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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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很是适合现在的气氛。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自然清新的气息,缓缓的吟唱道:“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欢快轻松的节奏在树林中响起。
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流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前世的种种,那青涩的时光,流逝的岁月,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触良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该还在为了生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凌秋灵心里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坚定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念头。
与司慧珍和凌秋灵不同,高朗对这首好听歌曲的兴趣却不大,在他看来歌曲都一样,听一会就没意思了。本来他想找凌秋灵聊聊天,但看到凌秋灵躺在草地上,眯着眼惬意的样子,高朗也不忍心去打扰。最后他百般无聊的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一些好玩的事物。
这时一只浑身全是黄色羽毛的小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飞下,在绕了一圈后,直直的飞向天空。
“芙蓉鸟?那棵树上肯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身,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抬头往上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在距离地面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现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神,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一般攀到了树上。
“高朗,你干什么?危险,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动作,吓了一大跳,这要是摔了下来怎么办。
“高朗,你爬树干嘛?”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什么疯。
“老师,别担心他,摔不下来的,他经常在树上爬上爬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农村的孩子爬树很正常,很少会出事故。
此时高朗已经接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可爱的雏鸟,乐的他急忙伸出右手小心的抓了一只最可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动作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叹农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强悍嘛。
高朗滑下树后,双手捧着那只雏鸟,献宝似的递给凌秋灵。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高朗手心的雏鸟大约七八厘米左右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害怕,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爱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好可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白色的,这是极其高贵的品种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仔细端详了一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乡村的叫法,其实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稀有的品种,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着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离开鸟窝,要不然很容易就夭折了,要是那样可真是莫大的损失了。
听李嘉文说的严重,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急忙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高朗很是不情愿,但老师和凌秋灵都这么说,他也没办法。在高朗把小金丝雀放回鸟窝后,李嘉文长舒了一口气。
“走吧,秋灵跟我去学校培训,离数学竞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巩固巩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游玩了,他想起了一件正事,那就是数学智力竞赛。
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很是适合现在的气氛。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自然清新的气息,缓缓的吟唱道:“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欢快轻松的节奏在树林中响起。
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流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前世的种种,那青涩的时光,流逝的岁月,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触良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该还在为了生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凌秋灵心里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坚定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念头。
与司慧珍和凌秋灵不同,高朗对这首好听歌曲的兴趣却不大,在他看来歌曲都一样,听一会就没意思了。本来他想找凌秋灵聊聊天,但看到凌秋灵躺在草地上,眯着眼惬意的样子,高朗也不忍心去打扰。最后他百般无聊的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一些好玩的事物。
这时一只浑身全是黄色羽毛的小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飞下,在绕了一圈后,直直的飞向天空。
“芙蓉鸟?那棵树上肯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身,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抬头往上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在距离地面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现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神,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一般攀到了树上。
“高朗,你干什么?危险,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动作,吓了一大跳,这要是摔了下来怎么办。
“高朗,你爬树干嘛?”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什么疯。
“老师,别担心他,摔不下来的,他经常在树上爬上爬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农村的孩子爬树很正常,很少会出事故。
此时高朗已经接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可爱的雏鸟,乐的他急忙伸出右手小心的抓了一只最可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动作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叹农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强悍嘛。
高朗滑下树后,双手捧着那只雏鸟,献宝似的递给凌秋灵。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高朗手心的雏鸟大约七八厘米左右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害怕,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爱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好可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白色的,这是极其高贵的品种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仔细端详了一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乡村的叫法,其实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稀有的品种,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着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离开鸟窝,要不然很容易就夭折了,要是那样可真是莫大的损失了。
听李嘉文说的严重,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急忙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高朗很是不情愿,但老师和凌秋灵都这么说,他也没办法。在高朗把小金丝雀放回鸟窝后,李嘉文长舒了一口气。
“走吧,秋灵跟我去学校培训,离数学竞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巩固巩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游玩了,他想起了一件正事,那就是数学智力竞赛。