆程加,爸爸姓陆,妈妈姓程,于是起了这么个名字。闵璐喜欢连名带姓的喊他,总觉得喊程加的时候,像是在喊另一个人似的怪异。可闵老爷为表亲近,自来都是喊的程加。
“没,我和陆程加好着呢。”对于闵文海的八卦,因为是自己亲爹,闵璐只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看女儿要炸毛了,闵文海也见好就收,不再逗她了。
“今天你彭叔叔的女儿十八岁生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参加她生日party的吗?”闵文海不满的看着女儿,“你瞧瞧你,是不是又忘了?”
这位彭叔叔叫彭浩远,既是闵文海的好友,又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则是彭浩远的老来女,最得他的宠爱。虽然如今闵氏基本上交给了陆程加打理,但有些交际闵文海还是要去的,何况还能顺便带带闵璐。
闵璐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闵文海再次提及,她又努力想了一回,发现还是不记得。
好像自从她受伤后,不仅是从前的记忆忘记了,后来的记性也变差了。很多事情发生过后就立刻忘记,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
哦,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儿,她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不记得了。”闵璐摇头说道:“那礼物呢,礼物你准备了吗?”
闵文海叹气道:“准备了。就知道你会忘,所以只能我准备了。”他说着看向坐在饭桌角落一起吃饭的王姐,“王姐,你到书房去把我准备的礼物拿下来。”
闵文海是叫秘书帮着准备的礼物,每个女人都缺少不了的高跟鞋。只不过这双高跟鞋是高定款,全球只有一双,送给彭浩远的女儿,这礼物也不算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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